宾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酒店安全管理职责)_疏散_星级饭店_安全生产

本文目录

  • 酒店安全管理职责
  • 关于酒店安全生产制度主要内容
  • 旅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做

酒店安全管理职责

酒店安全管理需要熟悉物业各项工程和设备的施工、维修、保养、管理,并熟悉施工安全规范及操作。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酒店安全管理职责,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肯定对大家有所帮助。

酒店安全管理职责1

1、执勤时要精神饱满、佩戴整齐、精力充沛、提高警惕、保持有随时应付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2、执勤时要注意礼貌,举止文明,态度和善,不卑不亢,庄重大方,不论是干预或劝解,态度均要和蔼,切不可态度粗暴,出口伤人。

3、当值时遇有突发事件时,应迅速采取有效 措施 ,果断处理,并及时 报告 上级。

4、维持酒店正常的营业秩序,增强安全意识,落实、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安全保卫职责,熟悉自己岗位情况及工作要点,对安全保卫、消防安全要有敏感性,自觉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6、当值时要爱护岗位上及酒店的一切公物,正确使用通讯器材。

酒店安全管理职责2

1、监控、督促和协助珠海区各酒店设备安全责任制的有效落实与设备安全管理目标的达成;

2、组织横琴湾酒店设备安全事件/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参与突发安全事件/事故的响应与处理;

3、依据法定要求和集团标准,参与创建、优化珠海酒店群的 安全生产 体系文件。

酒店安全管理职责3

1.进行车辆及人员疏导,保障大堂门前行人安全;

2.巡逻酒店各处,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处理或向上级报告

3.熟悉并了解酒店的布局和设施设备的位置,了解所有的消防疏散通道。

4.每日检查酒店消防设施,保障所有设施正常使用,杜绝各类事故隐患。

5.处理任何位置的可疑人员,保持通讯联络,确保酒店内部的良好秩序。

酒店安全管理职责4

熟悉并能正确处理各种不同的布巾。

确保正确使用设备和化学剂。

立即向洗衣房经理和主管汇报有关设备故障的问题。

细心处理客人衣物,尽量避免损坏、缩水、丢失纽扣等。

在有要求时收集客人衣物,确保准确记录客人房号。洗衣前后检查所有项目并记录损坏、褪色等,对自己不熟悉的衣料不能擅自处理

坚持酒店安全制度、紧急情况处理规定和程序。

坚持酒店的清洁和养护。

保持维护所在工作区域的高度整洁。

识别出客衣的种类

能够开关湿洗机

完成主管交给的额外任务

酒店安全管理职责5

1. 负责内部人员工作流程及日常管理

2. 负责现场客房保洁和清洁员及时沟通

3.熟悉酒店客房工作流程及工作标准

3.管理并监督客房工作,确保客房工作检查、计件,班次安排及调整,按质量完成,符合行业标准;

4.管控客用品;

酒店安全管理职责6

1、负责酒店前台的运营和管理。

1、负责前台顾客的预定接待及登记工作

2、负责前台顾客订房及退房工作

3、负责前台顾客咨询及指引工作

酒店安全管理职责7

1、全面负责酒店工程管理的各项工作;

2、负责编制设备的管理、保养、检修计划和技术操作及检查标准,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3、负责酒店强电、消防、空调、电梯、暖通等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

4、负责洽谈和确定外判维护保养合同,监督承包商的工作、进度和质量;

5、负责制订节能降耗 工作计划 ,并指导相关人员做好(水、电、油、气等)节能降耗工作,做好成本控制的管理工作;

6、负责商户二次装修的图纸审核、现场监管、竣工验收及相关协调工作;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酒店安全管理职责相关 文章 :

★ 酒店安全管理细则

★ 酒店安全管理责任书

★ 酒店安全责任书范文

★ 酒店部门安全责任书

★ 酒店安全责任书五篇

★ 酒店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本

★ 宾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 酒店安全责任书五篇精选

★ 宾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

关于酒店安全生产制度主要内容

《北京市星级饭店安全生产规定》释解
来源:综合与安全处 日期:2007-01-29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星级饭店安全生产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条是关于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的规定。
一、立法目的
(一)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发生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人身、财产安全和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生产经营活动是人类社会创造财富的基本活动。有生产经营活动就必然伴随着一定的风险。随着全市星级饭店的不断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经营范围越来越广,事故风险也在不断增加,生产事故的发生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构成威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有行业监管职责,有必要不断加强对旅游行业的监督管理,因此,对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作出强制性的规定。
(二)提高星级饭店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星级饭店是进行政治、商务、社交、食宿、娱乐的主要场所,具有高层建筑多、地下设施多、电气设备多、人员聚集多、可燃材料多等特点,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大、人员伤亡大、救援难度大、社会影响大。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越来越重要。因此,星级饭店在建设和改造过程中,要不断补充安全设备设施,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以达到保障安全的目的。
(三)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如何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是人类活动永恒的主题。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安全隐患不可避免地存在,但可以通过提高防范意识,加强科学管理,投入必要的物质保障,以及在发生事故后采取及时有效的救助措施,来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本规《定正》是基于这个目的,对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应急救援等方面 作出 了强制性规定。
二、立法依据
(一)有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等是本《规定》立法的依据。
(二)我市星级饭店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截至2006年底,我市共有星级饭店700家,由于星级不同、企业性质不同、管理模式不同,安全生产水平也不同。在《规定》起草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分析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总结星级饭店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教训,认为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应当统一标准,通过完善制度和规范管理,解决本市星级饭店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规定》立足于星级饭店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强调安全生产的过程控制和事故隐患的治理,建立确保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具有鲜明的行业特色和可操作性。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星级饭店是指一星级以上的宾馆、饭店、度假村等经营单位。
本条是关于适用范围的规定。
一、是本市行政区域内星级饭店(国有、集体、私营、中外合资等)的安全生产,都适用本《规定》。
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理》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是关于安全生产的专门性法律规范,这些法律、法规星级饭店也要遵守。
三、对星级饭店的含义做了进一步的解释,即包括所有取得星级称号的宾馆、饭店、度假村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本条是安全生产工作基本方针的规定。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星级饭店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星级饭店必须正确处理保证安全与经营效率、效益的关系,在安全与效率、效益发生矛盾时,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要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各项设备、设施要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消除,不能为了赶任务、追效益而置安全于不顾。要统一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安全生产的管理不是某些人、某个部门的事情,而是要靠企业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完成的。
一、“安全第一”体现的是安全优先的原则
在处理保证安全与实现生产经营活动各项目标的关系上,要始终把安全特别是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本《规定》所包含的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处罚等条款,都是围绕着安全优先的原则制定的。
二、“预防为主”就是强调事前预防,防患于未然安全生产工作不是走过场,不是“亡羊补牢”,而是要防患于未然。要谋事在先,尊重科学,探索规律,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千方百计预防事故的发生。星级饭店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做好工作,将生产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综合治理”就是要发动全员积极参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工作不是某个人、某个岗位、某个部门的事情,而是星级饭店全体员工的事情。每个从业人员都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意识,严格执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任何时候都不能违章作业,对危及安全的违章指挥应当拒绝执行。大量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安全生产工作不是可有可无,安全工作要长抓不懈,防微杜渐,要从点滴做起,细之又细,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第四条 市和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分别对星级饭店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实施专项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行业协会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会员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制度、规程,提供相关服务。
本条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体制的规定。
一、市和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对所辖区域的星级饭店安全生产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主要包括检查星级饭店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等。
二、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分别对星级饭店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实施专项监督管理
消防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领域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制定分管领域的监管方案、措施,拟定本行业领域的规章、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相关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处理,开展应急救援,单独或者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依照专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安监局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其他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研究和制定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提出解决全局性、普遍性重大问题的措施,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四、行业协会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会员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制度、规程,提供相关服务。
第五条 星级饭店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本条是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责的规定。
一、星级饭店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是指在本单位对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指挥权、决策权的人。即法定代表人或者受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人。
二、星级饭店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承担的责任
鉴于星级饭店主要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其必须承担对星级饭店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的责任。星级饭店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是对安全生产工作承担主体责任的法律保障,也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内容。
第六条 星级饭店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本条是确保安全生产基本义务的规定。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星级饭店根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星级饭店经营特点,具体规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具体负责人员的规章制度。
二、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星级饭店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是:
(一)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应当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
(三)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五)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特种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七)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星级饭店还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是:
(一)在经营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出口和符合疏散要求的疏散通道,并确保畅通;
(二)在经营场所配备应急广播和指挥系统、应急照明设施、消防器材,并确保完好、有效;
(三)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四)有关负责人能够熟练使用应急广播和指挥系统,掌握应急救援预案的全部内容;
(五)从业人员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了解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以及本岗位的应急救援职责;
(六)经营场所实际容纳的人员不超过规定的容纳人数。
以上条件,是星级饭店安全生产应当达到的基本条件。
第七条 星级饭店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本条是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星级饭店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设机构,其工作人员都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星级饭店内部安全生产活动,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本单位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星级饭店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的助手,是星级饭店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保证。
星级饭店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来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也可以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或技术服务。应当说明的是,星级饭店委托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后,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星级饭店承担。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所有从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总称,既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也包括星级饭店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既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也指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为一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星级饭店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
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是指饭店以外的,具有相关安全生产方面的专业技术,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这类人员可以接受星级饭店的委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第八条 星级饭店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星级饭店应当对教育和培训的情况进行记录,记录至少保存2年。
本条是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规定。
制定本条的目的是为了从制度上保证每个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了解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具有在本职岗位进行安全生产操作的知识和能力。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星级饭店的法定义务,也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必然要求,更是关系到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大事。
禁止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是“防患于未然”的重要措施,也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负责的重要体现。
星级饭店必须重视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教育和培训效果,不能搞形式,走过场。为了便于监督检查,本条规定“星级饭店应当对教育和培训的情况进行记录,记录至少保存2年。”以备检查。
第九条 星级饭店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本条是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其作业的场所、操作的设备、操作内容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容易发生伤亡事故,或者容易对操作者本人、他人以及周围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电梯工、锅炉工、制冷操作等人员。由于特种作业人员所从事的工作一般潜在危险性较大,而且也容易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威胁。因此,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进行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 星级饭店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本条是对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所做的规定。
安全生产例会是指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定期召开的会议。星级饭店要形成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的机制,以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的形式,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认真组织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同时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要及时检查验收,将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建立星级饭店内部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第十一条 星级饭店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本单位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设施,明确责任人员,制定并落实防范和应急措施。
本条强调了建立隐患排查制度,是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
事故隐患是指星级饭店在生产设施、设备等方面存在的可能引发事故的各种自然或者人为因素。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以往的经验教训,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分析,找出可能引发事故的部位,利用现有条件和科学手段加以控制和预防。
星级饭店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分析和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找出容易发生事故的领域和环节,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达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星级饭店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或者事故隐患指定专人负责消除;难以及时消除的,应当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研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以免对人身财产造成损害。
第十二条 星级饭店应当每2小时至少对营业区域进行1次安全巡查。巡查应当做好记录。
本条确立了安全巡查制度。
为了明确巡视检查的责任,增强星级饭店巡查人员的责任心,促使其认真按照要求进行巡视检查,不留死角。这里明确了做好记录的规定。巡视检查记录内容应当包括巡视时间、地点、部位、状况,是否发现问题以及处理情况等。
第十三条 星级饭店的变配电室总额定容量在630千伏安以上且电压等级为10千伏的,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应当做好记录。
变配电室不得存放危险物品和杂物。
本条是对变配电 室值班的规定。
本条是依据《北京地区用电单位电气安全工作规程》3.1.3之要求而制定的。
630千伏安是指变配电室的变压器容量。10千伏是指高压电用户,即有高压配电室的饭店,进户电压为10千伏。
变配电室是星级饭店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害部位之一,设置专人值班就是要时刻保持变配电室的正常运行,随时对电力系统进行监控,确保安全生产。
值班电工应当按照规定对运行设备进行巡视,做好运行记录、值班记录、正确填写和使用倒闸操作票,严格执行配电室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变配电室内禁止设床铺,不准堆放或者存放杂物(含电工维修用备品、备件,不含变配电室必备绝缘用具)。
第十四条 变配电室应当配备用电设备和配电线路平面分布图等安全技术资料,以及必要的作业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并在明显位置设置变配电系统操作模拟图板。
变配电室的门、窗、电缆沟应当设置防水设施和挡鼠板。
本条是对变配电 室配备设备要求所作的规定。
配备用电设备和配电线路平面分布图等安全技术资料,是设备检修、事故处理、更新改造的重要技术依据,也是电工人员熟悉掌握本单位配电系统情况,设备分布情况的重要资料。
变配电室的电工应当正确穿戴、使用饭店配发劳动防护用品,对变配电室的高压绝缘用具(高压验电器、闸杆、接地棒、高压绝缘靴、高压绝缘手套等)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挪做他用并定期做耐压试验,这样才能有效的保证电工的人身安全。
在明显位置设置配电系统操作模拟图板,可以直观的使值班电工掌握饭店电器系统的运行状态,模拟图板与实际运行方式相符。
水和老鼠是安全用电的天敌,水的渗漏及老鼠的啃咬致使电缆线绝缘破损,造成局部或者大面积停电事故不胜枚举。因此,对变配电室的门、窗、电缆沟设置防水设施是十分必要的,在变配电室直通室外的门设置挡鼠板,电缆沟定期投放鼠药更是不可忽视的。
第十五条 星级饭店设置的电源线路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临时用电线路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电气设备应当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
本条是对安全用电所作的规定。
电是饭店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动力源,一旦发生故障,将严重影响正常经营秩序。然而,每年因为用电不当而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屡见不鲜。电气设备、配电线路故障引发事故是星级饭店常见的生产安全事故之一,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有:设备老化、使用不当、线路短路、超负荷、接触电阻过大和电火花等。为减少用电事故的发生,正确有效的利用电能,加强用电单位电气设备的安全、安装和运行管理工作,有关电力部门制定了《电气规程》,对用电单位起到了规范、指导作用。因此,本《规定》对星级饭店电源线路设置方面做出规定。
星级饭店经常为促销或者经营需要举办各种活动,或者因设备设施维修,局部装修改造而拉接临时用电线路,为保证临时用电线路的安全,拉接临时线路前必须到饭店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经批准后,由专业电工进行临时线路的安装和拆除。临时线必须使用双重绝缘的橡胶护套线或者塑料护套线,穿越地面应当采取防止踩踏和碾压的防护措施,临时线电源则应当有漏电保护装置。
星级饭店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可以有效的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漏电保护装置每月最少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现漏电保护装置失灵应当立即更新,严禁检修后重复使用。
加装过载保护装置,是有效防止发生电气火灾的重要手段,有了与线路相匹配的过载保护装置,一旦线路通过的电流超过允许通过的安全电流,过载保护装置动作,切断电源,避免了因电线或者电器设备过电流严重升温而导致的电气火灾的发生。
第十六条 星级饭店应当保证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封闭、堵塞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
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门内和门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置踏步。
本条是对安全出口设立所作的规定。
无数血的教训证明,安全出口的堵塞,存在着潜在的危机,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会引发更大的灾难。因此,本《规定》对安全出口的畅通做出了明确规定。
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是根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人们的心理状态而制定的。
正常情况下的安全疏散方向,都是沿着疏散通道向建筑物以外疏散,安全门和安全出口是疏散人群汇集撤出的地方,如果安全门采用向内开启或者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等,无疑是不能保证安全疏散的。
在疏散过程中,人员较多时往往不会顾及脚下是否有障碍物,如果出了门就是踏步(台阶),很容易使人踏空摔倒,容易引发踩踏事故。因此规定了“门内和门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置踏步”这一条款。
第十七条 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数目、安全疏散距离、疏散门和疏散通道的宽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本条是对安全疏散所作的规定。
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安全门的数目、安全疏散距离的长度、安全门和疏散通道的宽度都有明确的规定。因为,这些规定是通过血的教训和科学计算而制定的。所以,星级饭店安全出口的数目必须根据其规模、使用功能、接待能力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而确定。
这些国家或者行业标准包括:《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第十八条 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 处应当 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能够在断电且无自然光照明时,指引疏散位置和疏散方向。
指示标志应当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墙面上;设置在疏散通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10米。
本条是对疏散指示标志设置的规定
一些星级饭店的疏散通道转弯处较多,如果发生意外情况引起断电后,一般人很难正确判断疏散方向,这里明确了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应当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往往还会伴随着停电,这就会给应急疏散带来困难。因此规定了指示标志能够在断电且无自然光时仍能发出光亮,指引疏散位置和方向。
将安全指示标志设置在出口的顶部,便于人们观察和记住。根据热气、浓烟上升的原理,《规定》将指示标志设置在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墙面上,就是要在事故的情况下,正确引导疏散。
在光线不足的紧急情况下,如果指示标志之间距离过长,就会误导人们的疏散方向,延缓人员疏散,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因此规定指示标志间距大于10米 。
第十九条 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重点部位应当设置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灯的连续照明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得低于0.5勒克斯。
本条规定是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9.2.6而制定的。
重点部位是指在星级饭店在经营活动中起着重要或者主要作用的部位。如:变配电室、锅炉房、空调机房、水泵房、厨房操作间等
星级饭店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在用电照明方面就要受到影响,势必会直接影响人员疏散和救援,造成更大的损失。因此对重点部位和特殊区域的应急照明设施的安装、使用时间、灯光照度均做了明确规定。
第二十条 星级饭店应当在客房、会议室等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中英文对照的逃生疏散指示图;在客房内设置安全须知等安全提示标志或者资料。
营业区域内落地式的玻璃门、玻璃窗、玻璃墙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警示标志应当明显,保持完好,便于公众识别。
本条结合星级饭店特点,对逃生疏散图、安全警示标志等做了规定。
星级饭店是人员密集场所,除从业人员外,其他人员对场所内的情况及应急措施不了解,通过在客房、会议室等经营场所设置中英文对照的逃生疏散图,提示和引导人员疏散;在客房内设置宾客安全须知、请勿卧床吸烟标志等,均是预防发生和减少事故损失而采取的重要措施。
为防止落地式玻璃门、玻璃窗、玻璃墙,给客人造成误伤。在本条加入了落地式玻璃门、玻璃窗、玻璃墙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规定。
星级饭店应当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梯、消火栓、消防器材等处设置明显的标志,并保持清晰、规范、易于识别。
第二十一条 星级饭店在营业区域内进行装修、维修、改造等施工且不停止营业的,应当与施工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责任;施工区域应当与其他营业区域相隔离,并采取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本条是进行装修、维修、改造施工时的安全管理要求。
星级饭店在继续营业且进行装修、维修、改造、施工的情况下,要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并与施工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要求施工单位必须遵守饭店的一切安全管理制度

旅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宾馆、饭店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导手册
  引言
  宾馆、饭店是指为宾客提供休息、住宿及就餐等服务的场所。现代的宾馆、饭店,大都是集客房、餐饮、商场及会议、健身、娱乐于一体的公众聚集场所,其人员密集、流动性大、功能复杂,用火用电量大,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多,火灾荷载大等火灾危险性,消防安全管理稍有疏忽就可能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因此,做好此类场所的火灾防控具有重大意义。
  本手册按照公安部在全国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中提出的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目标,结合潮州市宾馆、饭店行业特点,对“四个能力”建设内容进行介绍和规范统一,简要介绍了宾馆、饭店防火、灭火、自救逃生等方面的一些基本知识和技能,供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使用和参考。
  注: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2.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3.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4.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
  第一篇
  宾馆、饭店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应用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宾馆、饭店每月至少要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内设的部门、班组每周应当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单位消防安保人员每天要进行防火巡查,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两个小时一次。餐饮等场所在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宾馆客房服务人员应当在顾客离店后对客房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防火检查、巡查的重点是: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常闭式防火门是否保持常闭状态,闭门器、顺序器是否保持完好;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门窗上是否设置了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置是否正确、醒目、完整好用;
  3、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并组织员工进行演练;员工是否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和疏散逃生知识;
  4、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坚持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是否正常,连接消防控制室的各类报警设施以及通讯器材是否畅通好用;值班记录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认真;
  5、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室内、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的情况;
  6、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充足并且完整好用;各类灭火药剂、材料、油料等是否齐备充足;
  7、各种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有无违章使用情况;
  8、水泵房、配电室、风机房、电梯机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
  9、宾馆房间内设置的呼吸面罩,高层宾馆在公共区域设置的缓降器等逃生自救器材,设置位置是否醒目,是否保持完整好用;
  10、营业场所有无吸烟或遗留火种的现象;顾客有无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11、厨房、餐厅的燃油、燃气管道阀门有无破损、泄漏;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清洗是否及时;营业结束后,火源、电源是否切断,有无遗留火种的现象。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填写《火灾隐患整改登记表》,及时上报主管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
  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对《火灾隐患整改登记表》中存在的问题应逐条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落实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所需的经费。
  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宾馆、饭店易燃可燃物多,发生火灾后蔓延速度快。因此,单位员工必须掌握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基本技能:
  1、要根据单位的经营规模和使用性质,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实战演练,确保每一名员工熟悉初起火灾扑救的程序和要求;
  2、要建立消防应急处置的第一梯队和第二梯队。第一梯队由起火部位附近的当班员工组成,第二梯队由不在起火部位的所有当班员工组成。每个梯队分为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一旦发生火灾,各组要按照具体分工,迅速到位。不足50人的宾馆饭店,可以成立一个梯队;灭火行动组人员,要熟知消防设施、器材以及呼吸面罩、缓降器等逃生自救器材的放置位置,并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3、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当值班人员接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生的火灾报警信号时,要通过无线对讲系统或单位内部电话等方式立即通知巡查人员或报警区域的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实地查看,确认火情后,要立即通过报警按钮、楼层电话或无线对讲等通讯方式向消防控制室报告,同时组织灭火行动组在30秒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有秩序地进行灭火;
  4、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接到报警后,要立即启动消防设施,并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无线对讲系统或广播、警铃等有效方式,发出火警指令,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到场,并拨打“119”电话向公安消防队报警;
  5、要维持好火场秩序,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断电、断气等措施,以防止火势的扩大蔓延。
  三、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宾馆、饭店人员聚集且流动性强,场所人员对环境比较陌生,对场所同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不熟悉,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单位员工必须具备火场逃生自救、互救特别是组织人员疏散的能力:
  1、要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本区域切合实际的火场疏散逃生预案,并通过实地演练,熟悉这些地方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方向,使全体员工熟练掌握疏散程序和逃生技能;
  2、负责疏散引导的人员,要对周围环境了如指掌,熟悉逃生路线,熟悉安全出口的位置,熟悉疏散装备、器材的放置位置并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3、一旦发生火灾后,消防控制室、值班室要迅速启动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或其它警示信号;在现场情况允许的情况下,必须通知到每一个房间、每一位顾客,及时将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4、人员在通过烟气弥漫的火场时,要用湿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低头弯腰快速前行,不要深呼吸,最大限度地减少将有毒气体吸入体内的可能;
  5、一旦身上着火,不要到处乱跑,要就地翻滚,压灭身上的火苗或将着火的衣服脱下,防止烧伤;
  6、疏散人员时,要通过喊话或发出灯光信号等方式,通知和引导人员采取正确方式,沿正确路线有序逃生,并提醒人员不要恐慌,要互帮互助,提高疏散效率;
  7、员工疏散人员时,要在确认房间内无人后再关闭房门,并做上标记。当人员被困无法疏散时,要劝其保持冷静,并带领大家到相对安全的地方,躲避烟火,等待救援;
  8、负责疏散引导的人员,要始终保持与指挥中心或消防控制室、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的联络,随时根据火场变化调整疏散路线;
  9、当火灾无法控制时,火场总指挥要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撤离。
  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宾馆、饭店的消防安全保卫任务重,单位领导及每一名员工必须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具备基本的防火灭火技能。同时还要采取有效措施,向顾客宣传消防知识。因此,单位必须具备消防安全教育能力。
  1、宾馆饭店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必须明确和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执行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并成为消防安全明白人;
  2、根据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值班制度,火警处置程序;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等;
  3、要加强对员工上岗或转岗前的消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对在岗人员,至少每半年要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懂得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4、要充分运用顾客须知、服务指南、展板、广告牌、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有线广播、有线电视等宣传载体,开展消防宣传;利用每日点名、例会、交接班、总结大会、店庆等活动,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5、宾馆、饭店要设立专兼职消防宣传员,经过专业培训后,专门从事(负责)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单位还应在主要出入口设置“消防安全告知书”,向外来人员进行消防宣传;
  6、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要粘贴提示性或警示性标识,在重点部位、人员聚集区等场所粘贴“严禁烟火”、“严禁吸烟”等警示性标识;
  7、客房内应当设置醒目的“请勿卧床吸烟”提示牌;在不间断电源插口处提示“不间断电源,离开时请拔下用电器具”;客房内的垃圾桶、烟灰缸上提示“请不要乱扔烟头”;在房卡取电插口处提示“离开时请取出房卡断电”等。
  第二篇
  宾馆、饭店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主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保安人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频次为每2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还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三、防火巡查时应携带对讲机、插孔电话等通讯工具,发现火灾应立即报火警并实施扑救。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四、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五、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每日防火巡查记录表(2小时巡查)》,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六、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人员由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单位保安人员担任;
  二、各部门防火检查应每天进行一次,单位防火检查应每周进行一次;
  三、防火检查内容应当包括:
  (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情况;
  (三)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五)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七)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九)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十)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二)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
  (十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四、防火检查时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表》,并存档备查。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在防火巡查或防火检查中发现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并及时消除;
  二、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填写《火灾隐患整改登记表》,及时上报上级主管人员;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
  四、消防安全归口部门负责人对《火灾隐患整改登记表》中存在的问题应逐条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落实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五、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隐患:
  a) 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b) 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c) 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d) 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六、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立即改正:
  a) 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b) 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c) 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疏散通道的;
  d)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被遮挡等妨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e) 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或者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的;
  f) 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g)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h)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i) 其他应当立即改正的消防违法行为。
  七、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八、对公安消防机构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九、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十、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归口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对整改完毕的火灾隐患进行确认。
  十一、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送达公安消防机构。
  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制度
  一、值班、巡查、检测、灭火演练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人员应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并应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人员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应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并组织维修。当场有条件维修解决的应当场维修解决;当场没有条件维修解决的,应尽可能在24小时内维修解决;需要由供应商或者厂家提供零配件或协助维修解决的,若不影响系统主要功能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解决。故障排除后应经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检查确认。维修情况应记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三、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应要求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单位根据本单位消防设施使用场所环境及产品维护保养要求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应列明消防设施的名称,应明确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内容和周期。
  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储备一定数量的建筑消防设施易损件或与有关产品厂家、供应商签订相关合同,以保证供应。
  五、实施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时,应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人员负责填写《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
  六、对易污染、易腐蚀生锈的消防设备、管道、阀门应定期清洁、除锈、注润滑剂。
  七、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应根据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清洗、标定;产品说明书没有明确要求的,应每2年清洗、标定一次。可燃气体探测器应根据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进行标定。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标定应由生产企业或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承担标定的单位应出具标定记录。
  八、储存灭火剂和驱动气体的压力容器应按《气瓶检测规程》的有关要求定期进行试验、标识。
  九、泡沫、干粉等灭火剂应按产品说明书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包括灭火性能在内的测试。
  十、以蓄电池作为后备电源的消防设备,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对蓄电池进行维护。
  十一、其他类型的消防设备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十二、按下列要求对产品设备及时进行更换:易损件的更换周期不应超过产品说明书标识的寿命;消防设备的更换周期不应超过产品说明书标识的产品寿命;经检查测试,已不能再投入使用的火灾探测器、压力容器、灭火剂等。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单独或结合其它场所设置一间消防宣传培训室,悬挂并放置宣传培训资料及设施,能够开展消防宣传培训。
  二、每年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三、每年对每名员工至少进行二次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下列人员需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重点部位、重点工种人员。
  六、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单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负责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应当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组职责如下:
  1、防火检查组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宣传和消防知识普及工作,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2、灭火行动组负责扑救火灾,平时要熟悉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和水源情况。
  3、通讯联络组负责火灾报警、火场联络、接应消防车等任务。
  4、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火场内人员的 安全疏散,并负责抢救被困人员和重要物资。
  5、安全防护救护组负责火场安全警卫工作,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防止物资丢失,并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
  三、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演练后应填写记录。
  四、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人员。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 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半年和年终考评工作,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业务理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宾馆、饭店其他相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列举: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燃气和电器设备的检查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第三篇:
  宾馆、饭店火灾特点及消防安全重点保护部位
  火灾特点:
  一、层数较多,使用功能复杂,房间密集,人员疏散逃生困难;
  二、人员较密集,流动性大,大多数旅客对环境不熟悉,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三、宾馆、饭店内可燃物多,电器线路复杂,火势蔓延快,燃烧容易释放出毒性气体,火灾扑救难度大。
  消防安全重点保护部位:
  厨房、餐厅、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商业、燃油燃气锅炉房,洗衣房,可燃或易燃物品库房,厨房排烟管道等部位应设置为消防安全重点保护部位。
  第四篇:
  宾馆、饭店e网管理信息系统应用
  平台简介:社会单位消防e网管理是一个社会单位自我开展、管理消防工作的平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过该系统指导、帮助社会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社区、农村的居(村)委会可登陆信息平台发布消防监督管理信息,并对社会单位进行指导考评。
  功能特点:通过将“四个能力”建设纳入e网管理,为社会单位提供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管理样板,使单位能够便捷地将消防管理工作融入日常生产、经营之中,自觉贯彻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一、e网信息系统是指通过网络发布、传递及存储在广东省公安厅消防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络信息,单位应安排消防安全管理部门使用网络上的有用资源;
  二、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单位信息系统的应用,确保硬件设备正常运行所需要的环境,定期检查计算机、服务器、网络等设备的运行的情况以及软件系统的应用情况,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操作人员必须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熟练掌握电脑操作规程,熟悉系统应用,按程序要求规范操作;
  四、对系统内单位档案信息、防火巡查、疏散演练、动态信息、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信息、灭火及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培训资料及记录等动态信息应及时更新补充内容,日防火巡查记录于每日下午5时30分前更新;月防火巡查于下一月的前一天完成更新;
  五、单位应经常性的保持与网上消防监管员的适时请示汇报,加强信息沟通,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第五篇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消防知识明白卡
  正面:
  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查用火用电 禁违章操作 查通道出口 禁堵塞封闭 查设施器材 禁损坏拥用
  查重点部位 禁失控漏管
  2、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发现火灾后,起火部位员工一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火灾确认后,单位三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
  3、组织疏散逃生能力:熟悉疏散通道 熟悉安全出口 掌握疏散程序 掌握逃生技能
  4、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有消防宣传人员 有消防宣传标志 有全员培训机制 掌握消防安全常识
  背面(四类)
  1.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明白卡:
  1. 全面掌握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 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逐级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
  4.制定了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6.组织实施对本场所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7.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开展日常业务训练。
  8.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2.安保人员明白卡:
  单位消防安保人员每日进行防火巡查;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时一次消除不安全因素。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常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等、消防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6.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7.营业期间有无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情况;8。营业期间有无超过额定人数。
  3.消防控制室人员明白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处置程序。
  (1)当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时,要通过无线对讲系统或单位内部电话立即通知巡查人员或报警区域的楼层值班、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实地查看。
  (2)查看人员确认火情后,要立即通过报警按钮、楼层电话或无线对讲系统向消防控制室反馈信息,并同时组织本楼层第一梯队疏散引导组及时引导本楼层人员疏散;灭火行动组实施灭火。
  (3)消防控制室接到查看人员确认的火情报告后要同时做到:立即启动事故广播,发出火警处置指令,通知第二梯队人员,并告知顾客不要惊慌,在单位员工的引导下迅速安全疏散、撤离;设有正压送风、排烟系统和消防水泵等设施的,要立即启动,确保人员安全疏散和有效扑救初起火灾;拨打“119”电话报警。
  (4)第二梯队人员接到消防控制室发出的火警指令后,要迅速按照职责分工,同时做到:灭火行动组的人员立即跑向火灾现场实施增援灭火;疏散引导组引导各楼层人员紧急疏散;通讯联络组继续拨打“119”电话报警。
  4.普通员工消防知识明白卡:
  四懂 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 懂预防火灾的措施 懂扑救火灾的方法 懂逃生的方法
  四会 会使用消防器材 会报火警 会扑救初起火灾 会组织疏散逃生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做

酒店安全管理制度的做法:

(一)消防规章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特别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