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乌之间:从乌鸦报喜到唾而逐之_乌鸦_金乌_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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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宋以前的数千年里,乌鸦被人们视为祥瑞,长久以来广受追捧。从上古到夏商,乌鸦是寄托太阳崇拜的神鸟;西周以降,乌鸦成为了仁孝的象征,后被儒家文化所推崇。然而,物极必反,乌鸦后来逐渐成为了国家和国君危亡的预兆。特别是自南宋以来,民间对乌鸦的憎恶之情发轫于诗词,并伴随历代文人的书写不断发酵,最终席卷大江南北,影响至今。

金乌负日的传说

自农耕文明伊始,古人对乌鸦的认知就随着对太阳的崇拜建立起来。汉乐府《长歌行》云,“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太阳滋润万物,对于农业生产尤为重要,因此人们开始对太阳的持续观测。在此过程中,人们发现太阳表面会不时出现一些黑影(即太阳黑子),并且位置还飘忽不定,清代王筠《文字蒙求》载,“日中有黑影,初无定在,即所谓三足乌也”,先民们施展了天马行空的想象,以自然界中通体乌黑又可以飞翔的乌鸦为原型,创造出了“金乌负日”的奇幻场景:乌鸦是上天的使者,每天背负太阳从东边升起,西边落下。这似乎便是《山海经·大荒东经》中“汤谷上有扶木,一日方至,一日出,皆载于鸟”的滥觞。

图1:河姆渡文化双鸟负日纹骨匕,浙江省博物馆藏

图2:河姆渡文化双鸟负日纹牙雕,浙江省博物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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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凌家滩文化玉鸟负日,安徽博物院藏

在中华文明的不同地域,金乌负日的意象源远流长。在长江流域,河姆渡文化出土了刻有双鸟负日的装饰,日心和鸟眼的位置刻有凹痕。在第一期(公元前5000-前4500年)文化层中出土的骨匕上,刻有两组相同图案(图1),每一组两只鸟的鸟身连为一体共负一日;在第二期(前4300-前4000年)文化层出土的牙雕(图2)上,两只鸟的鸟首相向,鸟羽向外张开,艺术表现上更具有动感和美感。后来在凌家滩文化(前3500-前3000年)中,出土了直接以玉鸟为整体造型的玉器,其背上刻有太阳的图案(图3)。在黄河中下游流域,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约前4000-前3000年)出土的陶器上,出现了飞鸟负日的纹饰图案(图4),而且在鸟尾和鸟趾的地方都出现了三个分岔,这或许是后世三足乌的原型。

图4: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的金乌负日图案

商朝建立后,创立了以十日为周期的历法,随之产生了十只金乌的意象,并且后来向西南传播,融入了古蜀文化。历法是农业社会最基本的秩序,建立在长期对太阳观测的基础上,郭沫若在《甲骨文字研究·释支干》中认为商王朝“以十日为一旬之历制,殷人月行三分制为旬”,也就是如今我们所习惯的每月有上中下三旬,一旬有十天,而这很可能就是天上有十个太阳的神话原型:《山海经·海外东经》载,“汤谷上有扶桑,十日所浴……九日居下枝,一日居上枝”。这种神话原型随着商文化的向外传播,在古蜀三星堆文化(前2800-前1100年)中以实物的形式出现:在高大的青铜神树上,刚好栖息了十只神乌(图5)。在三星堆之后兴起的金沙文化中,金乌负日的纹饰也不断出现,既有四乌负日的金箔,其中太阳被勾勒出发出万丈光芒的具象,也有三乌负日的玉璧形器,玉璧的中央孔洞与太阳的轮廓重合在一起(图6)。

图5:三星堆文化青铜神树上栖息的九只金乌,三星堆博物馆藏,任疆摄

图6:金沙文化中神鸟负日图案,四川成都金沙遗址博物馆藏,任疆摄

后羿射日与乌鸦报喜

商周之际的变革对后世中国产生了深远影响,王国维曾在《殷周制度论》中指出,“中国政治与文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周人给后世留下了丰富的遗产,后羿射日的神话传说便是其中之一。在这个很可能是由周人杜撰的上古神话的背后,隐藏着周人推翻商朝统治的重大变革:

逮至尧之时,十日并出。焦禾稼,杀草木,而民无所食。猰貐、凿齿、九婴、大风、封豨、修蛇皆为民害。尧乃使羿诛凿齿于畴华之野,杀九婴于凶水之上,缴大风于青丘之泽,上射十日而下杀猰貐,断修蛇于洞庭,擒封豨于桑林。万民皆喜,置尧以为天子。(《淮南子·本经训》)

这个神话故事讲述了上古时期,天上同时出现了十个太阳,导致赤地千里,寸草不生,妖魔鬼怪在人间兴风作浪,于是尧帝派后羿斩妖除魔,射下了太阳,最终收服民心。如果联想到商人以十日为一旬的历制,那么十个太阳一同出现所带来的灾难影射的正是商朝末年混乱的社会现实,而后羿射日代表了将原来的旧秩序彻底瓦解,并通过建立新的秩序,让天下重归太平。

除了后羿射日的传说,商周变革还影射在商朝末年“雀生乌”的故事中。《说苑·敬慎》中记载了“昔者殷王帝辛之时,爵(同“雀”)生乌于城之隅”,也就是雀鸟生下了乌鸦,占卜的人认为“凡小以生巨,国家必祉,王名必倍”,认为小鸟生下大鸟预示了国家的福祉更多,国君的威名更大;而孔子则认为,“此逆天之时,诡福反为祸至”,也就是有违常理,反倒是灾祸之兆。但如果从另外一个角度思考,雀的后代变成了乌鸦,何尝不是王朝更迭的预示。

毕竟,在周人的心目中,“乌鸦报喜,始有周兴”。这种说法出自《尚书传》:“周将兴时,有大赤乌衔谷之种而集王屋之上,武王喜,诸大夫皆喜。”周人的先祖因擅长农耕而被舜封为后稷,赤乌衔谷就代表了来自祖先的庇佑。《墨子·非攻》中也记载了“赤鸟衔圭,降周之岐社,曰:‘天命周文王伐殷有国。’”后来,武王伐纣,“天赐武王黄鸟之旗”。赤鸟、黄鸟指的都是传达天命的乌鸦,圭是国君的象征。后来,周文王在灵台之上建造了“相风铜乌”以观天象,这一传统延续到汉代,《述征记》中记载了“长安灵台,上有相风铜乌,千里风至,此乌乃动”(图7)。

图7:东汉相风铜乌想象图

与此同时,“乌鸦报喜”的吉祥寓意也深入人心。《小雅·正月》中写道,“瞻乌爱止,于谁之屋?”,乌鸦落在谁家的屋顶,便可以给这家人带来吉祥富贵。《小雅·小弁》中写道,“弁彼鸒斯,归飞提提,民莫不榖”,感叹乌鸦快乐地飞翔,成群结队地归来,人们家家美满幸福。周代所建立的礼制社会,深刻地影响了后世中国,乌鸦也长久以来成为了国人眼中的报喜鸟。在唐代,《酉阳杂俎·羽篇》写道,“人临行,乌鸣而前引,多喜”;唐代诗人张籍中更是生动地描绘了长安百姓听到乌鸦鸣叫的欢喜:

秦乌啼哑哑,夜啼长安吏人家。

吏人得罪囚在狱,倾家卖产将自赎。

少妇起听夜啼乌,知是官家有赦书。

下床心喜不重寐,未明上堂贺舅姑。

少妇语啼乌,汝啼慎勿虚。

借汝庭树作高巢,年年不令伤尔雏。(《乌夜啼引》)

原来,乌鸦半夜飞到了因获罪被囚禁的官员家,官员妻子听到乌鸦叫就知道肯定是皇帝发布了赦免诏书,然后激动得一晚上睡不着觉,天还没亮就跑去把喜讯告诉公婆。回到家后,她还一本正经地对乌鸦说:“你可千万别假传圣旨,我可以让你在门前的树上筑巢,然后保证绝不伤害你的幼鸟”。

《旧唐书·柳仲郢列传》中记载了柳仲郢“每迁官,群乌大集于升平里第,廷树戟架皆满,凡五日而散。诏下,不复集,家人以为候”,家人们都习惯了群乌到来是在提前报告喜讯。后来,当柳氏被任命为天平军节度观察使时,群乌一反常态没有出现,结果不久之后他便客死在藩镇。

到了北宋,《文献通考·物异考》中记载了“乌变为鹊,民从贼之象;鹊复变为乌,贼复为民之象”,意思是如果出现乌鸦变成喜鹊的异象,就象征着人民要跟着反贼闹革命了,而如果喜鹊变成了乌鸦,则是跟随反贼的暴民弃恶从良。在宋代人的认知里,乌鸦和喜鹊代表了吉凶的两端,而二者的身份是可以互相转化的。有趣的是,在现代生物学上,乌鸦和喜鹊同属鸦科,确实具有一定的相似性。

通过乌鸦感知战场态势

自春秋战国以来,冷兵器作战中往往可以通过乌鸦的行为感知战场态势。《左传·庄公二十八年》记载了楚国子玄率领六百辆战车讨伐郑国,“诸侯救郑,楚师夜遁。郑人将奔桐丘,谍告曰:‘楚幕有乌。’乃止”。楚军在得知其他诸侯赶来救援后连夜撤退,并且留下营帐作为掩护,郑人从营帐上落下乌鸦推断楚军已经撤离,于是便放弃追击。《左传·襄公十八年》中记载了晋平公讨伐背弃盟约的齐灵公,晋军在山野里遍插旗帜,战车拉着树枝跑弄得尘土飞扬,齐灵公看到后以为大军来犯,便灰溜溜地逃回了国都,师旷听到了“鸟乌之声乐”,就告诉晋平公“齐师其遁”,叔向也观察到城墙上的乌鸦,也推断出齐国的军队已经撤走了。

《全唐词·占飞禽》中记载了诸多有关乌鸦的军中卜辞,比如“兵发日,前面有群乌,乱叫众鸣防伏截,忽然有战莫先图,详缓却无虞”;“军行次,横阵列乌来,防有伏兵冲阵位,搜罗前后用心猜,不信必为灾”等,其本质上也是利用观察到的乌鸦行为异常去感知战场局势。以“城营内,乌鹊忽围墙。当有外兵来打寨;不然,疾病火灾殃,营内欲他降”为例,古代军队为了长期驻守,通常都筑城为营,当一群乌鸦围到了城墙上,很可能就是在野外受到人的惊吓,据此便可以推断是有敌军进犯,《晋书·苻坚载记》中就记载了“时有群乌数万,翔鸣于长安城上,其声甚悲,占者以为斗羽不终,年有甲兵入城之象”,当时慕容冲所率领的大军已兵临城下了,不久后便发动了进攻;后半句则说明了另一种情况:守城里爆发疫病,导致了人员死亡,从而引来了食腐的乌鸦,遇到这种局面往往是无法坚守的,于是便成为了开城投降的先兆。

乌鸦衔火与道教仙鸟

秦汉时期,帝王们热衷求仙,方仙道士杂糅道家阴阳五行学说,演绎出了新的神话体系,其中月亮和太阳成为阴阳的象征,其精髓更以鸟兽的形象出现,最终古老的“金乌负日”演变成了乌鸦就是太阳的化身。《淮南子·精神训》载,“日中有踆乌”;张衡《灵宪》载,“日者,阳精之宗,积而成鸟,象乌而有三趾”。汉代贵族已不再像秦始皇那样寻求肉体的永生,而是追求灵魂不灭,于是当时墓葬中的壁画和帛画往往描绘了墓主人灵魂升天成仙的过程,而天界的太阳之中便是一只或展翅飞翔,或驻足凝视的乌鸦形象(图8)。于是,后来太阳也被称为“乌阳”,《旧唐书·李密传》载,“乌阳既升,爝火(即火把)不息”。

图8:汉代金乌形象(左:西汉卜千秋墓壁画中的金乌形象;右上:马王堆汉墓帛画中的两足乌形象;右下:东汉画像石中的三足乌形象,南阳汉画馆藏)

由于乌鸦成为了太阳,而太阳又是一个大火球,因而随之就出现了“乌鸦衔火”的说法。《本草纲目·禽部》载,“蜀徼有火鸦,能衔火”。《清史稿·灾异》中记录了乌鸦衔火引发了严重火灾:“顺治十四年(1657年),武昌鸦啣(同“衔”)火,集人庐,辄灾,一月始息”。《清稗类钞》中记载了为了让火鸦不搞破坏,当地百姓就将它们供祭起来:“儋州有乌鸦,能食火,每卸火置人屋上,以翅煽焚,则群鸣飞舞,其名曰火鸦,居人多以食物禳之”。民国时期,身为精神界战士的鲁迅也将自己比作“火老鸦”,以火鸦放火比喻自己对旧传统和旧制度的抨击。在致友人的信中,他写道:“不知怎地我这几年忽然变成火老鸦,到一处烧一处,真是无法。此去不知如何,能停得多少日。”

图9:甘肃酒泉丁家闸5号墓壁画中的西王母和她的侍者形象(东晋)

在方仙道所构建的神话体系中,三足乌是西王母的侍者,其三足的意象源于道家“三生万物”的理念,最终成为了道教的仙鸟之一。司马相如《大人赋》载,“吾乃睹西王母……亦幸有三足乌为之使”;《括地图》载,“有三足神乌,为西王母取食”,三足乌作为侍者的形象,也出现在汉代和魏晋时期的墓葬壁画中(图9)。现实中,乌鸦甚至在道教修仙者的眼中是一味延年益寿的秘方。《抱朴子内篇·金丹》中“石先生丹法”写道,“取乌鷇(kòu,雏鸟)之未生毛羽者,以真丹和牛肉以吞之;至长,其毛羽皆赤,乃煞(杀)之,阴乾百日,并毛羽捣服一刀圭,百日得寿五百岁”。后来,道教传说中乌鸦还成为了真武大帝上山修炼的先导,当他得道成仙后封乌鸦为神兵,至今武当山上仍有以乌鸦命名的乌鸦岭和乌鸦庙的遗迹。

孝乌和仁乌的祥瑞

随着周代开创了礼制社会,乌鸦成为君主仁德、慈孝、爱民的盛世象征。《孙氏瑞应图》中写道:“文王时见苍乌者,王者孝悌而至”,“苍乌者,贤君帝主,修行孝慈,被于万姓,不好杀生,则来”,“赤乌……王者不贪天下而重民命,则至”。晋成公在《绥乌赋》的序言中写道,“有孝鸟集余之庐,乃喟尔而叹曰:‘余无仁惠之德,祥禽曷为而至哉,夫乌之为瑞久矣,以其反哺识养,故为吉乌’”,晋成公竟然因为乌鸦来到了自己的住所而受宠若惊,叹息自己不够仁义爱民,却能够得到吉祥鸟的眷顾。

之所以古人将乌鸦视为孝鸟,源自一种美好的“误解”:乌鸦幼鸟的羽毛蓬松,看上去体型比成鸟大,再加上幼鸟不会飞,总是等着成鸟来喂食,人们就以为这是鸟老了飞不动了,于是便有了“乌鸦反哺”的典故:《禽经》中写道,“慈乌反哺,慈乌曰孝乌,长则反哺其母”。古人甚至还借用了日中之乌的典故,“思考”了乌鸦为什么会反哺的原因,《春秋运斗枢》中认为:“乌为阳,阳气仁,故反哺”。

随着汉代儒家思想成为正统,孝乌出现在了儒家彰显孝道的故事中。孝乌的角色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单纯的吸引,《古今注》中记载了“有虞至孝,三足集其庭;曾参锄菰,三足萃其冠”,舜帝和曾参的至孝引来了孝乌;第二类是帮助孝子垒坟,《说苑》中记载了东阳人颜乌“亲亡,负土为大冢,群鸦数千,衔土相助焉。乌既死,群鸦又衔土葬之”,成百上千的乌鸦为了帮孝子垒坟,竟然衔土到精疲力尽而亡。第三类是和孝子一起哭丧,《北齐书·萧放传》记载了萧放的父亲去世后,“(萧)放居丧以孝闻,所居庐室前有二慈鸟来集,各据一树为巢,自午以前,驯庭饮啄,午后更不下树,每临时,舒翅悲鸣,全似哀泣……时以为至孝之感”,乌鸦陪萧放一起哭丧哀鸣,这是被他的至孝所感动。

儒家思想中除了孝,还有仁,于是便产生了仁乌的意象。《拾遗记》中记载了春秋时期,介之推陪伴晋文公重耳度过了艰苦的流亡岁月,待重耳即位后,却带着自己的母亲隐居绵山,于是“晋文公焚林以求介之推,有白鸦绕烟而噪,或集之推之侧,火不能焚”,白鸦以血肉之躯守护了火中的介之推,晋文公感念乌鸦仁义,于是下令不得张网捕猎,并称其为“仁乌”。后来,白乌被认为“王者宗庙肃敬则至”,多见诸史料记载,比如汉成帝河平四年(前25年),“白乌集孝文庙殿下”;建炎十七年(1147年),“有白乌六集于高禖(管理婚姻和生育之神)坛上”。

所谓“乌三足,礼义循,物类合”,意即三足乌象征着世间遵循礼仪,万物和谐共处,是君主仁德的象征,被人们视为祥瑞:三国时期,当孙权看到乌鸦来到皇宫,大喜过望,《三国志·吴主传》中记载了他因此改年号为赤乌:“间者赤乌集于殿前,朕所亲见……改年宜以赤乌为元”。北周明帝二年(558年),地方向朝廷进献三足乌,《北史·周本纪》中记载了当时“群臣上表称庆,于是大赦,文武普进级”,足以感受到乌鸦在时人心中的分量。相反,乌鸦的远离也是暗示,曹操在《短歌行》中写道“乌鹊南飞”,就是因为他“挟天子以令诸侯”并不符合儒家道义,但他也并不觉得吴蜀就比曹魏强,于是发出了“绕树三匝,何枝可依”的感慨。

随着乌鸦知国将昌、降而为祥的观念深入人心,三足乌和白乌成为了朝廷的贡品。据不完全统计,《宋书·符瑞志》中记载了晋代各地进献白乌5次,刘宋年间进献白乌8次;《魏书·灵征志》记载了从北魏孝文帝至东魏孝静帝,各地进献白乌23次,三足乌38次。《唐书》中还记载了天授元年(690年),地方假冒三足乌进献,“天后以为周室嘉瑞”,结果被李旦指出“乌前足伪”,惹得武则天不悦。宝应元年(762年),京兆府进献三足乌,李云卿作《京兆府献三足乌赋》以歌颂其“是知国将昌则降而为祥”。五代时期,《五代会要》中记载了后唐、后汉、后周皆有白乌进献。直至北宋,还将白乌、赤乌、三足乌进献辽国:《宋史·五行志》载,“元丰三年(1080年)……九月丙午,赵州获白乌”;“宣和元年(1119年)九月戊午,蔡京等表贺赤乌”;《辽史·圣宗纪》载,“(统和)九年(991年)……八月……壬午,东京进三足乌”。

乌鸦的灾祸与危亡之象

如果说三足乌降临人间会带来祥瑞,那么重新回归太阳也就意味着祥瑞的终结。从科学的角度来讲,太阳黑子的出现会对地球的气候造成影响,从而导致水旱灾害的发生:

日中三足乌,见者,其所居分野有白衣会(形容奔丧的人群多),大旱,赤地。三足乌出,住日外者,天下大国受其灾,戴麻森森,哭声吟吟。(《黄帝》)

日中乌见者,君咎;双乌见者,将相逆入,斗者主出走,乌动者大饥,水旱不时,人民流在他乡。(《太公阴秘》)

当灾害发生后,一旦处置不当,就会造成社会动荡,甚至国家的灭亡:《孝经内记图》载,“日无晕而乌见,所宿之国亡绝”。与此同时,太阳黑子的爆发会扰乱地球的磁场,导致磁盘暂时失灵,继而影响军事作战,所以才会有京房《灾异》中的“日月薄赤,见日中乌,将军出旌,举此不祥,必亡”。

气候突变所引发的自然灾害让国君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对于那些年迈体弱的君主,在一定程度上会致使其忧心致死,这或许便是《日傍气图》中,“日中乌见,其国君死期三年”的原因所在。《抱朴子》《晋书·五行志》给出了实证:“赤乌十三年(250年),日中乌见,三足”,于是到了第二年八月,“大风,江海涌溢,平地水深八尺,拔高陵树二千株,石碑蹉动,吴城两门飞落”,灾后重建又加重了百姓的赋税和徭役,造成了更多的社会问题。正是在这种局面下,年过七旬的孙权身体每况愈下,在第三年偶感风寒便薨逝了。

古人将天灾视为上天对人间的惩罚,而罪魁祸首是身为天子的皇帝:《京氏》载,“日中有乌见主失明,为政者乱”。因此,为了避免天灾就必须消除人祸,于是占卜书中也给出了补救的方法,如《太公阴秘》中就写道:“实仓库、举贤士,远佞邪、察后宫,任有道,赦不从,则灾消矣。”

除此以外,对于那些既不是三足乌,也不是白乌的普通乌鸦,一旦出现在都城上空,便预示了国家的祸乱。西汉焦延寿《易林》载,“城上有乌,自名‘破家’,召唤鸩毒,为国患灾”;“乌飞狐鸣,国乱不宁。下强上弱,为阴所刑”。也正因如此,才有了“爱屋及乌”的典故,《尚书大传》中记载了武王灭商后,询问姜太公该怎么处理殷商的旧臣,姜太公说道,“爱人者,兼其屋上之乌”,将殷商旧臣比作亡国的乌鸦,建议赦免他们。《后汉书·五行志》记载了桓帝初年,长安有童谣《城上乌》言“城上乌,尾毕逋”,借乌鸦摆动尾巴的样子,暗讽当权者耽于个人敛财,不顾人民生死,最终导致国祚衰亡。

群乌的出现也是国君危亡的征兆。《隋书》中记载了隋炀帝见中原已乱,就准备将国都迁到丹阳,“将游于江左,有乌鹊巢于帷幄,驱不能止”,途中乌鸦飞进了军帐,赶都赶不走,后来不久炀帝就被叛军所杀。《文献通考·物异考》记载了景龙四年(710年)六月的一天,“乌集太极殿梁,驱之不去”,结果次日唐中宗病逝。《北梦琐言》中记载了后梁太祖朱温亲征郓州,在卫南修筑工事后站在上面远眺,“见飞乌止于峻堞(城墙上砌有射孔的矮墙)之间,而噪其声甚厉,”副使李璠认为“是乌鸟也,将有不如意之事”,结果不久朱温果然与敌军主力遭遇,副使和郡将被杀,后来还是在护卫的拼死保护下才侥幸逃脱。国祚已废,国君已亡,于是乌鸦便成为国破家亡的写照,出现在了诗词作品中,李商隐《隋宫》云“终古垂杨有暮鸦”。

图10:故宫皇极殿屋脊鸱吻上的乌鸦(清代),任疆摄

辛弃疾让乌鸦名声尽毁

辛弃疾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仅仅凭借自己的一首词,就拉开了乌鸦遭人唾弃的序幕。原本祠庙里的供品吸引了乌鸦,久而久之,后者便有了“神鸦”的称谓。唐代曹松《将入关行次湘阴》有“神鸦乱噪黄陵近”,宋代范成大《吴船录》也有“至神女庙……庙有驯鸦……土人谓之神鸦”,但其中并无褒贬之意。然而,辛弃疾在《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中的一句“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一下子点燃了南迁汉人心中的怒火,无辜的神鸦也惨遭殃及。佛狸是北魏太武帝拓跋焘的字,元嘉二十七年(450年),拓跋焘兵临长江北岸,在瓜步山上修建了一座行宫,也就是后人所说的佛狸祠。当年北魏军队一路杀掠,给沿途百姓带来了深重灾难。据《资治通鉴》所载:“魏人凡破南兖、徐、兖、豫、青、冀六州,杀掠不可胜计,丁壮者即加斩截,婴儿贯于槊上,盘舞以为戏。所过郡县,赤地无馀,春燕归,巢于林木。”数百年后,人们早已忘却了那段异族入侵的历史,反而将佛狸祠当作神庙纷纷祭拜。辛弃疾借古讽今,唤起了南宋民众内心的怨忿,也便“恨屋及乌”地痛恨起了乌鸦。

从此以后,南北方人在对待乌鸦的态度上迥然相异。《容斋随笔》中写道:“北人以乌声为喜,鹊声为非。南人闻鹊噪则喜,闻乌声则唾而逐之,至于弦弩挟弹,击使远去。”正因如此,才导致了朱熹在《诗经集传》中对“莫赤匪狐,莫黑匪乌”的误解。朱熹认为,狐狸和乌鸦“皆不祥之物,人所恶见者也。所见无非此物,则国将危乱可知”,狐狸和乌鸦预示着国家即将到来的危机和祸乱;但实际上,在先秦时期,这句诗原本的意思是正因国家将要发生动乱,所以作为祥瑞的狐狸和乌鸦才会逃离,从而被人们所看到。直到明代,《本草纲目·禽部》中仍载有“北人喜鸦恶鹊,南人喜鹊恶鸦”。《海公案》中的周文玉是池州青阳县,也是南方人,他便视“乌鸦乃不祥之鸟”。

清代以来,乌鸦不讨喜的形象逐渐席卷全国,最终也深深影响了北方人的观念,这其中有两个原因。首先,清朝是由满人建立的政权,而乌鸦曾在清太祖努尔哈赤时的关键一战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受到满人的崇拜,据《满洲实录》载,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九月,女真叶赫部纠集科尔沁、辉发等九部联军兵分三路,突袭努尔哈赤的建州部,努尔哈赤派遣兀里堪前去察看敌情,结果“至一山岭,乌鸦群噪,不容前往,回时则散;再往,群鸦扑面”,于是兀里堪回禀情况后,努尔哈赤又让兀里堪从扎喀向浑河的方向去探查,结果傍晚就在浑河北岸就发现了敌军的踪迹,于是努尔哈赤有备而战,后来在古勒山大败联军,建州女真从此崛起。然而,尖锐的民族矛盾似乎也唤起了人们对佛狸祠下神鸦的记忆,对乌鸦的厌恶深入无数汉人的内心。其次,随着南方汉人所创作的文学作品中有关乌鸦的俚语,类似《红楼梦》中“天下乌鸦一般黑”、“那笼子里的黑老鸹(即乌鸦),怎么又长出凤头来,也会说话呢”等诸多抹黑乌鸦的描写,也使得乌鸦不讨喜的形象在民间广为流传。到了近代,胡适在白话诗《老鸦》中更是直白地写道:

我大清早起,

站在人家屋角上哑哑的啼。

人家讨嫌我,说我不吉利:

我不能呢呢喃喃讨人家的欢喜!

与此同时,民间也不断涌现出更多有关乌鸦的歇后语和俗谚,诸如“老鸹飞到猪腚上——看见人家黑,看不见自己黑”,“乌鸦落房头——开口是祸”等,使其不吉利的意象更加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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