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通报“春雷行动2023”阶段成果: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22件,移送公安机关6件_春雷_自贡市_查处

四川自贡通报“春雷行动2023”阶段成果: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22件,移送公安机关6件

原创2023-02-11 18:11·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 刘恪生 实习生 曹欣洁

2月10日,自贡市召开“春雷行动2023”执法行动新闻通报会。会上,通报了自贡市“春雷行动2023”执法行动阶段进展情况以及第二批典型案例。

据悉,“春雷行动2023”执法行动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22件,案值690.49万元,罚没90.83万元;移送公安机关并立案侦查的涉嫌犯罪案件6件。

挽回经济损失13.41万元

12家市场主体“首违”“轻违”被免于或不予处罚

自2022年12月28日启动以来,自贡市“春雷行动2023”执法行动聚焦重点领域重拳出击整治,优化营商环境。

期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围绕“护民生,保安全,助力高质量发展”行动主题,紧盯元旦、春节和灯会期间市场监管领域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易发多发形势,加大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全链条监管执法力度,着力整治药品安全、食品安全、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六大领域违法行为,全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自贡市“春雷行动2023”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980人次,检查养老机构、学校食堂、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餐饮单位等重点食品安全经营主体2256个,药店、诊所、医院、超市等重点涉疫物资经营场所679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81个、生产和充装单位7个,重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35家、销售企业65家,监测网络电商平台(网站)315个(次)、广告885个(次),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个,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41万元。开展协作执法35次,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28次,12家市场主体“首违”“轻违”行为被免于或不予行政处罚。

通报5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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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哄抬价格、餐饮店熬制回油被查处

通报的案例,涉及医药、食品、商标注册等领域。

自流井区查处一药房哄抬价格及未明码标价案,当事人以18.2元/盒购进的“蒙脱石散(思密达),以24.5元/盒、28.5元/盒的价格销售,又以17.3元/盒的价格再次购入,以38.5元/盒的价格销售。其在购进价格有所降低的情况下,大幅提高蒙脱石散药品售价,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

富顺县查处一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涉嫌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案,当事人在淘宝购买了10个脉冲指尖血氧仪销售,其产品外包装未标明医疗器械注册证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查询系统查询,结果显示不是该产品,涉嫌构成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大安区查处易某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申请注册案,当事人于 2019 年至2022年期间连续申请注册商标56件,成功注册商标45件。注册的商标中有效使用的只有4件,其余商标均未有效使用,构成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申请注册的违法行为,被依法罚款1000元。

荣县查处陈某某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案,当事人在未办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生产用于盛装白酒的PET瓶。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属于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应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当事人构成了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违法行为,被罚没1.23万元。

自贡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一餐饮店涉嫌使用回收食品作为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该餐饮店王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授意店长安排人员熬制使用回油,并从重庆请来师傅传授回油熬制和增香技术。经过滤、二次熬制、调料后,按照回油40%的比例制作火锅底料并向顾客销售食用,涉嫌构成用回收食品作为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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