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险!5岁小男孩被狗撵!父亲怒告狗主人!_小金_张女士_饲养

近日在上海,张女士带着自己的宠物犬在草坪上溜达,由于人少便没有牵狗绳,这时小狗遇到了正在玩耍的5岁男童小金,此时小狗便开始追赶起了小金,孩子父母见状后,冲上去大声呵斥了张女士为何不管好自己的狗?双方就此展开了争吵,即便去了派出所双方还是没有调解成功,一怒之下,小金的父母一纸诉状将张女士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张女士公开道歉,并赔偿一万余元,最终法院酌情支持了5000元。

个人观点;

一场争吵,最终以张女士付出了5000元而告终,可见这场闹剧张女士为此付出了代价。

遛狗不拴绳,其实是一种违法行为。在《动物防疫法中明文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如果不按照规定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将会面临行政处罚,罚款以及暂扣宠物犬。

因此,不牵引绳子的做法是一种违法行为,当不牵引绳子导致了宠物狗追赶他人,不仅会对路人造成惊吓,更有可能咬伤他人,在这种情况下,属于一种民事侵权行为。

在民事层面,对于动物饲养人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民法典》第1246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换句话说,即便是受害人故意逗弄激惹宠物,也不能完全免除饲养者的责任。而是可以减轻责任,因此作为受害人,有权提起诉讼要求宠物饲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中,虽然宠物犬并没有咬到5岁的小金,但是,小金的父母认为,作为成年人,应当知道对错,做错了事情就要承担责任,最终法院肯定了原告的诉求,由于并没有达到严重程度,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支持了原告5000元的赔偿要求。

遛狗不拴绳,已经不仅仅是简单的错误行为了,对此甚至还会承担罚款甚至是赔偿的法律责任,一场吵架,也让张女士付出了5000元的成本,如果张女士能够遵守法律规定,按照规定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相信本案也不会发生。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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