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生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纸质上戏专业准考证进入考场。入场后须对号入座,非本考场考生不得入内,迟到15分钟以上不得参加考试。
2. 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之一: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保卡、驾驶证、港澳台通行证;现役军人可携带士兵证或军官证。若以上证件都未携带,则不予参加考试。
3.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和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有电子存储记忆功能的计算器和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进入考试区域后,考生所携带的各种通讯工具必须关闭,根据监考老师的安排将手机等电子产品放在指定地点,手机关机前请仔细检查,确保关闭闹铃功能。
4. 遇试卷、答题纸等分发错误或试卷字迹不清、漏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老师询问,不得要求监考老师对题意作任何解释或启示。
5. 试题、画纸/画布每人一份,不得带离考场,考后全部上交。每人只限使用一张画纸/画布。
6. 考生领到画纸/画布后,应首先将现场发放的个人信息填写贴纸贴在画纸/画布正中央(不得贴在作画面),并用正楷填写姓名、上戏专业准考证号(23开头7位数字)、报考专业(须根据准考证内容填写),字迹清晰端正。填写完成后在另一面作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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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所有美术类考试均不得使用定画液,不得携带专业参考资料(如画册、图片、专业书籍等);绘画专业考试由学校统一提供画架、画板、画布,其余用品须自备;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考生应自带画板、画具、颜料(仅限水彩、水粉、丙烯)等必需用品,仅限使用简易金属三角画架。
8. 画纸必须用可撕下的美纹纸胶带粘裱四边,四周留1厘米左右空白,以保持卷面平整。
9. 考生不得在个人信息填写贴纸以外的任何位置签名或书写文字,画纸/画布正反面不得用线条、明暗、色彩等任何形式做违反考试要求的形象标记,不得毁坏或污损试卷,不得私自变动贴纸位置,否则按违规处理。
10. 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
11.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经监考老师核查试卷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绘画专业色彩写生科目的用餐时间内(12:00-12:30),所有考生禁止作画,待监考人员发出继续考试的指令后,方可作画。
12.面试科目中,考生无需携带个人作品。
温馨提示:
1. 本校所有美术类专业考试考场均在上海戏剧学院昌林路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昌林路800号(地铁8号线沈杜公路站下车)。请考生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提早出行,避开高峰,切勿迟到。
2. 考生凭当日考试准考证进入校园(家长不可进入校园),学校不提供停车位。
3.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考生可在本校区食堂购买午餐,食堂一楼大厅有净化水供应,可自带水杯接水。
4. 考生须自备充满电的无线便携式吹风机。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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