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开放互联网诊查服务啦
收费标准如何?
如何看诊?
一起了解一下~
厦门市医疗保障局近日发布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互联网医疗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自2023年1月8日起执行。
根据通知,各公立医疗机构对于行业部门准许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开放的互联网首诊服务,按规定为 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的患者,通过互联网诊疗平台开展互联网首诊服务,在线开具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处方的,可收取互联网首诊诊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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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互联网首诊服务
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
互联网处方实行
线上线下相同的 医保支付政策
首诊诊查费的收费标准为:
●互联网首诊(主任医师),三级医院50元/次、二级医院35元/次、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20元/次;
●互联网首诊(副主任医师),三级医院35元/次、二级医院25元/次、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5元/次;
●互联网首诊(主治及以下医师),三级医院20元/次、二级医院15元/次、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元/次。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相关症状互联网医院
或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通过互联网诊疗平台开展复诊服务
按照或参照互联网医院
复诊诊查费价格收取
复诊诊查费的收费标准为18元/次(三甲)、15元/次(三乙)、12元/次(二级)、5元/次(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互联网医院复诊指的是,互联网医院利用本机构注册医师,通过互联网诊疗信息监管平台,根据患者近三个月的病历资料,针对部分在实体医疗机构明确诊断为某种或某几种常见病、慢性病的相同诊断在线开展复诊。
含向患者询问病史、听取患者主诉,在线查看医疗图文信息,记录病情,提供开具处方等诊疗服务。
看诊方式
记者从市卫健委了解到
我市已经有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等多家医院
开设新冠病毒感染互联网门诊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进入微信公众号,点击 互联网+进入 互联网医院,分 核酸阳性门诊和 发热门诊。
从核酸阳性门诊进入,可以看到医生姓名、科室、职称、擅长领域、服务次数等,市民可根据需要选择医生问诊。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进入微信公众号,点击 便民服务- 发热与新冠门诊进入相关页面。可选择儿童或成人看诊。
医生姓名、科室、职称、擅长领域、问诊量等情况都可以看到,市民可根据需要选择医生问诊。
记者:汪燕妮 编辑:肖宇晴
校对:康水盛 值班主任:王绍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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