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古
吴兴涵“婚外情”事件,现在看来是愈演愈烈、一发而不可收了。
12月24日中午刚过,网名为“吴兴涵事件女当事人”在个人社交平台发文,称吴兴涵在国足集训期间,约她到上海浦江镇某酒店开房;并且在“当时疫情极其严重管控严格”的情况下,利用女事主的健康码、行程卡出入KTV等娱乐场所、甚至玩到凌晨。
“吴兴涵事件女当事人”还称,她已实名举报至中国足协,要求其介入调查。为证不虚,女事主还罗列了几次开房纪录。包括2021年7月4日至7日、2021年8月17日至25日、2021年10月29日至11月3日、2021年12月2日至12月8日。
这其中,第1次是吴兴涵使用化名(从上下文看,假名拟为“刘会朋”)“欺骗”手段开房(注:举报中提到的4次开房地址,确实是国家队当年度几次在上海集训都进住的酒店。但查了国足的集训通知,从足协官网上没有找到2021年7月份的文件)。
第2次开房,增加了“多次在该酒店组织轰爬聚会、喝酒到凌晨”的内容,地点还是上述酒店。经查实,经查实,2021年8月12日,中国足协发布国足第四期集训通知,要求参加集训的球员(吴兴涵在列)于8月18日12:00前报到,地点是上海建工浦江皇冠假日酒店。通知特别提到两点:一是高度重视疫情态势,积极配合中国足协的相关防控工作;二是集训人员自觉接受中国足协章程及国家队有关规定,集训期间严格遵守队规、队纪,如有违反将严肃处理。
后两次大同小异,此处略。
也就是说,“吴兴涵事件女当事人”举报的4次与吴兴涵的开房纪录,至少有1次与国足集训时间、地点吻合。但本人感兴趣的并不是这些。是什么呢?国家队的管理问题。
女事主提到的上述4次集训,都是国家队在12强赛之前(或之间)极为关键的备战。特别是第2次,是12强赛之前国家队最后一次集训,可谓全力以赴。因为9天之后,即9月3日就是12强赛国足的首战。
而第3次最特殊。考虑到球队此前连续40多天在西亚封闭比赛,足协决定打完第4轮与沙特之战之后、即10月13日回国休整。尔后,11月7日凌晨再从上海出发前往阿联酋的迪拜,准备4天之后,即11月11日进行第5轮与阿曼队的比赛。也就是说,国足与阿曼之战前5天,吴兴涵还在国家队的驻地酒店与女孩子开房,共享鱼水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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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此关键、敏感时期,作为国足主力球员,吴兴涵竟然还能堂而皇之带女子入住酒店,国家队的管理状态可见一斑。
个人觉得,女事主的爆料可能不虚,至少有相当一部分属实。某知名媒体人此前曾爆料,陈戌源在12强赛国家队西征期间,“几乎每天晚上都找人打牌”,现在看来这极有可能也是事实。
其实,想想也有道理。带队的足协主席都如此,球员带女孩子开个房又有什么大惊小怪呢?陈戌源都天天晚上都“找人”(注:这个“人”应该不是球员)打牌、玩麻将,球员利用别人的健康码“组织轰爬聚会”、“喝酒到凌晨”,那不是很正常的吗?因为领导们都打牌去了、没人“站岗放哨”了。
这么一想,事情的性质就变了,向另一个方向发展了。
“吴兴涵事件女当事人”爆料的,只是她与吴兴涵之间的事,或者她与吴兴涵及其他国家队队友的事情,多少还可以称之为“么事”——就像传说中的“泰山队教练”说的那样。
但通过这几次开房,可以看出国家队的管理是非常松懈的,甚至可以说是根本就没有人管。因为,那正是疫情管控非常严格的时期,球员能够随便进出酒店,随便去酒吧、KTV,还能聚会到凌晨。请问,当时的国家队主教练、领队在干什么?一直随队的陈戌源呢?
这不但是球队的管理问题,还要追究足协以及当事酒店的责任。更麻烦的是,追责的主体,恐怕已经不只是足协或者体育部门。
不过,这个“锅”,可能得陈戌源一个人来背了。这玩意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审查调查了,再给他增加几条“罪状”,看起来也顺理成章——或许有人会这么想。
只是,事情越闹越大,女事主大有不怕鱼死网破之势,估计吴兴涵头是真的大了。
(此为本人原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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