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30次解冻押金是霸王条款吗_押金_用户_客服

本报记者王胤期长沙报道

江西货车司机辛师傅去年底在湖南境内跑车时,有业务员向他推荐安装了任货行ETC,如今他感觉遭遇了“霸王条款”。

辛师傅说:“账户里有时余额不足,扣费后如果我逾期还款,就会被拉入黑名单,解除黑名单除了交清欠款,还会被扣150元押金。这笔押金交进去后是被冻结的,我必须用ETC消费30次,且没有违约记录才能解冻,解冻后这笔钱也不能提现。”

12月29日,任货行ETC客服工作人员回应潇湘晨报记者,用户开通ETC时系统会将相关规则详细说明,收取违约押金是因为用户多次存在违约行为。客服表示,在缴纳完押金后还要消费30次才能解冻押金的情况属于“系统设定”,如果交齐欠款后不想做任务,可以选择注销ETC。

可任货行ETC又规定:用户使用未满三年,注销账户会被收取300元“注销服务费”。辛师傅感觉自己被这款ETC“绑架”了。

投诉:47元的事,为什么要绕这么大一圈?

辛师傅说,办理ETC是想着上路更加方便,没想到一年下来,他为了这个心力交悴。12月29日,辛先生告诉晨意帮忙记者:“我经常跑高速公路,但不怎么关心ETC账户里有多少余额。我认为如果欠费,及时补交就好。”

辛先生说,现在他欠费了47元,但账户上显示他欠了197元。辛先生解释道:“我一共欠47元,因为这个我被拉入了黑名单。如果要解黑,需要扣除我150元违约押金。现在由于我逾期没有交钱,每天还要扣我0.11元。”

辛师傅发现,按照任货行ETC的系统规定,补交47元欠款且缴纳150元押金后,虽然被解除了黑名单,但这150元并不能使用,需要继续通过ETC消费30次且无逾期记录才能“解冻”。

辛师傅认为,这种做法很不合理:“欠了钱我认,该交的钱肯定要交。但47元就能解决的事,为什么要绕这么大一圈?”

辛师傅说,自己还算比较理智的:“如果不交钱,就会收到短信称,可能会影响征信。我身边有一些司机朋友,直接把ETC给扔了。”

辛师傅也想过注销账户,不使用任货行ETC了,可系统还有规定:注册用户满3年才能免费注销,否则要被收取300元“注销服务费”。

调查:同款ETC曾多次因为收费问题被投诉

晨意帮忙记者了解到,任货行(又名任通行)ETC属于深圳市分米互联科技有限公司,这是一家专业从事智慧交通科技研发、ETC发行和场景运营、科技风控的高科技企业。

晨意帮忙记者发现,由于收费问题,任货行在互联网上被多次投诉。

有用户投诉称,任货行ETC欺骗消费者,乱扣费:“本人于2022年12月10日在某高速出口被任通行业务员欺骗,承诺只需现场缴纳100元ETC设备费用,后续无其他任何费用。当日,回家后发现银行卡被扣了180元,咨询客服人员,说这180元是ETC设备费,现场缴纳的100元是安装费。2022年12月13日,银行卡又被扣费100元。任通行ETC的所作所为,与其业务员承诺不符,与其宣传亦不符。强烈要求免费销户,退回办理ETC一共扣除的380元,我将投诉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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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用户投诉称,银行卡被乱扣费:“早就取消自动扣款了,为什么还能扣?就算你们客服说的没有取消,那怎么会有欠费?不要说卡内没钱,我给你上截图。”

有用户投诉称押金已解冻,但无法提现:“我忘记还高速账单,最后冻结了我300元的押金,但是可以通过完成任务解冻押金,现在已经完成任务了,也已经解冻押金了,但是无法提现,客服告诉我没有提现的功能,而且这300元要用来抵扣通行费用。我要求退还押金。”对此,任货行ETC回复称:“您好,如有账单违约未及时还款会导致产生冻结押金,因系统暂时不支持提现功能,如已完成解冻任务,押金会退回至ETC账户余额,后续可作为通行路费使用,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客服:用户开户前会告知,30次解冻是“系统设定”

12月29日,晨意帮忙记者登录辛师傅的任货行ETC账户发现,辛师傅有累计7次违约,还被扣过300元违约金。由于其名下一台车欠费超过24小时,辛先生的账户已被拉入黑名单。如果需要解黑,则需要还清47元欠款和150元押金。

晨意帮忙记者当天致电任货行ETC客服。客服表示,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会把相关规则与欠费后果告知用户:“用户首次违约,我们是不会扣钱的。只有用户多次违约,我们才会根据具体情况来扣除违约金。”

客服解释称,辛师傅之所以被扣除的违约金不同,是系统根据用户的风险研判出来的结果。客服还表示,上路30次才能解冻相关资金的任务是“系统设定”,无法改变:“用户如果已经还清欠款,但又不想做任务,可以选择注销账户。”

律师观点

平台行为属于强制消费

在本次事件中,辛师傅可以怎样维权?平台的做法又是否有法律依据支持?晨意帮忙记者咨询了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副主任刘研律师的意见。

刘研认为,平台收取辛师傅150元的行为明显不合理:“如果ETC机构替辛师傅垫付了47元过路费,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对于违约金,是要和实际损失挂钩的。ETC向用户收取的违约金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如果违约金的金额在实际损失的30%之内,是合理的。”

刘研补充,如果ETC机构没有代替用户支付相应费用,只是设定违约金条款,那么这个条款无法证明ETC机构因为用户违约而产生的实际损失:“这种情况下,即使用户逾期,那么对高速收费部门的逾期付款责任由用户本人承担。”

刘研表示,ETC公司与用户签订的是格式合同。即使在合同中有过明确约定,但ETC公司要求消费者“连续使用ETC30次,且都没有逾期才能将押金解冻到账户上继续使用”这种行为属于强制消费,实际上是在排斥消费者的权利。

“除非双方在签约时,这些条款被明确加黑加粗,改变字体大小,并解释说明并提示让消费者确认相关内容。如果这些工作没有做到位,没对用户进行任何提示解释说明,仅仅只是放在格式合同当中,这种做法下,相关条款可能会涉及格式合同条款排除相对方权利,导致无效的情形。”

刘研表示,辛师傅可以向消费者保护协会去投诉,或者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进行投诉,对电子商务合同的违规条款进行必要的行政监管和处罚。如果涉及服务合同违约责任纠纷,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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