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_募集_资金_成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08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1.3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75,8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9,220,601.00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6,639,399.00元。2020年6月23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0)第0046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泉驿支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驿支行、兴业银行成都龙泉驿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上海银行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公司全资子公司眉山秦川智能传感器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三、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鉴于公司存放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驿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001300000790980)对应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及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已结项,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结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至公司自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已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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