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政府办公室通知_单位_责任_示范区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3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3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豫政〔2023〕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商丘市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明确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要立即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主要措施,请于2月28日前将制定的具体落实方案报市政府,并分别于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前逐项向市政府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12月20日前向市政府报告全年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其中,省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于每月28日前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督查一室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跟踪督查,并将年度目标具体、明确或可量化的重点工作任务录入“豫快办”平台进行重点督办,及时掌握和定期通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快提振市场信心

(一)全面促进消费增长。

1.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调整妨碍消费的限制性措施,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

责任领导: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银保监分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激活房地产市场,落实首套房贷款支持政策,优化二套房认定标准,满足刚性住房需求和改善性需求。

责任领导:潘峰。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商丘市税务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银保监分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探索长租房市场建设,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

责任领导:潘峰。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公安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银保监分局、商丘市税务局、市人防办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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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鼓励新能源汽车等大宗商品消费,出台智能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消费的补贴政策,开展各类促销活动,促进商贸、餐饮、住宿、文旅等行业尽快恢复。

责任领导: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商丘供电公司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培育发展养老、育幼、医疗、健康、家政等服务消费。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大力发展平台经济、首发经济、共享经济、信息消费等新型消费。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多渠道提高居民收入特别是中低收入居民消费能力。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商丘市税务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火车站、商丘海关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全面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8.深入开展“三个一批”活动。以投资100亿元以上的项目为重点,深入推进重大项目集中攻坚。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9.开工建设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单位和柘城县人民政府、睢县人民政府、民权县人民政府。

10.高质量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1.加强要素保障,确保固定资产投资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2.深入推进“万人助万企”,推动减税降费等助企纾困政策直达快享。

责任领导: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商丘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银保监分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3.鼓励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加大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领域支持力度,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新增贷款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银保监分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4.加大上市企业储备,新增上市企业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银保监分局、商丘市税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5.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培育一批富有企业家精神的优秀民营企业家,形成一批极具竞争力的优秀民营企业,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大繁荣。

责任领导: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

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四)全力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

16.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

责任领导:潘峰。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信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审计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银保监分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7.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制度。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责任单位: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银保监分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8.积极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银保监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五)强化创新平台建设。

19.做优做强省实验室体系,新增国家级创新平台、省级创新平台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0.加快构建标准化双创载体体系,新建全要素、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的智慧岛。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银保监分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发投集团等有关单位和梁园区人民政府。

(六)强化企业主体地位。

21.支持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推进协同科研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2.高质量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推动高校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完成省定目标,建设省级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3.实施创新型企业树标引领行动,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七)强化体制机制创新。

24.深化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加快以新型研发机构为方向的科研机构改革,完善“揭榜挂帅”、首席专家负责制等项目组织机制,实施以信任和绩效为核心的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加快以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评价改革。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5.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氛围,培育创新文化,构建一流创新生态。

责任领导: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银保监分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八)强化人才引育力度。

26.深入实施“中原英才计划”、青年人才倍增行动、顶尖人才突破行动。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科协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7.实施重点高校学术校长引进培养专项行动,积极招引海外一流人才,新建中原学者工作站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委人才办。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8.出台更具含金量的人才支持措施,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委人才办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加快建设制造业强省

(九)着力构建先进制造业体系。

29.延伸电子信息产业链条,加快打造万亿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地。

责任领导:薛凤林、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0.提升生物医药产业竞争力,强化关键原辅料、设备配件和生产工艺研发攻关,培育医学、医药、医养新生态。

责任领导:薛凤林、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1.推动氢能与储能、生命健康、量子信息等产业尽快成规模,争创国家未来产业先导示范区。

责任领导:薛凤林、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2.到2025年形成传统产业为基础、新兴产业为支柱、未来产业为先导的先进制造业体系,制造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超过30%,战略性新兴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超过30%。

责任领导:薛凤林、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着力提升产业基础能力。

33.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

责任领导:薛凤林、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4.滚动发布基础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基础软件突破清单,用3年时间突破和推广应用150项“五基”产品和工艺。

责任领导: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5.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推进投资50亿元以上的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完成省定目标,加快打造重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千亿级现代化产业链和特色产业集群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薛凤林、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6.推进质量强省、标准河南建设。

责任领导: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统计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海关、市粮食和储备局、市气象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公安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7.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培育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薛凤林、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8.加快设计河南建设,支持企业设立工业设计中心和研究院,打造一批工业设计示范园区。

责任领导: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9.发展天使、风投、创投基金。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银保监分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0.新培育头雁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一)着力数字化绿色化转型。

41.打造5G精品网络,5G基站总数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丘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中国移动商丘分公司、中国联通商丘分公司、中国电信商丘分公司、中国铁塔商丘分公司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2.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开展先进计算、网络安全等重点领域核心技术攻坚,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

责任领导: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3.新建智能工厂和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完成省定目标,新增上云企业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4.推动煤炭清洁化利用,力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能耗降低4%左右。

责任领导:薛凤林、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四、加快建设农业强省

(十二)扎实推进乡村振兴。

45.扛稳粮食安全重任,对接国家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确保粮食播种面积达到省定目标,力争到2025年建成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完成省定目标,粮食产能达到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储备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供销社、商丘供电公司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6.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发展设施蔬菜、设施食用菌、设施渔业完成省定目标,稳定生猪、畜禽和油料生产。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7.做强特色农业,推动酒业、奶业、中医药业振兴。

责任领导:梁万涛、高大立、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商丘银保监分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市税务局、市总工会、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8.积极发展冷链食品、休闲食品和特色功能食品,大力发展预制菜。

责任领导:梁万涛、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9.支持牧原等一批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建设万亿级现代食品产业。

责任领导: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0.深化农村改革,稳慎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

责任领导:潘峰、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1.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到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供销社、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强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稳定完善帮扶政策,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残联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三)扎实推进科技强农。

53.整合农业科技力量,支持神农种业实验室争创国家实验室基地,开展核心种源等核心技术协同攻关。

责任领导:高大立、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农林科学院。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4.创新乡村人才评价机制,深化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为乡村吸引人才、培育人才、留住人才。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四)扎实推进和美乡村建设。

55.围绕“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不断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尽快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商丘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6.组织实施好乡村建设行动,创建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完成省定目标,争创国家级美丽宜居村庄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7.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法治教育,推进移风易俗,引导农民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弘扬敦亲睦邻、守望相助、诚信重礼的乡风民风。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乡村振兴局、市司法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五、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十五)强化中心城市。

58.支持商丘等市建设豫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责任领导:薛凤林、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9.推动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做实城市经济。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0.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金融工作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1.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让能进城愿进城的,更快更好融入城市。

责任领导:薛凤林、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医疗保障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六)建设韧性城市。

62.加强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等各环节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各类基础设施防灾减灾抗灾能力。

责任领导:薛凤林、潘峰。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人防办。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3.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重大工程,提升大中城市防洪标准,推进气象防灾减灾中心等应急能力提升项目。

责任领导:薛凤林、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防办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4.持续开展城市内涝治理,新建改造雨水管渠完成省定目标。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改造燃气管道、供排水管网、供热管网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潘峰。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5.加强城市人口疏散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责任领导:薛凤林、潘峰。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人防办。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6.构建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和城市信息模型平台,打造数字孪生城市。

责任领导:薛凤林、潘峰。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发投集团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七)建设宜居城市。

67.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新建改建道路完成省定目标,新增公共停车泊位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潘峰。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8.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棚改安置房完成省定目标,统筹商业、学校、养老、社区医院、运动场馆等配套服务设施,创建完整社区、美丽街区,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高品质生活空间。

责任领导:潘峰。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八)建设绿色家园。

69.推动绿色城市、森林城市、“无废城市”建设,深入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统筹推进城市园林绿化、绿道连通和插绿补绿,因地制宜建设一批街头游园、小微绿地。

责任领导:潘峰。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0.加大重污染天气、臭氧污染防治等工作力度,实施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攻坚,完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责任领导:黄继恒、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1.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努力建设美丽幸福河湖。

责任领导:黄继恒、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2.持续开展湿地保护、水土流失治理,抓好黄河干支流河道泥沙资源化综合利用。

责任领导:潘峰。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六、加快推进高水平开放合作

(十九)更大力度发展口岸经济。

73.推进中欧班列“五统一”常态化运行。

责任领导: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商丘海关、商丘火车站等有关单位。

74.加快口岸、综合保税区等资源整合、功能集成,引育大型物流企业,积极申建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支持企业布局海外仓,建设跨境电商孵化平台,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责任领导:薛凤林、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投集团、商丘海关、市交通运输局、商丘保税物流中心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十)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

75.发挥港资、台资、日韩和世界500强四个专班作用,突出产业链集群招商、龙头企业招商、股权投资招商等方式,精准对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重塑、国内统一大市场重构。

责任领导: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工作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6.实施对欧招商引资专项行动,发挥好现有外资外贸企业作用,把更多高质量外资吸引过来。

责任领导: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丘海关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十一)更大力度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77.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新增50项高频事项免证可办,实现95%以上涉企事项全程网办。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残联、市教育体育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医疗保障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8.出台新形势下利用外资的政策措施,落实与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相适应的准入机制,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标准制定。

责任领导: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商丘海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9.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争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开展县级营商环境示范创建,全面提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商丘市税务局、商丘海关、市司法局、商丘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七、加快推进社会民生事业全面进步

(二十二)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80.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做好援企稳岗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商丘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81.深入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职业技能培训、新增技能人才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商丘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82.推进豫商豫才回归,新增返乡创业人员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梁万涛、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商联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83.支持和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总工会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十三)促进教育优先发展。

84.强化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85.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新建乡镇寄宿制小学完成省定目标,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计划。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审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86.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优化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建设工匠实验室、实训基地。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十四)促进健康河南建设。

87.做好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各项工作,强化医疗物资和救治力量保障,加强基层防疫能力建设,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健康。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88.加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等有关单位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89.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教育体育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

90.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9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建设体育河南。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十五)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92.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落实好生育支持政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责任领导:袁道强、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商丘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93.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深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总工会、商丘银保监分局、商丘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94.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加大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残疾人、孤儿等困难群众保障力度。

责任领导:袁道强、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残联、市卫生健康委、商丘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95.有序推进乡镇敬老院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残联、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十六)做好十项重点民生实事。

96.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取证。持续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职业技能培训、新增技能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商丘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97.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新开工乡镇寄宿制小学完成省定目标,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着力解决“城镇挤、乡村弱”的教育难题。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98.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开展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训,培训家庭医生团体和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加强行政村卫生室基本运行经费补助,加大卫生健康知识普及力度,2023年年底前实现所有行政村卫生室经费补助全覆盖,着力保证村卫生室正常运转。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99.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残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00.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对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范围的适龄妇女免费开展一次宫颈癌、乳腺癌筛查,筛查数完成省定目标。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对筛查出的高风险孕妇免费进行产前诊断,2023年年底前实现全省孕早中期产前筛查率达到65%、新生儿“两病”筛查率达到95%、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5%。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市残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01.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进村(社区)行动。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全年组织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进村(社区)活动完成省定目标,青少年个案咨询完成省定目标,其中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重点青少年群体个案咨询占比不少于40%,新建“青翼家园”工作阵地完成省定目标,切实提升青少年心理健康水平。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团市委。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02.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具有我市户籍或居住证且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开展康复救助,全年救助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残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医疗保障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03.深入推进城市更新。

(1)实施居民用户燃气安全装置加装,全年燃气用户安全装置加装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潘峰。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全年新开工改造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潘峰。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丘供电公司、商丘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中国移动商丘分公司、中国联通商丘分公司、中国电信商丘分公司、中国铁塔商丘分公司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窨井设施进行更换改造,加大窨井设施日常养护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责任领导:潘峰。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商丘供电公司、商丘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中国移动商丘分公司、中国联通商丘分公司、中国电信商丘分公司、中国铁塔商丘分公司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04.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改造农村公路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潘峰。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2023年年底前实现75%的行政村设立村级寄递物流服务站。

责任领导:潘峰。

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提高城乡配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配电台区升级改造完成省定目标,新建改造10千伏及以下线路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梁万涛。

牵头单位:商丘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05.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推动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集中发放至群众社保卡银行账户,全年通过“一卡通”发放补贴项目超230项,惠及群众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金融工作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残联、商丘银保监分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十七)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106.更高水平推进法治河南、平安河南建设,持续开展“三零”平安单位创建,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造性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责任领导:黄继恒。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信访局。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07.压实安全生产各方责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责任领导:薛凤林、梁万涛、潘峰、袁道强、黄继恒、高大立、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供销社、商丘火车站、市气象局、商丘海关、市邮政管理局、商丘银保监分局、商丘供电公司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08.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责任领导: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商丘银保监分局、商丘海关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09.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责任领导:黄继恒。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10.深化群防群治,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良好局面。

责任领导:黄继恒、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信访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11.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推进国防动员体制改革,推动军民科技协同创新,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责任领导:薛凤林、潘峰。

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局、市人防办。

责任单位:商丘军分区、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统计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气象局、商丘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市邮政管理局、商丘火车站、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商丘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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