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青少年田径U系列联赛资格赛(福建赛区)的通知_田径_参赛_跳远

关于举办2023年青少年田径U系列联赛资格赛(福建赛区)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田径协会《关于2022年青少年U系列(Ⅲ级和Ⅳ级)田径赛事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非全国注册的参赛运动员必须参加U系列田径联赛资格赛(Ⅳ级赛事),成绩达到相应标准后,方可参加U系列达级赛事(Ⅲ级赛事)。

经中国田径协会批准,福建省田径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将于2023年3月10日-3月15日在晋江市泉州职业技术大学举行2023年青少年田径U系列联赛资格赛(福建赛区)(Ⅳ级赛事)。本次比赛将于2023年2月22日-28日开启网上报名。赛事相关证明材料在补充通知中发布,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规程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工作,积极组队参赛,保证比赛公平、公正、安全、顺利举行。

附件:2023年青少年田径U系列联赛 资格赛(福建赛区)竞赛规程

福建省田径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

2023年2月21日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福建省田径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

晋江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泉州职业技术大学

四、运营单位

厦门墘面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五、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23年3月10日-3月15日

地点:晋江市泉州职业技术大学

六、参赛单位

福建省内的国家田径单项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田径项目)、中国田径协会注册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省内各相关学校、省田径协会注册俱乐部、省田径协会会员单位、外省单位不可报名。

七、竞赛项目

展开全文

(一)U20年龄(2004年-2005年出生者)

1、男子(14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0.991米)、400米栏(0.914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公斤)、铁饼(1.75公斤)、标枪(800克)。

2、女子(14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米栏(0.838米)、400米栏(0.762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 、铁饼(1公斤)、标枪(600克)。

(二)U18年龄(2006年-2007年出生者)

1、男子(13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0.914米)、400米栏(0.838)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公斤) 、铁饼(1.5公斤)、标枪(700克)。

2、女子(13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0.762米)、400米栏(0.762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 、铁饼(1公斤)、标枪(500克)。

(三)U16年龄(2008年-2009年出生者)

1、男子(7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

2、女子(7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

八、参赛办法

(一)比赛仅接受单位集体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每名运动员限报两个项目。

1.参赛单位是福建省内的国家田径单项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体育特色传统校(田径项目)、省内各相关学校,报名人数不得少于2人(含),不设人数上限。

2.参赛单位是福建省内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报名人数不得少于10人(含),不设人数上限。

3.参赛单位是省田径协会会员单位:

(1)普通会员单位,报名人数不得少于2人(含),不设人数上限。

(2)高级会员单位,报名人数不得少于2人(含),不设人数上限。

(三)全部参赛运动员名额为1000人。

(四)运动员资格

运动员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赛:

1.限福建省内运动员参赛。

2.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生及长期在福建省内俱乐部训练的运动员。

3.参赛运动员年龄规定:U20男、女组: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U18男、女组: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U16男、女组: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4.按要求提供运动员、教练员、领队等参赛单位工作人员的报到材料。未携带、未按要求提供纸质材料及材料不全的参赛运动员,不予发放参赛物料,取消参赛资格,不予退费。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使用场地器材和设备须经中国田径协会审定。

(二)径赛项目原则上按规则规定安排赛次,技术代表根据参赛人数可做相应调整。

(三)比赛检录时,运动员必须提交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四)运动员比赛时,须穿着印有单位名称的统一服装(背心、短裤),服装必须符合田径竞赛规则的规定,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五)参赛人数以最终报名成功的运动员名单为准,报名结束后公布不足3人的项目,并取消该项目的比赛。

(六)其它事项按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执行。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单项录取个人前8名。如参赛人数不足6人(含6人)只录取前3名,7-8人录取前6名。

(二)本项赛事作为省级单位组织的Ⅳ级赛事,运动员参赛并取得一定成绩方可获得更高级别赛事参赛资格,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注:本赛事不能取得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网上报名:报名通道于2月22日上午09:30开启;2月28日下午18:00停止报名,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

报名:请各参赛单位按照竞赛规程要求进行报名,由代表队领队填写《2023年U系列田径联赛资格赛(福建赛区)》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和医务部门公章,制成PDF文件与参赛服装照片一起于2月28日前传真或发送电子版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欣

(二)报到:请各参赛单位于3月10日17:00前报到。由承办单位提供赛事指定饭店和交通信息等事项,费用自理。各参赛单位在报名后出现报名参赛运动员和工作人员无法到赛区报到超过5人(含5人),而又没有按补充通知要求提前与赛区确认的,每人交200元竞赛安排损失费。

(三)凡规程中规定的交款,由赛区收取。不交纳者,将取消该单位参加下一次全国性田径比赛的资格。

3月11日召开技术代表会、联调会、志愿者等相关会议(地址另行通知)。

十二、赛事代表

福建省田径协会指派技术代表和技术官员4-6人参加工作,其余由承办单位根据中国田径协会《田径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选派。

十三、其它未尽事项由主办单位于赛前7天发补充通知。

十四、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来源: 福建省田自中心

编辑: 黄小群

一审: 林晗枝二审:许晖、张乐怡 三审:康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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