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的各类旗帜_国旗_青天白日_五色

一、黄龙旗

黄龙旗,也称黄底蓝龙戏红珠图。即晚清开始采用的代表大清国的国旗。

第一面黄龙旗呈三角形,最初为清朝的非正式的海上政府船旗,主要是政府船只和海军使用,民船不得悬挂。其后一些涉外官方机构也开始悬挂三角黄龙旗。

中国本无近代西方的“国旗”概念。清道光二十年(公元1840年)鸦片战争后,清朝同西方国家的交往日益增多,依照当时的海上国际惯例,商船需要悬挂国旗才能进行贸易,否则将被视为海盗船。因为清朝尚未制定国旗,许多中国商船注册悬挂外国国旗,有时会引起其他国家商人的误解。1856年10月8日发生的亚罗号事件即是一艘中国商船悬挂注册国英国国旗所引发的纠纷。其后美国驻华公使列卫廉和一些商人曾建议清政府“仿各国成例,制定一种国徽,俾便商民尊用。”。然而清政府后来仅在《华商买用洋商火轮夹板等项船只章程》中规定禁止中国商船悬挂外国旗,并未设计本国的船旗。清朝的海军在没有制定船旗前,还在曾于1862年与英国海军发生了一起斗殴事件:由于没有明确的标识,英国海军拒绝承认其为中国兵船。这次事件发生后奕䜣写奏章:“适因湖北江南,皆有英人与我兵勇斗殴,焚毁兵船等事,屡向理论,而该国词穷,则以不能识别强辩,如我处师船亦一律竖立黄色龙旗,外国果能望而知为官船,不敢轻举妄动,未始非豫事队维之一法”。法国公使哥士耆也向奕䜣提及外国船只通常会悬挂船旗。随后奕䜣联系曾国藩询问悬挂“龙旗”事宜,曾国藩随即复信:“各处师船,仿照外国竖立旗号之例,概用黄色龙旗,使彼一望即知,不敢妄动,且于行军无碍。嗣后除各营旗帜照常竖立外,应分饬各营另添龙旗一面,拟用三角尖旗,均用黄色画龙,龙头向上。”

黄色龙旗,传统上在清朝军旗中起统率作用,具有一定象征意义。奕䜣在最初的提议中,建议船旗的方案为“黄色龙旗”(类似于八旗中正黄旗那种)。

曾国藩考虑到方形龙旗与八旗中正黄旗接近,因此削去一角为三角形以避免僭越。清同治元年(1862年)10月17日总理衙门发表照会:“希即行知贵国各路水师及各船只。嗣后遇有前项黄龙旗帜,即系中国官船,应照外国之例,不准擅动。傥有移动,即照犯禁办理。”清同治十一年(1872年)总理衙门扩大了三角黄龙旗的使用范围,并于10月4日制定了具体的样式规范。随后在一些外交场合和博览会中政府使团和外国机构有时也会用三角形黄龙旗作为代国旗。然而这面三角形黄龙旗仅被称呼为“中国旗式”,在使用时“系为雇船捕盗而用,并未奏明定为万年国旗”。

到了光绪七年(1881年)9月,在英国订购的“扬威”、“超勇”两艘巡洋舰回国后,由于三角形的旗与西方各国军舰上的国旗皆不相同,为和国际接轨,李鸿章经清廷批准制定了北洋水师军旗的质地、章色,并将黄龙旗改为长方型,这事儿在《北洋水师章程》中记载的比较清晰。李鸿章在同西方列强谈判、签约、通商、互派外交人员等外交活动中,看到西方列国庄严悬挂国旗,而清国却无旗可挂,深感有失“天朝威仪”。于是上奏慈禧太后,提出在外交场合中需要有代表清国的旗帜,请求颁制国旗。慈禧就命李鸿章负责设计图案。经过多方征集筛选,李鸿章上呈了黄龙旗、八卦旗、麒麟旗、虎豹旗等多种方案,供慈禧太后选定,最后决定使用黄龙旗为大清国旗。并于光绪十四年(1888年)《北洋海军章程》颁定本为海军旗的“黄底蓝龙戏红珠图”为大清国旗。光绪十五年(1889年),天津军械局完成了设计样稿和营造法则,方案被清政府批准并“照会东西洋各国一体知照”。

黄龙旗在1912年1月10日,清朝政府被推翻后由五色旗取代。而在1917年7月1日,“张勋复辟”事件发生。张勋、康有为等迎清朝末帝溥仪出御太和殿,改民国六年为宣统九年。张勋受命为议政大臣、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黄龙旗又在北京城出现。此次复辟仅历时十二天即告结束。1917年7月12日,段祺瑞率军入京,张勋遁入荷兰使馆,溥仪再次退位。黄龙旗又被废除。

二、清朝海军旗

鸦片战争前中国水师系统采用五方旗(五色横条)作为高级官员旗,提督、总兵使用帅字旗。北洋水师建设过程中方建立了现代的海军军旗系统。

1862年,清政府委托李泰国赴英国采购军舰,他基于其设计的绿底海关旗设计了海军旗系统,但并未被清政府承认。

这是李泰国设计的海关旗。

这是李泰国设计的海军旗。

1874年北洋水师成立时,基于五方旗设计了海军衔别旗:

提督旗

诸将领旗

大官旗,是非海军官员乘坐海军舰艇时候挂的旗帜

北洋海军成立初期仍沿用1888年《北洋海军章程》中规定的两面衔别旗。1890年3月6日,刘步蟾与琅威理因提督旗产生了纠纷,英国皇家海军通过英国使馆为北洋海军设计了新的衔别旗系统草案,取代之前过于简单的衔别旗。

头等水师提督(草案)

二等水师提督(草案)

三等水师提督(草案)

总兵旗(草案)

二等总兵旗(草案)

然而清政府并没有直接采用这套方案,而是修订了先前衔别旗的色彩,将锚型替换为团龙,于1890年颁定新海军衔别旗。

提督旗

大官旗

鱼雷艇统领旗

队长旗

三、甲午战争后的清朝海军旗帜

1894年甲午战争后,北洋海军全军覆没,1909年清政府设立海军部,并颁布新衔别旗,左上角为黄龙旗。

海军大臣旗

正都统旗

副都统旗

协都统旗

统带旗

队长旗

由黄龙旗还衍生出了中东铁路的旗帜:

1897-1915

1915-1925中东铁路运输公司

四、五色旗

1906年冬天,同盟会本部讨论《革命方略》和国旗草案时,五色旗被提了出来。1911年12月4日,江苏、浙江、上海都督于上海会议筹组政府及以五色旗为国旗方案,五色旗为程德全、宋教仁、陈其美、庄蕴宽、赵凤昌所支持,由有“民国产婆”之称的赵凤昌设计。武昌起义后,江苏、浙江、安徽等省多用五色旗。1911年12月4日在留沪各省代表及苏浙沪三督参加的共和联合会大会上,由程德全提出以五色旗为国旗,由沪军都督陈其美统一式样并于12月17日向全市颁发标准统一的五色旗。随后参议院为国旗制定产生了剧烈的争议,最终以五色旗代表汉满蒙回藏五族最为普遍,决定采用五色旗作为国旗。12月28日南京各省代表会议通电全国,号召在12月29日选举临时大总统时“凡我国国民应于是日悬挂国旗以志庆典”,此时临时大总统选票亦印有五色旗图案。12月31日沪军都督陈其美晓谕各界:“自明日起各界一律悬挂国旗,以昭庆贺而光大典”。1912年1月1日孙文就任临时大总统日,南京、上海两地普遍悬挂五色旗。

1912年1月9日,副总统黎元洪致电南京:“正朔已定,国旗及军商各旗式应即划归一律,请速颁发定式,以便遵行。”1912年(民国元年)1月10日,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在南京通过《国旗统一案》,确定五色旗为中华民国国旗,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海军军旗。并咨请临时大总统“饬部颁布各省施行”。1912年2月15日临时参议院选袁世凯任临时大总统。袁世凯被举为临时大总统后公布了过渡暂行办法,规定“国旗暂用五色旗”,并将“暂用国旗式样”照会各国驻华公使。1912年5月6日,北京临时参议院第二次会议审议国旗统一案,议员谷锺秀先叙述了南京会议议决的国旗统一案与临时大总统孙文的咨复情况,并提付政府复议国旗统一案。但由于议员意见不一,于5月10日再次审议,经多数表决通过以五色旗作为中华民国国旗。随后参议院颁布《咨请临时大总统规定国旗及陆海军旗式样公布施行文》提请临时大总统公布国旗。1914年,二次革命失败后,孙中山发表中华革命党革命方略,制定了青天白日旗为国旗。1921年4月7日,非常国会推选孙中山为非常大总统,公布青天白日满地红为国旗。1924年6月23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以青天白日旗为党旗,青天白日满地红为国旗。1928年11月2日国民政府第五次国务会议决议制定《中华民国国徽国旗法》。12月17日公布以青天白日为国徽,青天白日满地红为国旗。1928年国民党北伐中各地五色旗逐步被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取代,1928年12月29日东北保安总司令张学良通电宣布东北易帜,12月29日上午7时,东三省同时升起青天白日满地红旗,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完全取代五色旗。

五色旗的影响很大,衍生出了诸多旗帜:

邮政旗

海关旗

张作霖搞的中华民国军政府大元帅旗

袁世凯的中华帝国国旗

中华帝国国旗草案

汉奸溥仪搞的伪满洲国旗

汉奸梁鸿志搞的中华民国维新政府旗

1915-1925的东省铁路公司旗

1925-1932的东省铁路公司旗

1932-1935的北满铁路旗

汉奸德王搞的蒙古军政府旗

汉奸于品卿、杜运宇搞的察南自治政府旗

汉奸夏恭搞的晋北自治政府旗

上面三伙汉奸合流,搞的蒙疆自治政府旗

五、十八星旗

铁血十八星旗,简称十八星旗,又称铁血旗、九角旗、九角十八星旗,是武昌起义后中华民国湖北军政府宣告成立时所采用的旗帜。原是湖北革命团体共进会的会旗。1907年8月间,焦达峰、刘公、孙武等一批在日本的同盟会会员筹组共进会,议定以十八星旗为会旗。1911年9月,在同盟会推动下策划武昌起义。文学社和共进会召开联席会议,组成领导起义的总指挥部,定十八星旗为旗帜。10月11日,中华民国军政府鄂军都督府(俗称湖北军政府)宣告成立,十八星旗为其旗帜。1912年1月10日,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通过专门决议,以五族共和旗(简称五色旗)为中国国旗。以十八星旗为陆军旗。

1912年(民国元年)1月10日,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通过专门决议,以十八星旗为陆军旗。以十八星旗为陆军旗受到多数东三省籍的临时参议院议员反对,因为十八星旗并不包括东三省,也不能代表全中国。于是议员们提出意见修改十八星旗,先是有提议在旗中央加上一颗较大的黄星,以表示中国的统一;后又认为中央黄星大有侧重中央、忽视地方之意,中央黄星又改成与其他黄星一般大小,成为十九星旗。十九星旗的提案被议会表决通过,取代十八星旗成为陆军旗。

1912年6月11日,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袁世凯公布此次国旗议案结果,成为中华民国第一个具有法律意义的国旗方案。1928年12月17日国民革命军北伐成功后,国民政府全面废除铁血旗。

六、青天白日旗

青天白日旗最早是由陆皓东设计的,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兴中会总部在夏威夷成立,孙中山以陆皓东设计的青天白日旗作为起义军的旗帜,旗底为蓝色,以示青天,旗中置一白日,有白光芒十二道。此后多次起义皆以此旗为标帜号召,揭示“光明正照”、“自由平等”之义。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第二次革命时,郑士良举义于惠州三洲田起义时,第一次打出青天白日旗为标帜。

光绪三十二年冬(1906年),中国革命同盟会讨论国旗的形式,孙中山主张沿用青天白日旗,以纪念已牺牲的设计人陆皓东及其他兴中会先烈;廖仲恺提议、并连同黄兴共同支持使用井字旗有井田和天下九州的寓意;另有人提出用金瓜钺斧旗,以发扬汉族精神;用十八星旗,以代表十八行省;用五色旗,则可以顺应中国历史和中华文化之习惯。当时意见纷歧,国旗选用搁置。孙中山再提出在青天白日旗上加红地,改成红、蓝、白三色,以符合世界上如法国国旗有自由、平等、博爱之真意,作为革命军的国旗样式,此想法也成为“青天白日满地红旗”的构想。当时同盟会南洋分会副会长张永福之妻陈淑字(一说淑宗)按照孙中山“加红色的新构想”,缝制了四种国旗草案,其中的草案一即仿自美国星条旗的设计,以五条红线作为青天白日旗的衬底,然而该草案始终未被采用。

陈淑字缝制的四个旗帜草案

孙中山在1912年1月12日回复参议会的函中,清楚定义:青天表示清清白白;白日象征光明,代表光明正照,自由平等;红色表示博爱。

1912年5月6日,参议院讨论国旗统一案,5月14日,临时参议院议决以五色旗为国旗,将十八星旗改为十九星旗以置于五色旗左上角为陆军旗,青天白日旗置于五色旗左上角为海军旗,袁世凯认为后两者设计不妥,于5月26日覆议,最后参议院临时于6月5日通过十九星旗为陆军旗,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海军旗。6月8日,法案由临时大总统袁世凯公布施行。

1921年5月5日,孙中山在广州就任非常大总统时,宣布废止五色旗及十八星旗,规定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国旗和军旗。孙中山以五色旗是满清官旗、五色代表五大民族之分配代色取义不确、及五色上下排列违背五族平等等理由反对五色旗,以青天白日红旗为国旗。

由此衍生的旗帜包括:

1929-1931的海关旗

1931-1949的海关旗

1929-1949的巡逻艇旗

1932-1947的警察旗

1947-1949的警察旗

1029-1949的商船旗

1935-1949的护渔艇旗

1919-1929的盐务旗

1929-1949的盐务旗

1929-1935邮政旗

当然,还有大汉奸汪精卫搞的伪政权旗

1946-1949邮政旗

明天国庆,给大伙儿说说五星红旗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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