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你对喜欢的男人会先下手为强吗
- 假如你被几个手持长刀的人围住,是先下手为强,还是等被砍后再自卫你们会怎么办
- 话说: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又说: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怎么理解
你对喜欢的男人会先下手为强吗
谢谢邀请!
当然。
喜欢多关注,爱他就出手。
现在,好男孩多,但好男人并不多见,难得遇到一个自己心动的人。就不要犹豫,这又不是丢人的事。
若他也喜欢你,自然皆大欢喜。但要记住,不要委屈自己。单一的爱,会迷失自我,最终受伤害的还是你。
他若不爱你,你非常爱他,也不妨放手,殊不知,有时候,放手,也是一种爱。
假如你被几个手持长刀的人围住,是先下手为强,还是等被砍后再自卫你们会怎么办
被一群持刀的人围住是先下手为强还是被砍后自卫,我觉得这个问题有点脑残,因为一群人持刀的人把你围住,哪怕你就是拿枪也会被对方砍死。
说个自己采访的真实案例:
前些年前的夏天,接到一个采访通知,说是区县发生涉枪命案,我们去现场获悉受害者是名外地警察,当时他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身上带着把枪,晚上着便衣跟当地的同学在外面吃饭,结果隔壁一群社会杂皮看到他们桌上有个美女,就趁着酒劲儿过来要联系方式。
这边的人肯定不同意啊,于是就严词拒绝,对方不依不饶,继续纠缠着不放,这名警察于是站起来阻止对方。
对方一看有男人站起来阻止,于是把气全部朝他发了起来,7、8个痞子一下子围了上来就要动手打人。
这时那名警察直接亮明身份希望对方停止动作,但可能酒喝高了,对方带头的头目来了句“老子打的就是警察....”一群人顺势操着酒瓶子砸了过来。
自己被群殴后,警察无奈之下拔出了枪朝天鸣枪示警,结果这群小子不但不怕反而直接扑过来夺枪,在此过程中枪响了,一颗子弹射进对方头目的腹部。
这货一看中枪了,直接大喊“砍死...”结果这群人纷纷跑到旁边车上、店里拿出各种刀具,直接把这名警察砍成重伤,最后在120赶来时就因失血过多遇难。
包括后来我采访过很多凶杀案件,事实证明:只要对方想要拿刀伤你,别说你孤身一人,哪怕就是几个人,只要你赤手空拳,挨刀子的几率是百分百,这时候你不跑还想空手入白刃,估计几下你就遁化西归了。
除非对方是想拿刀吓唬你 压根就不想伤害你,这种情况下你还是有撞大运反击逃跑的机会。
经验告诉我们:面对持刀歹徒,不管对方多少人,你能跑多快跑多快,实在跑不开就跪地求饶吧,然后趁机再跑掉,面对利刃昂首挺胸硬扛只会让自己挂的更快。
当然,昆山龙哥这种极端案例也是少之又少、千年难遇一次,我猜测当时龙哥拿刀也是想吓唬吓唬“电动车侠”于海明,谁曾想你欺人太甚,把人家的火给逗起来了,结果自己失手被削。
人一旦动了杀心,你还想全身而退?做梦吧……
当然,问题还是要回答,最高人民检察院去年在昆山龙哥事件发生后,曾公布了多起正当防卫案件,包括昆山龙哥这起,并明确表示:
在暴力对等的情况下,你造成对手的伤亡不负刑事责任。比如你被一群持刀人围殴,你夺过一把刀捅死对方那他活该,刀VS刀就是暴力对等;
同时,最高检还明确,有人持刀对你进行人身威胁时,你在无法分辨对方下一步侵害动作是否升级时夺刀将对方刺死,也同样不负刑事责任,因为在如此紧迫的情况下,法律也不会苛求你对对方的行为做出清晰的判断。
当然,如果对方打你一耳光,你就抽刀把人家砍死,这肯定不属于正当防卫,刑事责任肯定跑不掉。
最高检的这系列指导案例的公布,最大限度地激活了沉睡中的正当防卫法律条款,给了老百姓们维护自身权利、匡扶社会正义、打击违法犯罪的勇气和力量。
如题主所言,当你面临那种危险情况时,你要是天赋异禀、天生神力,且拥有决胜把握,那建议你主动出击把对方干翻两个,因为这种自卫你不用负责任的;
但一旦对方朝你轮刀乱砍时,基本你就阿弥陀佛了,能跑就跑吧,别硬扛啊,肉体敌不住钢刀,只要你的身体被刺中一刀,一般几秒内你就失去战斗力了,更别说想从一群刀客手下逃命了......
话说: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又说: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怎么理解
对事不对人,不该水搅混。
做人当忍让,做事该勤奋。
心态调平和,积极有作为。
凡语有出处,中和无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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