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J.简介
洛克,J.(汉语拼音:Luoke;英语:Locke, John;1632-08-29~1704-10-28),英国唯物主义经验论哲学家。他是在宗教、政治学、经济学、教育学等方面有巨大影响的思想家。生于英国萨莫塞特郡的林格通,卒于埃塞克斯郡的奥茨。
洛克,J.生平和著作
洛克父亲是一位乡村律师,拥护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并参加了反对王党军的战斗。1647年洛克被送到著名的威斯敏斯特学校学习。1652年秋,他进入牛津大学基督堂学院。1658年获硕士学位。1660年留校任教。从1657年起,他开始从事医学和实验科学研究,结交了当时许多著名的科学家,其中与R.玻意耳的交往尤为深厚。1668年他被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1675年获医学学士学位。
1667年,他治好了当时颇有名望的政治活动家、后来被封为沙甫兹伯利伯爵的阿希莱勋爵的痼疾,随即应聘为他的家庭医生和秘书。从此,洛克步入英国政界。阿希莱是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政治代表,领导议会中的反对派,即后来形成的辉格党,与王党势力进行了反复的政治斗争。他的政治权位时起时伏,洛克的政治命运也随之沉浮不定。
洛克在从政之余,仍从事医学、科学和哲学问题的研究。1671年洛克与几位朋友聚会,探讨人类理智能力本身的性质和限度问题,并在聚会上作了两次发言。这就是他写作《人类理智论》的发端。
从1675年起,洛克到法国疗养和旅行了4年,深受P.伽森狄唯物主义哲学的影响。1679年回国后陷入复杂的党派斗争之中。1681年阿希莱在政治斗争中失败被捕。洛克被牵连,受到政府监视。1683年洛克逃亡荷兰。同年,辉格党支持的蒙莫斯公爵发动的起义失败,洛克被认为是蒙莫斯的支持者而被列入“叛国犯”的名单。英王要求荷兰政府引渡他。但信奉新教的荷兰政府对信奉旧教的英王朝的要求并不热心,洛克得以在荷兰继续居留。洛克的重要理论著作大多是在荷兰完成的。1683年,他经常与友人克拉克夫妇通信,主要内容是讨论其女儿的教育问题。1693年以《关于教育的一些意见》为题予以出版。1685~1686年以与荷兰友人林堡克通信的方式,用拉丁文写成《论宗教宽容》(第一封信),1689年在荷兰化名出版。约在1687年,完成了他的主要哲学著作《人类理智论》。1688年11月,英国资产阶级与贵族地主阶级达成政治妥协,发动反斯图亚特王朝的政变,史称“光荣革命”。洛克1689年回国后,接受了上诉法院专员的职务。1696年又被任命为贸易和殖民复兴委员会的专员。但他此后的主要活动是从事理论著述以及应付由此而引起的论战。1690年出版《人类理智论》。1691年出版《论降低利息和提高货币价值的后果》。1695年又写了《再论提高货币价值》,奠定了洛克在经济学史上的地位。1695年写了《基督教的合理性》。他在宗教问题上的观点,受到教会人士的攻击。他后期集中精力研究宗教宽容问题和圣经,不断著文答辩。他晚年退隐到艾塞克斯郡的奥茨。
洛克,J.哲学思想
洛克对哲学的目的和任务作了新的规定,认为传统哲学在用理智从事哲学研究的时候,往往不考察理智本身的能力,不知道人类知识的起源、本性和范围,结果便妄谈天赋观念的存在和作用,被意义不清的术语引入迷途,鲁莽地闯进不能找到知识的领域,对不可知的事物妄发议论,兴起没有意义的争辩,产生否定知识的怀疑论。他提出,要把对人类理智本身性质和能力的考察作为哲学研究的第一步,通过这种考察,“探讨人类知识的起源、确定性和范围,以及信仰、意见和同意的各种根据和程度”。这个新的提法后来受到I.康德的注意,成为康德“批判哲学”的先声。
一切知识来源于经验 洛克认为无论在思辨领域,还是在道德实践领域,都不存在作为知识源泉和基础的天赋观念,必须把天赋观念作为知识的主要障碍进行批判。他认为人生之初,心灵犹如一张白纸,没有任何标记。只有后得的经验才在这张白纸上写上观念的文字。他说,我们的全部知识是建立在经验上面的;知识归根到底都导源于经验。因此,他表示甘愿充当一名“小工”,为建造知识大厦扫除障碍,准备地基。
经验的内容和实质 洛克认为经验有两种,即对外物作用的感觉和对内心作用的反省。他总结了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和17世纪机械唯物主义的微粒说,认为世界万物均由物质微粒组合而成。在此基础上,他把物体的一切性质或能力分为第一性的质和第二性的质两类。前者指物体的坚实、广延、数目、静动等;后者指由第一性的质所派生的、使他物发生变化的能力,以及在我们感官上产生颜色、声音、气味、滋味和冷热、硬软等感觉的能力。它们都是我们一切感觉的物质基础和客观源泉,但只有关于第一性的质的感觉才与产生它们的物体性质相似,而第二性的质在我们心中产生的各种不同的感觉则与产生它们的物体性质完全不相似。
对观念的分析 洛克认为观念起源于外物的性质或能力对我们感官的作用。由不同性质的经验产生的感觉观念和反省观念有简单和复杂之分。简单观念是原始的观念,是构成一切知识的基本材料。人心凭它自身的能力,把这些简单观念加以组合、比较和抽象,构成一切复杂观念。一切崇高的思想,都来自经验的简单观念。这就是洛克对于知识来源于经验的原理所作的论证。这个原理,过去的唯物主义者早已提出,但作系统的论证,则是洛克的独特贡献。他对天赋观念论的批判和对知识来源于经验的论证,适应了近代实验科学的要求。
对知识的分析 洛克的经验主义立场并未在认识论的一切方面彻底贯彻,表现在:
1.在知识的性质和等级的问题上,洛克受到R.笛卡儿唯理论思想的某些影响。他把观念当作人心进行思维和推理的直接对象,而把知识说成是对观念间是否一致的知觉。他把知识划分为三个等级,即直观的、证明的和感性的。他认为直观知识是人类认识能力所能得到的最清楚最可靠的知识,却把感性认识摆在最低等级。为了使这种唯理论思想倾向与经验论相调和,他提出,知识虽立足于对观念间是否一致的知觉,但作为真理,这种一致必须符合于客观事物的真相。
2.在关于知识的范围和界限问题上,洛克通过对人类理智能力的考察,认为我们既不可能有关于物体的科学,也不可能有关于精神和神灵的科学。因为这两门学问乃是关于实体观念,即关于物质、精神的知识。所谓实体观念无非是共存于一个实体中的各个性质观念的集合体。我们对这些性质观念的共存关系不可能有必然的知识。对共存关系的认知,既不来自直观,也不得自逻辑论证,而依赖于经验的陈述。从物理方面说,集合于实体观念中的诸简单观念,乃是实在事物的性质或能力在感官中引起的结果。这些性质和能力是由物体的实在本质或原始性质,即物质微粒组成物体时的组织结构、数量关系和运动决定的。只有认识了物体的这种实在本质,才可以认识到物体各种性质之所以必然共存的内在根据。洛克这种自然观要求哲学和科学从自然的外部属性深入到物质微粒的内在结构中去,具有深刻的科学含义。可是他却认为,物质微粒非常微小,永远不能为感官所认识,即使感知到它们,实在本质和外部属性之间也没有可发现的联系,仍不能由此而推论出物体的各种性质及其在人类感官中所产生的诸简单观念之间是否必然共存。洛克承认自然的进程是有规律的,一定的原因总是产生经常一致的结果。但在原因和结果之间找不出必然的联系,只能根据日常经验进行类比,从相似物体的日常结果来推断它在相似场合下所能产生的结果。这样得到的知识只有概然性,理智在实体(物体、精神)方面远达不到科学的程度。洛克要求哲学家在物质能否思想,灵魂是否非物质实体等问题上要谦抑从事,安于无知;在理性与信仰、科学与宗教、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之间采取妥协态度。这一部分理论是休谟哲学的理论源泉。
3.洛克肯定数学和道德学知识不仅有必然性,而且还是符合于实在本质的实在知识。在他看来,数学的基本观念数与形和道德学的基本观念善与恶、正义与不义都是样态性的观念。样态观念是心灵自由集合一定的简单观念构成的。这些简单观念就构成了它们的实在本质,在逻辑上表现为规定其本质的定义。样态观念本身就是原型,它们不但不必符合于客观存在的事物,相反,倒是应用主观构成的样态观念去衡量客观的各种情状。如果它们符合于这些观念的实在本质和定义,便赋予它们以相应的名称。例如三角形状的观念便是一种实在本质。据此把符合这种实在本质的图形称为三角形。就数学而言,不是观念必须符合于实在,而是事物与观念相符合。道德学亦是如此。它的真理与确实性在于我们构成的道德观念自身,然后以此去衡量道德行为的善与恶、正义或不义。这样,数学与道德学才是实在的知识,才有可能成为科学。这种知识论为德国哲学家康德的先验唯心主义播下了种子,成为所谓“哥白尼式转向”的先声。洛克在论知识中得出的结论不符合他的经验主义原则,但提出的问题是深刻的。
洛克,J.宗教观
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与封建王室的政治斗争是和基督教新教与天主教、清教与国教的斗争紧密相连的。各教派都把自己标榜为“真正的宗教”,把本派教义奉为上帝的启示和《圣经》的真义,把对方视为“异端”,彼此进行迫害。在洛克的时代,结束宗教迫害,实行信教宽容是一个迫切的政治问题。随着1688年英国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之间的政治妥协,也要求实现宗教信仰上的妥协。洛克一向主张宗教宽容,反对宗教狂热。他在论宗教宽容的书信中,谴责了盛行于世的宗教迫害之风。为了剥夺教会和政府对不同信仰者进行迫害的权力,保障宗教宽容的实现,洛克从理论上考察了教会及政府的性质和职能,提出了政教分离的原则。在《基督教的合理性》中,他试图通过对《圣经》的研究,把宗教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他认为基督教的根本教义就是相信耶稣是救世主,做一个基督徒只要信奉这一条就够了。通过这种简化信条的办法,找到克服教派分歧、实现宗教宽容的途径。洛克还认为启示只能信仰,不能证明,各派教义是否确是上帝启示的真理,只能由个人内心去判断。信奉哪派宗教,应让每个人自己去选择。这样,洛克便从知识的范围和相对性出发论证宗教宽容的必要性。
洛克,J.政治学说
洛克是“光荣革命”时期资产阶级主要的政治思想家。他的主要政治理论著作《政府论》的基本精神就是保护公民的自然权利,论证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合理性。据近年来的研究,此书初稿写于辉格党反对查理二世的斗争高潮之际。洛克写作这本书显然是为这一斗争作舆论准备的。“光荣革命”的胜利使英国实现了从封建君主制到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立宪民主制的转变,同时也给洛克提出了为这种转变提供理论辩护的任务。《政府论》批判了英国保王派政治家R.费尔默关于君权神授的理论,论证君主和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通过民主协议而达成的社会契约。人们建立政府的全部目的只是为了保护人民根据自然法而享有的自然权利。为了防止专制暴政,洛克提出把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分属不同部门掌握的三权分立说,对资产阶级国家制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
洛克还主张在政府与人民的争执中,人民是最高的裁判官,如果政府侵犯人民的自然权利,人民就拥有反抗政府的权利。这是洛克政治学说中一个重要部分,它为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提供理论辩护,对其他国家反对封建专制暴政的斗争也有广泛影响。洛克被公认为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政治理论的主要奠基人之一。
洛克,J.教育思想
洛克在批判天赋观念论中,提出天赋的智力人人平等,“人类之所以千差万别,便是由于教育之故”的观点。他认识到教育的巨大作用,并主张任何人在教育上都不应有特权,反对封建的等级教育制。但他又宣称,“上帝在人类的精神上面印上了各种特性”,而这些“特性”“只能稍微改变一点点”。他又贬低了教育的作用,为资产阶级新贵族的政治、教育等级制的谬论留下伏笔。他一面否定天赋的上帝观念,认为不必探索上帝的不可思议的本质与存在;另一面又宣称在绅士教育中要在儿童心里印上“上帝的观念”,要信上帝,爱上帝,向上帝祷告。
他的教育思想主要是“绅士教育”论。认为绅士教育是最重要的,一旦绅士受到教育,走上正轨,其他人就都会很快走上正轨。绅士应当既有贵族气派,又有资产阶级的创业精神和才干,还要有健壮的身体。绅士要反对娇生惯养,应锻炼出一副能忍耐劳苦的体魄。绅士的教育要把德行放在首位,基本原则是要以资产阶级利己主义的理智克制欲望,确保获得个人的荣誉和利益。绅士要培养礼仪,按照等级与地位,善于自处,在言行上对人谦恭有礼。绅士在培养德行与礼仪时,都要多与上流社会的人交往,防止“下贱的仆人”教唆,以便通过实践锻炼,养成良好的习惯。绅士需要的主要是“事业家”的知识,学习的科目不必注重古典,要扩大实用学科。他还认为普通的学校里集中了“教养不良、品行恶劣、成分复杂”的儿童,有害于绅士的培养。他歧视劳动人民及其子女的教育。
洛克的教育思想,反映了刚刚夺得政权的英国资产阶级为巩固资产阶级专政与发展资本主义生产而奋发上进的精神,也充满了资产阶级的名利思想,对后来西欧的教育思想,特别是18世纪法国的教育思想有很大的影响。
洛克,J.影响
洛克思想的影响是深远和多方面的。他的唯物主义经验论成为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哲学的理论源泉。他对人类理智的性质和能力、知识范围和界限的考察,影响了D.休谟的不可知论和康德的批判哲学,也影响了G.贝克莱的主观唯心主义。他的宗教观促进了18世纪的自由思想和自然神论运动。他的政治学说被C.-L.de S.孟德斯鸠和J.-J.卢梭继承和发展,构成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或自由主义理论的基础。
特别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