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龙【被康熙帝赞誉为“清官第一”】_康熙_湖广_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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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成龙

于成龙(1617年9月26日—1684年5月31日) ,字北溟,号于山,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人。清初名臣、循吏。

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于成龙被任命为罗城县知县,在任上明确保甲制度,百姓安居乐业,全力耕作土地。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龙升任四川合州知州。后迁任湖广黄州府的同知和知府,历任代理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等职。康熙二十年(1681年)入京觐见,升任江南江西总督。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朝廷命令于成龙兼管江苏、安徽两地巡抚的政事,不久便在任上去世。被康熙帝追赠为太子太保,赐谥“清端”。有《于清端政书》八卷等著作传世。

于成龙在二十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被康熙帝赞誉为“清官第一”。

人物生平

家世出身

于成龙远祖于伯达、于建中、于仕贤在元顺帝至正元年(1341年),迁至石州(今吕梁市离石区)白霜里村,在这里度过了一百五十多年的漫长岁月。于仕贤生于渊,于渊生于坦等四子。于坦,明景泰五年(1454年)甲戌科进士,累官至巡抚。

正德元年(1506年),其宗族一脉于素家族,迁居到石州北乡距城30公里的来堡村。于素生于恩等四子,于恩生于采等四子,于采生于时煌等四子。

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八月二十七日,于时煌原配田氏生次子于成龙。不久,田氏病逝,父亲继配李氏。于成龙和继母关系很融洽,家庭和睦。

科举失意

崇祯十二年(1639年),于成龙参加乡试,省城太原考场考官公然行贿 受贿,徇私舞弊。于成龙在考卷上痛陈时弊,直抒胸臆。结果正榜无名,勉强考取了个副榜贡生。副榜贡生相当于备取生,不算中举,但可以直接参加会试。会试之后,于成龙以父亲年老为借口,辞去做官的机会,回到来堡村。

满清入主中原,于成龙继续致力于应举。顺治四年(1647年)至顺治八年(1651年),于成龙到太原崇善寺开办的学校学习了四年,但顺治八年(1651年)的乡试中,于成龙又落榜了,这年他已经三十五岁了。

顺治十一年(1654年),于成龙兄长于化龙病故,三子于廷元出生,全家生活的担子落在他的肩上。父亲于时煌年老多病,要人侍候汤药;继母李氏虽健,也已暮年。长子、次子上学,全家开支很大,家资因此受窘。于成龙为了养家糊口,供子上学,整日忙于家务,再无工夫参加科举考试了。

顺治十五年(1658年),父于时煌病故。

顺治十八年(1661年),于成龙入国子监学习,结业后准备出仕。

初入仕途

顺治十八年(1661年),已四十四岁的于成龙,不顾亲朋的阻拦,抛妻别子,怀着“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志,誓勿昧天理良心”的抱负,接受清廷委任,到遥远的边荒之地广西罗城为县令。罗城新隶于清统治下不到两年,由于局势未稳,两任知县一死一逃。于成龙到罗城时,这里遍地荒草,城内只有居民六家,茅屋数间,县衙也只是三间破茅房。他只得寄居于关帝庙中。在困境中,同来的五名仆从不久或死或逃,而他以坚强的意志,扶病理事,迈开仕宦生涯的第一步。

于成龙在罗城采取“治乱世,用重典”的方法,在罗城为官三年之间,就使罗城摆脱混乱,得到治理,出现了百姓安居乐业的新气象。

于成龙的突出治行受到两广布政使金光祖的重视,罗城被评为全省治理的榜样。

主政合黄

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龙被两广总督金光祖举荐为广西省唯一“卓异”,并升任四川合州(今重庆合川区)知州。

在合州不到二年,合州人口骤增,田地开辟。由于招民垦荒政绩显著,康熙八年(1669年),于成龙被擢升为湖广黄州府同知。

于成龙其后在黄州任同知四年,又任知府四年。由于在黄州府同知任上的突出政绩,于成龙又深为湖广巡抚张朝珍器重,再次被举“卓异”。

武昌平乱

康熙十二年(1673年)于成龙 再次举“卓异”后,被调主持武昌府政务,并将擢武昌知府。恰在这时,“三藩之乱”爆发了。在吴三桂凌厉的攻势下,贵州、湖南望风披靡。同时吴三桂派许多湖北籍部将,特封官“札书”回籍策反,制造暴乱。

康熙十三年(1674年)五月,麻城县发现“伪札”,知县即以“通贼”罪名大肆滥捕,搞得人人自危。接受了“副将伪礼”的该县曹家河人刘君孚父子乘机联络东山一带山寨发动暴乱。由于于成龙在当地很有影响,被请出来收拾局面。他以“招抚”为方针,查清事件原委后,发出安民告示,使绝大多数协从百姓归家,事态很快趋于缓和。随后,他又冒生命危险只身进入首先发难的刘君孚山寨中说服刘及三百枪手(猎户)。十天之内,一场动乱顺利平息。八月,于成龙调任黄州知府,第二次暴乱又接踵而至。其时,潜入的奸细乘黄州府空虚,联络当地豪绅纷纷起事,“高山大潮,烽火相望”,声势与范围大大超过前次。面对险恶的形势,于成龙清醒地认识到黄州府的重要性,他力排众议,制订了决不放弃黄州、组织乡勇相机主动进剿的策略。调集各乡乡勇数千人在东山黄土坳一带,与数量上占优势的暴乱分子展开激战。在他的指挥下,尤其是他身先士卒,危急关头置生死于度外,使战斗获得全胜。当场擒获暴乱首领何士荣。后又乘胜平定了其余叛乱。二十余天内又取得平乱的胜利,受到湖广总督蔡毓荣的高度褒奖。

仕途平坦

康熙十六年(1677年),朝廷新设江防道,于成龙升湖广下江防道道员,驻地黄州。康熙十七年(1678年),于成龙升福建按察使。

康熙十九年(1680年),于成龙被擢为直隶巡抚。翌年蒙康熙帝召对,皇帝对他非常满意,称赞他为“清官第一”,下赐帑金、御马,并御制诗歌赠送给他,以示宠幸,旋升为两江总督(江南江西总督)。

溘然长逝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四月十八日,于成龙在两江总督任上终于走到了人生的最后关头,终年六十八岁。

于成龙去世时木箱中只有一套官服,别无余物,市民为之罢市巷哭,塑建雕像祭祀,赠太子太保,谥号“清端”,雍正时入贤良祠。

于成龙逝世后,南京男女老幼,商贩僧侣皆痛哭流涕,可见中下层人民对他的死是十分悲痛的。康熙帝破例亲为撰写碑文,这是对他廉洁刻苦一生的表彰。

主要成就

为政举措

于成龙在罗城首先在全城乡建立保甲,严惩缉获案犯,大张声势地“严禁盗贼”。境内初安后,他又约会乡民练兵,甘冒“未奉邻而专征,功成也互不赦之条”的后果,抱着为民而死甚于瘴疠而死的决心,准备讨伐经常扰害的“柳城西乡贼”。在强大的声势下,西乡“渠魁府首乞恩讲和,抢掳男女中只尽行退还”。接着又在全县搞联防,从此,“邻盗”再不敢犯境。在消除内忧外患的同时,于成龙十分注意招募流民以恢复生产,他常常深入田间访问农事,奖勤劝惰。农闲时带领百姓修民宅、建学校、筑城墙。对迁入新居的农家,还亲为题写楹联,以示鼓励。在深得民心之后,他又以刚柔并用的斗争策略,解决了“数大姓负势不下”的问题,使这些一向桀骜不驯的地方豪强“皆奉法唯谨”。

于成龙上任合州时,土地极度荒芜。而流民不附的原因,在于原主认业。为此,他严格规定了“凡一占即为己业,后亦不得争论”的原则。同时要求各县注意为新附百姓解决定居与垦荒中的具体困难,并亲自为他们区划田舍、登记注册,借贷牛种,申明三年后起科。这样,“新集者既知田业可恃为己有而无复征发仓卒之忧,远近悦赴,旬日之间户以千计。”奖励垦荒是清初基本国策,但于成龙实行“禁止原主认业”先于清廷明确规定的15年前,加之他对具体问题的妥善解决,不到二年,合州人口骤增,田地开辟。

治道省讼

“盗”成为清初一大社会问题。在黄州府岐亭镇一带,盗贼甚至白昼劫路伤命,严重影响了地方安定和居民正常生活。于成龙上任之初,即以郡丞身份坐镇岐亭治盗。为了摸清盗情和每一件重大盗案,他总是亲自访察。他多以“微行”的方式,扮作田夫,旅客或乞丐,到村落、田野调查疑情,从而对当地盗情了如指掌。他还特意在衣内置一布袋,专放盗贼名单,“自剧贼,偷儿踪迹无不毕具,探袋中勾捕无不得。”

对待案犯他主张慎刑,以教为主,采取“宽严并治”和“以盗治盗”的方法,取得突出效果。于成龙在词讼、断狱方面也以包公式人物著称。他铁面无私,头脑敏锐而细心,善于从一些常人忽视的细节上发现问题的症结。曾排解过许多地方上发生的重大疑案、悬案,使错案得到平反,从而被百姓呼为“于青天”,民间还流传着“鬼有冤枉也来伸”的歌谣。于成龙在破案、察盗方面的许多事迹,在清人野史、笔记和民间文艺中均得到反映,甚至神化。如清代文学家蒲松龄在《聊斋》的《于中丞》一节中,就叙述了有关他的两个故事。他的刑法思想在清朝一代很有影响。

重审“通海”案件

于成龙在福建上任伊始,就做了一件为民称颂的好事。当时一清廷为对付中国台湾 郑氏的抗清势力,实行了“海禁”政策。当地统治者不顾连年兵祸,民不聊生,动辄以“通海”罪名兴起大狱,使许多沿海渔民罹难。于成龙在审阅案卷时,发现每案被拟极刑的就达数十人或上百人之多,甚至殃及妇女孺子。于是他坚决主张重审,对怕得罪清室而劝阻他的人说:“皇天在上,人命至重,吾誓不能咸阿从事!”在他的力争和主持下,先后使千余名百姓免遭屠戮而获释,贫困不能归者还发给路费。

整顿吏治

清康熙十八年(1679年)夏,于成龙 在按察使任上第三次举“卓异”后升任省布政使。福建巡抚吴光祚还专疏向朝廷举荐,称于成龙为“闽省廉能第一”,从此,于成龙得到清廷的赏识和破格招用。康熙十九年春,康熙帝“特简”于成龙为畿辅直隶巡抚,翌年春,又召见于成龙于紫禁城,当面褒赞他为“今时清官第一”,并“制诗一章”表赐白银、御马以“嘉其廉能”。未逾两年,又出任为总制两江总督。

身为“治官之官”,于成龙始终把整顿吏治放在工作的首位。他指出:“国家之安危由于人心之得失,而人心之得失在于用人行政,识其顺逆之情”。“以一夫不获曰予之喜,以一吏不法曰予之咎,为保郅致政之本。”在黄州时,他衣内的布袋便利了治盗。升巡抚后仆人请去掉,他笑道:“此袋昔贮盗,今以贮奸贪不省之官吏,未可去也!”他新任直隶,即发出清查庸劣官员的檄文,责令各属将“不肖贪酷官员”,“昏庸衰志等辈”“速行揭报,以凭正章参处”。针对各属贿赂公行,请客送礼之风,他从利用中秋节向他行贿的官员开刀,惩一儆百。他赴任江南,入境即“微行”访于民间,面对“州县各官病民积弊皆然而江南尤甚”的状况,不禁叹曰:“噫!吏治败坏如倒狂澜,何止时乎?”很快颁布了《兴利除弊约》,其中开列了灾耗、私派、贿赂、衙蠹,旗人放债等十五款积弊,责令所“自今伊始”,将所开“积弊尽行痛革”。与此同时,他根据自己的体会,又制订了以“勤抚恤、慎刑法,绝贿赂,杜私派,严征收,崇节俭”为内容的《新民官自省六戒》作为地方官的行为准则。方法上,他举优劾贪,宽严并济,时人说凡他所到之处,“官吏望风改操”。康熙帝也称其“宽严并济,人所难学”。

对廉洁有为的人材,于成龙反对论资排辈,他对清廷死板的任官“考成”制提出异议,认为不利于吏治建设,造成“问其官则席不暇暖,问其职则整顿无心,势彼然也,”常常使“远大之辞,困于百里,深为可惜!”为此,他屡上疏推荐人材。如直隶通州知府于成龙(史称小于成龙)、江苏布政使丁思孔等都是较有作为的清廉官吏,由于他的举荐而受到康熙帝的重用。

科考教育

于成龙对科考和教育也十分关心。在文化发达的江南地区,官僚、势豪贿通学政,科考中舞弊之风盛行,贫苦士子虽皓首穷经却往往落榜。针对这种状况,于成龙规定:一旦发现弊行,“立刻正章入告,官则摘印,子衿黜革候者按律拟罪。其蠹胥、奸棍即刻毙之杖下”。对教育的重视还表现于他在各地兴办学校上。即使是像罗城那样条件困难的地区,他也很快办起学堂,并鼓励瑶、壮子弟入学。他多以倡导地方绅仕捐资的方式兴办“义学”。

生活简朴

于成龙的官阶虽越升越高,但生活却更加艰苦了。为扼止统治阶级的奢侈腐化,他带头实践“为民上者,务须躬先俭仆”。去直隶,他“屑糠杂米为粥,与同仆共吃”,在江南是“日食粗粝一盂,粥糜一匙,侑以青菜,终年不知肉味。”江南民因而亲切地称他作“于青菜”。总督衙门的官吏在严格的约束下,“无从得蔬茗,则日采衙后槐叶啖之,树为之秃。”他天南地北,宦海二十余年,只身天涯,不带家眷,只一个结发妻阔别二十年后才得一见。他的清操苦节享誉当时。

人物评价

总评

于成龙是个大器晚成的人。于成龙在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曾经参加过乡试并中副榜贡生,但因为父亲年迈需要照顾而没有出去做官。直到四十五岁才以明经谒选清廷吏部,被授以广西柳州罗城县知县。此后,他历任知县、知州、知府、道员等地方官,一直做到藩臬二司(按察使、布政使)、督抚大员,所到之处,皆有政声。尤其是始终清廉自守,多行善政,深得士民爱戴。

历代评价

·康熙:“清官第一,天下第一廉吏”。康熙破例亲自撰碑文并题写“高行清粹”匾额给予褒扬。

·乾隆:乾隆数次遣官祭于成龙之祠,并御书“清风是式”四字。

·戴震:成龙清严忠直, 勤劳治事,官吏无不敬畏, 归于廉慎。

·李中素:古人得一节,足以传之无穷,公则萃于一身,无往而不备矣。

·范鄗鼎:余读《明史》,而叹廉吏之难。其人也,三百年来首轩輗,輗之后有吾阳城杨继宗,厥后有布政张黼、副使刘俊、岳州知府张举与吾邑洪洞卫英数人,前辈石公瑶言之彰彰哉!余观数人,廉也而或短于才,才矣而或疏于学或馁于气。才、学、气备矣,而或不得于君,不获于上,政事止及于一时一隅之间。君子惜其用廉之未尽善也。本朝养士四十余年,得于先生,先生之廉可不谓其尽善乎!廉则心清,心清则理明,理明则才全,理明则学优而气壮。

·武祗遹:其刚毅自矢,不畏强御,则包孝肃也;其精白一心,可对天地,则赵清献也;其安上利下,扶危定倾,则司马温公也;易箦之日,仅余竹篓败笥,污衣旧靴,银钱毫无,则海忠介之萧条,棺外无余物,冷落灵前有菜根也!所谓“言顾行,行顾言”,公之谓也。

·熊赐履:呜呼!余考传记,三代而后以廉干称者代不乏人,然类多矫饰沽激,流为刻核,以纳于偏畸。故措施建树、表里初终之际,往往难言之。未若公之狷介性成,质任自然,略无矫强刻厉之迹。而诚意感孚,无不服教畏神,不疾而速,直有超越于古人之上者。然后叹公为真不可及,而益信诚中形外之为不诬也!

·彭绍升:操执似海中介,智略似王文成。行成于独,不言而人自化。用能保圣天子始终之恩,立百尔在官之准,永斯人没世之慕。区区发奸禁暴,岂足以见公之厓量哉。

·于准:先清端平生从不讲学,而所行未尝不合于道。素景慕者,汉则江都、隆中,唐则邺侯、宣公,宋则魏公、温公,明则文清、文成。

个人作品

于成龙擅长书法,诗词亦工。他的著述、奏稿等先后由其门人和孙于准辑成《于山奏牍》七卷附录《诗词合选》一卷和《于清端公政书》八卷行世。此外,于成龙任职直隶和两江期间,曾组织编写了他《畿辅通志》46卷、《江南通志》54卷,对整理和保存当地政治、经济、文化资料做出了贡献。

家庭成员

·父亲:于时煌

·母亲:田氏,继母李氏

·妻子:邢氏

·于成龙后代:儿子:于廷翼,于廷劢,于廷元。

史书记载

一,周劭《中国明清的官》一书中记载,于成龙只是明末的一个贡生,并非清朝的进士,这样的人能成为封疆大吏,可以说绝无仅有。

二,有《于清端政书》,又名《政书》。本书为《四库全书》收录,这不是容易的。

三,今人朱其超氏作《于公传》,对于于成龙事迹有比较生动而详尽的记载。

四,《清史稿.于成龙列传》

后世纪念

故居

在山西 方山通往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北武当山的路途中,有一个名叫来堡的村子。被康熙皇帝亲封为“天下第一廉吏”的于成龙就出生在这个普通的村子里。

方山县境内发现于氏文物82件,征集有关于成龙民间故事和佳话100多篇,于成龙墓地、故居、家祠等主要遗址尚保存完好。于成龙清正廉洁的事迹至今仍在民间流传,在方山和吕梁一代更是盛传。2000年中央电视台一套播出《天下第一廉吏于成龙》后,更是轰动全国,成为人们街头巷尾谈论的焦点。

墓址

2014年9月23日,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在吕梁市调研考察座谈会上讲话指出,要按照符合政策、勤俭节约、尊重历史、教育后人的原则,尽快修复于成龙墓地和故居。9月22日上午,吕梁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强调,对于成龙廉政文化园区建设和墓地修复等具体事项,要明确责任领导,马上形成意见,尽快着手落实。

方山县是于成龙的故乡,当地于成龙文化研究学者武有平经研究考证,确认该县峪口镇横泉村出土的一块石刻,为于成龙除熊赐履所撰墓志以外的又一块墓志铭。据该墓志铭的拓片显示,石刻高57厘米、宽76厘米,标题为“皇清光禄大夫、总督江南江西等处地方军务兼理粮饷操江、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于老公祖墓志”。经统计,现可考内容有1400多字。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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