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丢了一个包裹,就偷走更多别人的快递,价值不大就没事了吗?近日,经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男子陈某因犯盗窃罪,被秀洲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陈某住在秀洲某小区。2022年10月底,陈某去小区外的菜鸟驿站取快速时发现包裹丢了。因为东西不贵,陈某并未打算索赔,但觉得心里很不爽。
几个星期过去,想到自己快递被偷,陈某依然忿忿不平,“既然别人能拿走我的快递,那我也可以拿别人的。”于是,他直接骑电瓶车去菜鸟驿站,随手从货架上拿了2个盒装的快递。回小区时,看到门口的快递点也有不少快递,他观察了一下周围没人,又顺手牵羊拿走其中1个。
回到家拆开这些快递,分别是咖啡豆、蓝牙音箱和暖风机,这样开“盲盒”的体验让陈某感觉良好。之后,他又多次在小区门口的快递点和菜鸟驿站作案,前后共盗窃8个快递,价值约1000元。直到多名快递主人向菜鸟驿站老板反映快递丢失,老板查看监控后报了警。
“我偷的快递价值都不是很大,想想应该不会有什么严重后果。”案发后陈某这样说。
法官说法
案件承办人指出,对于一些特定的盗窃行为,只要实施了,即使达不到数额较大的条件,因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也构成犯罪。这些行为包括: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本案中,陈某出于报复心理多次偷窃他人快递,价值虽然都不大,但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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