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伟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备公司”),系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担保余额:本次为设备公司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25,000万元;发生本次担保前公司对设备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58,502.79万元。
3、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4、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为1,014,720.64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余额322,077.45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336,798.10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163.23%,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39.33%。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设备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5,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2023年3月29日,公司和民生银行完成《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DB2300000012546号)签订,愿意为设备公司与民生银行于2023年3月29日完成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编号:公授信字第ZH2300000028156号)项下发生的全部/部分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2年4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议案》,公司拟为相关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9.3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全资子公司设备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额度,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上述议案于2022年5月20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设备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25日;注册资本:5,008万元;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兴街道滨海四道888号;法定代表人:项光明;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特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展开全文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同意为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部分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主合同为民生银行与主合同债务人设备公司及/或主合同债务人的关联公司在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内连续签订的多个《综合授信合同》及其修改/变更/补充协议与上述合同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用款申请书及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或电子数据共同构成本合同的主合同。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25,000万元。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3年3月29日至2024年3月29日。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保证期间:就任何一笔具体业务而言,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全资子公司设备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并由公司对设备公司贷款进行担保,是根据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并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设备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因此,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2021年12月增资收购陕西国源环保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源环保”),国源环保对其股东陕西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了人民币6,000万元担保。除此以外,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发生对除控股子公司外的对外担保事项。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为1,014,720.64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余额322,077.45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336,798.10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163.23%,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39.33%。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DB2300000012546号)。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本版导读
特别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