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 国家安全知识应知应会(3)_国家秘密_发现_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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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或可能泄露时,我们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1.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

2.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

3.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

4.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八、公民在反恐怖主义中有哪些义务和权利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义务,发现恐怖活动嫌疑或者恐怖活动嫌疑人员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2.对举报恐怖活动或者协助防范、制止恐怖活动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作出其他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九、公民在反间谍工作中有哪些义务

1.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便利或者其他协助。

2.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3.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间谍行为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4.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

5.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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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

十、发现危害国家安全可疑行为怎么举报

公民或组织发现危害国家安全可疑行为或其他破坏行动时,请拨打举报电话12339。

来源:微凉都

编排:吴红梅、付钦熙

校核:贺锋铖  审发:彭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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