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实施!小区不按这个新条例修剪树木将被罚款_树木_修剪_移植

5月1日起实施!小区不按这个新条例修剪树木将被罚款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郭燕群/文 邹财麟/图

树木被“剃光头”,只留下光秃秃的树干,小区里的树木能这样随意修剪吗?4月20日,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南宁市城市绿化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新修订的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新条例明确,居住小区的树木需要重度修剪的,管理养护责任人在报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前,要将修剪方案在居住小区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日。此外,今后随意修剪小区树木将被处罚。

随意修剪小区树木将被处罚

2017年,根据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自治区政府取消了一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其中包括取消城市树木的修剪和移植审批。然而,有的住宅小区在实际管理中经常过度修剪,原本茂盛的绿化树木,只留下一棵棵光秃秃的树桩,既破坏景观,又影响树木的正常生长。

新修订的条例中,南宁市对修剪、移植城市树木的规定作了调整,严格规范修剪、移植树木的行为,同时强化绿化部门的指导。例如,条例规定,不得随意修剪、移植树木,符合条件需要进行修剪或者移植的,要制定修剪、移植方案,按照方案和有关技术规范实施;居住小区的树木需要重度修剪的,修剪方案还要在居住小区显著位置公示。

新条例明确,居住小区的树木需要重度修剪的,管理养护责任人在报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前,要将修剪方案在居住小区显著位置公示。

条例还规定,需要进行截断树木主枝、主干等重度修剪的,要制定修剪方案报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备案,在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实施;移植树木的,要将移植方案报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征求意见。

这次修订还明确,未按照绿化养护规范修剪树木,严重影响树木生长或者破坏绿化景观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按照被修剪树木的价值处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主干道绿地率调整为不低于20%

这次修订,条例对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林荫路覆盖率、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作了补充完善,以便对不同类型的绿地进行有效管理。其中调整了道路绿地率, 根据国家园林绿化工程规范要求及南宁市道路建设用地实际,将原规定的新建主干道绿地率不低于30%,调整为主干道绿地率不低于20%,次干道绿地率不低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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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民族大道两侧及中央区域种上了各类树木。

在改变城市绿化用地性质方面,新条例细分为两条规定,旨在实行更严格的绿地保护,确保城市绿地量不减少。对因重点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防灾救灾项目等确需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的,须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规定的法定程序处理。

对因公共利益、民生保障等特殊情况,调整已建成的城市绿地内部布局,减少原有绿地面积,改变城市绿化用地性质的,属于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应当经市行政审批主管部门或者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批准。

大规模砍伐、移植城市树木需要专家论证

近年来,一些地方为了城市建设,对城市树木进行大规模更新砍伐、移植,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为防范这类事件发生,新修订的条例对此作了具体规定。

条例明确,因城市建设、绿地更新改造或者公共设施维护等需要,或者通过修剪无法消除树木对人身安全、居住安全,以及对管线、消防、交通等公共设施安全或者正常使用造成影响的,方可移植树木。此外,砍伐还须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符合规定条件的,经批准方可砍伐,同时还应补植相应数量的树木或者缴纳绿化补偿费。

南宁市双拥路两侧绿树繁茂。

针对移植或砍伐规模较大、较为重要的情形,例如移植、砍伐胸径50厘米以上大树;胸径20厘米以上大树十株以上等情形,条例规定应征询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意见,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必要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或者组织听证。

对于未按规定移植树木或者擅自砍伐树木的,按照条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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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思叡

校对:麦雪莉

责编:胡志伟

审核:佘鸿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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