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杭州市教育局研制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杭州市区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会同市相关部门研制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杭州市区中考加分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通信地址:杭州市屏风街8号203室(邮政编码:310005)。
电子信箱:hz87061385@163.com。
意见征集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9日。
杭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杭州市区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和中小学生竞赛管理的相关要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现就杭州市区(指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和西湖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市区)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以下简称名额分配招生)方式作如下调整。
一、招生对象条件
以下三项均符合的学生可参加名额分配招生:
1.符合市区各类高中报考资格的市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
2.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符合相关高中招生前置条件。
3.初中阶段在市区同一初中学校在籍在读的应届毕业生,其中,初中2024届毕业学生和2025届毕业学生(即现初二年级、初一年级学生),2022学年第二学期开始至初中毕业均应在市区同一初中学校在籍在读。
二、名额分配方式
分配生招生名额仍以市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数为依据均衡分配。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和市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总数确定名额分配比例,并将名额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三、招生录取方式
1.志愿填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前,符合条件的考生填报名额分配招生学校志愿(最多可填报3个招生学校志愿)。
2.划定基础控制分数线。中考后,市教育局根据各类高中招生计划数划定市区名额分配生招生录取的基础控制分数线。中考成绩达到基础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其所填报的分配生志愿方为有效。
3.录取。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规则,逐校进行分配生招生录取。
本《通知》从2024年(即现初二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杭州市区中考加分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展开全文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教育公平,现就进一步规范完善杭州市区(指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和西湖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加分项目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精准施策,推进教育公平。严格落实省级相关文件已明确的中考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并参照《浙江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对市区中考加分项目予以进一步规范完善。
二、完善的加分项目
(一)保留的加分项目
1.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二)规范完善的加分项目
1.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对象调整为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考生须在当地完整接受义务教育)。此加分项目保留至2026年。
2.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加分对象调整为初中就读期间随国(境)外留学的家长在国(境)外连续生活360天(含)以上的学生。
3.港澳籍学生加分调整为港澳同胞的子女加分(考生父母至少一方为港澳永久居民)。
(三)取消的加分项目
外籍华人的子女中考加分。
规范完善后各加分项目的加分分值不变。
本政策自2023年起实施。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可参照实施。
公众可在截止时间内,通过上文中的通信地址和电子邮箱提出意见。
特别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