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一支行被罚70万!23年老员工四处骗钱炒股 获刑12年4个月_万元_农行_巨鹿县

针对农行一支行员工违法犯罪的处罚来了。

昨日,邢台银保监分局一口气公布了8张剑指农行巨鹿县支行及其员工的罚单。

罚单显示,农行巨鹿县支行因对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合计被罚70万元;该支行行长和下属分理处主任纷纷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另外,农行巨鹿县支行员工董某涛和王某二人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前者被罚案由是因为利用银行职工身份骗取他人财物,后者则是违规参与民间借贷和挪用客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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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老员工四处骗钱炒股、炒期货

从罚单来看,被终身禁业的董某涛曾是农行巨鹿县支行健康路分理处的副主任。

早前,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刑事二审裁定书将这位董副主任骗取他人财物的细节公布于众。

事实上,董某涛算是农业银行的一位老员工,其早在1995年便进入农业银行巨鹿支行工作,一直干到案发时的2018年才被辞退,在农行工作时间长达23年之久。

然而,这位70后老员工,在农行的工作生涯并没有善始善终,而是中途走上歧途,借着自己银行员工的身份,四处骗取他人钱财。

2018年1月,董某涛以高利息为引诱,向前来银行办理到期存款业务的被害人葛某推荐对公存款业务,并指挥葛某将卡内的100万元存款存到一电商公司账户。

其实,葛某并不符合办理对公存款业务的条件。葛某离开后,董某涛于当日随即操作电商公司网上银行,将葛某百万存款转到自己控制的妻子的农行卡内,后钱被挥霍一空。

那么,葛某的这百万元存款究竟被董某涛用到了什么地方呢?

裁定文书显示,其中46万被董某涛还了自己所欠的个人债务,其余部分则被他投资了股票和期货,且都赔了。

葛某只是被骗的受害者之一,遭殃的还有周某夫妻俩。

同样在2018年1月份,董某涛以完成存款任务为名,将前来农行办理定期存款的周某夫妻俩的7万元,转到其控制的银行卡内全部用于炒股,后仅向对方返还了2万元本金。

同年3月底,董某涛又以月底需要完成存款任务为由,让受害人董某给他转30万元。在董某将30万转给董某涛后,这笔钱又被他部分偿还了P2P债务,其余部分被投入期货和股市,买期货的全部亏光。

事后,董某涛只归还受害人董某1.2万元和一辆家用轿车(折抵2.8万元)。

多家金融机构不幸中枪

值得一提的是,董某涛炒股、炒期货可谓是炒红了眼,炒亏之后他便四处借钱(骗钱)接着炒,已然陷入了“借钱——炒股——再借钱——再炒股”的死循环当中。

据法院查明,董某涛因炒期货造成亏损,其在多个银行、P2P以及个人处都存在着多笔借款。

据董某涛本人供述,“我炒期货亏了大约有400多万元。在农行有贷款28.8万元,用我妻子的名义在邢台银行贷款20万元、邮储银行贷款16万元,在P2P大约有七八十万的贷款,几个信用卡上都有欠款,在微粒贷也有贷款,还有一些向个人的借款。”

案发后,经警方上网追逃,董某涛于2018年4月因涉嫌犯诈骗罪被警方抓获,随后被刑事拘留。

以诈骗罪获刑12年4个月

该案一审时,检察院指控董某涛存在五起犯罪行为。并指出董某涛利用身为银行职工的身份,以完成银行存款任务或替客户办理银行理财为由,骗取被害人信任,多次骗取受害人财物178.3万元用于炒股、炒期货,后因巨额亏损造成众多受害人资金的巨额损失。

一审法院审理后,对检察院指控的前两起犯罪由于证据不足未予认定,只对骗取葛某、周某夫妇、董某钱财的三起犯罪指控予以认定。

在这三起犯罪中,一审法院认为董某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多人财物共计137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

于是,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决董某涛有期徒刑12年4个月,处罚金7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返还受害人合计151万元。

该判决落地后,董某涛不服,遂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只对诈骗数额纠正为131万元(案发前董某涛退回其中两位被害人6万元财物),而对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认为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故判决驳回董某涛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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