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男子坠楼砸中5岁男童,跳楼自杀砸到人怎么办?_高空_侵权_男子

3月29日晚,位于西安长延巷的澳城大厦小区有一男子坠楼,不幸砸中楼下一名男童,据陕西都市快报报道,被砸男童年龄为5岁,在送医后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图 / @雁塔公安

据知情人说,男子是从小区一栋楼北侧29层坠落的,这栋楼总层高32层,北侧都是小户型,多是租客。当时男童正在楼下玩滑板,不幸被砸中。事发后,当地警方和医护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并在现场拉起了警戒线,警戒线外围还有很多群众在围观,其中坠楼男子当场死亡,孩子经送医抢救无效后身亡。

听过高空抛物,怎么还有高空坠人?需要负什么样的责任呢?

高空抛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的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第五条规定:准确认定高空抛物犯罪。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应当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准确判断行为性质,正确适用罪名,准确裁量刑罚。

从主观上来讲,当事人表现为故意,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犯罪,如果是过失犯罪,则处罚相对于故意会轻一些;从客观上来讲,该行为造成了人员伤害及重大财产损失。

对于高空抛物罪而言,“高空”的确定是该罪适用的关键。那多高算是高空呢?

目前在我国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具体的高度,高空标准的确立旨在将高空的模糊性明确化、相对性固定化,对此需要结合高空抛物罪的犯罪本质从实质和形式两个方面明确其依据。在实践中,一些特殊情形的高空抛物行为认定也值得在司法适用上予以特别关注。

所以,我们暂时可以认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高空坠人

像该事件中的男子,已经坠楼身亡,男童的父母需要找谁来承担侵权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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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 网络

我们要从刑事和民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从民事责任方面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男童不幸身亡,那么其监护人就有权对跳楼者提起侵权赔偿的民事诉讼,但这也是建立在跳楼者未死亡的情况下。坠楼男子当场身亡,又该找谁要求赔偿呢?男子的父母吗?可是男子的父母并不是侵权人啊。

男子对被砸身亡的男童负有侵权责任,按照法律规定,需要进行民事赔偿。男子当场身亡,该赔偿可以作为男子死亡时所欠的债务,以其遗产范围为限,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因此,男子死亡时留下的合法财产,就应当以现有合法财产赔偿男童的损失。

从刑事方面责任而言,坠楼致他人死亡在刑法上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是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而在民法层面上,这又属于侵犯他人生命权的侵权行为,是要赔偿对方全部损失的,包括丧葬费、死亡抚恤金等。但是坠楼男子已死亡,就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了。

注意事项

生命诚可贵,且只有一次,不要轻易结束自己生而为人的资格。自杀虽然不犯法,但是砸死别人,不仅仅是不道德,也是违法犯罪了。

大多数人都对男童的不幸遭遇感到悲痛和愤怒,同时也对男子的精神状况和家庭背景提出了质疑和关注。一些人呼吁加强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和关爱,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也有不少网友建议,高楼下面不要逗留、应该建绿化带等措施,避免高空坠人引发的无妄之灾。

目前,该男子的坠楼原因仍在调查之中,大家还是要以官方的通知为准。在此之前,我们还是要关注自己如何舒缓压力,如何避免被“砸”。

编辑:云云

审核:邱邱

法律审核:未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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