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 | UI彩屏VS彩色贴纸,网购商品与宣传不符怎么办?_宣传_合同_预约

网购虽然很便利但容易造成

“商品与宣传不符”的情况

在您过去的“血拼”记录里

是否也有“被坑”的经历?

案件回顾

张某欲在某网络购物APP上购买一款自营的全自动滚筒洗衣机,购买前仔细阅读了该洗衣机宣传彩页内容,其宣传彩页包含“实景彩屏、灵动彩屏、3D实景彩屏、3D实景UI彩屏、可视化UI大屏”等宣传文字和图片。

张某认为该洗衣机宣传内容符合自身需求,遂下单。谁料收到货后,张某却发现所宣传“彩屏”实际是彩图贴纸,也不具备点触功能。

张某认为商家构成虚假宣传

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向蓟州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商家三倍惩罚性赔偿

立案后,承办法官联系被告公司,该公司表示不承认存在虚假宣传,更不同意退货。

经承办法官向其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内容,该公司最终认可宣传内容夸大了该产品的实际功能,以虚假的商品说明销售商品,同意惩罚性赔偿张某损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展开全文

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张某收到赔偿后

配合该公司将洗衣机退回

该公司也在赔偿后

将宣传彩页更改为

符合该洗衣机实际功能的内容

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那么在消费购物中

你知道哪些属于霸王条款吗?

网购合同提交订单成功时成立

某著名品牌的官方网站商城宣传搞促销活动,商品按标价3折出售,李某下了订单,页面显示“交易成功”。后该商城称该商品无货,取消订单。此类交易如何处理?

解析

合同在提交订单成功时成立,意味着双方的合同已经生效,商城单方面取消订单构成违约。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预约合同也有效力应当遵守

张先生在某网站购物节下单支付定金预订某优惠产品,之后,某网站认为产品的价格过低,且双方仅是预约合同,要求张先生要么调整价格,要么取消订单。消费者在预约合同中的权利如何保障?

解析

预约合同一经成立生效,即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按照预约合同约定的条款签订本约的权利义务。

若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本约未能订立的,不构成对预约合同的违约。某网站以双方仅是预约合同来要求调整价格,实际是要改变预约合同约定的价格,是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以上关于维权的小知识

你都清楚了吗?

赶紧收藏起来

以备不时之需~

综合:央视新闻、天津高法、 蓟州法院

审核:王韶云

编发:李 培

素材整理: 施娇娇、许晓伟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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