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方称20岁中国留学生被害案嫌疑人无需引渡回泰!律师解读_泰国_引渡_中国

近日,一名中国女留学生在泰国遭3名中国男子绑架后弃尸香蕉林一事引发关注。4月5日,温州警方发布警情通报称,3名犯罪嫌疑人已于3日被抓获。南都记者注意到,近日泰国国家警察总署署长丹荣萨警上将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经过讨论,泰方认为该案在中国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由中方起诉,无需引渡回泰国处理。

泰方:在中国落网的嫌疑人无需引渡

据南都此前报道,3月31日,曼谷一所大学负责中国留学生事务的老师前往警局报案,称一名音乐专业大三年级的中国留学生Jin Can(音)失踪。当地警方、移民局等相关部门立即展开调查,寻找该学生下落。直至当地时间4月1日9时许,警方在暖武里府Ton Chuek Salaya寺附近一片香蕉林的水沟中发现死者尸体。

4月5日,温州警方发布警情通报称,3月31日,接居民报案称,其女儿(金某,20岁,浙江温州人)在泰国被绑架,绑匪索要50万赎金。接报后,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经工作并通过国际警务合作渠道获悉,人质已遇害,3名中国籍男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已从泰国乘飞机返回中国。

4月3日,在公安部协调指挥和河北公安机关协助下,3名犯罪嫌疑人陈某康(男,22岁)、周某甲(男,24岁)、周某乙(男,22岁,均为河北邢台人)在湖北襄阳被抓获。公安机关已将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3名嫌疑人在中国被抓获后,丹荣萨表示,泰国警方此前已派人员前往中国与中国警方一起就该案进行调查,并协调交送调查文件和证据。丹荣萨称,由于嫌疑人和受害人均为中国公民,考虑到中泰两国的法律,经过讨论,泰方认为该案在中国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由中方起诉,无需引渡回泰国处理。此外还有一名19岁的泰国女性涉嫌参与协助了作案,目前泰国警方已对该名女子开展了审讯工作。

律师:我国司法机关拥有该案管辖权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向南都记者表示,《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条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犯罪,由其登陆地、入境地、离境前居住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害人是中国公民的,也可以由被害人离境前居住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付建指出,该案中,受害者和嫌疑人均是中国公民,我国司法机关肯定拥有该案的管辖权。

付建还表示,如果一起案件牵扯到引渡犯罪分子,也会涉及国际法的范畴。根据中国和泰国签订的引渡条约,泰国有关部门可以向我国提出引渡嫌疑人的要求。但至于最终嫌疑人是否需要被引渡回泰国处理,取决于我国有关部门是否同意引渡,有关部门会根据案件相关情况以及法律规定决定是否同意引渡。

采写:南都记者 周斐 实习生 李晓艺 李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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