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被害对方父母拒绝赔偿,母亲拿硫酸泼仇家女儿,被判13年_强强_硫酸_儿子

中国有句古话叫:“养不教,父之过。”家庭教育对于一个孩子的成长,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一些家长过于宠溺孩子,导致孩子无法无天,犯下难以挽回的过错。殊不知,惯子如杀子,最终只能害人害己。而今天给大家介绍的这个惨剧,便是由不讲理的父母造成的。

公交车泼硫酸

2006年11月25日,在北京房山区的一辆公交车上,发生了一起恶性硫酸伤人事件。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一名身着红衣的女子,在公交途径岳各庄车站时,突然起身,将事先准备好的硫酸泼向了同车的一对母女。硫酸的大部分液体都落在了邻座一个白衣女孩身上,有少量液体洒在其他乘客身上。众人当场疼得吱哇乱叫,后经检测,才得知是硫酸。为何这名红衣女子会干出这种灭绝人性的事呢?主要是对方的父母得罪了她。

红衣女子名为韩浪,是重庆寿县人,于1971年出生在寿县一个贫寒的家庭。由于上学时成绩不太好,所以她早早便辍学回家。但她人长得很漂亮,十里八乡追她的人有很多。后来,她嫁给了一位大她15岁的男子。婚后,韩浪的丈夫便“现出原形”,整日不着家,与其他女人厮混。尽管韩浪为丈夫生了一个儿子,但仍然挽不回丈夫的心。2001年,韩浪与丈夫离婚,带着儿子亮亮前往北京房山打工。

在房山,韩浪结识一位叫李大君的男子。李大君对她一见倾心,对她儿子亮亮也很好,三人和睦相处,生活得很幸福。而就在韩浪期待着美好生活时,一个噩耗却击碎了她的美梦。2005年4月24日,韩浪发现儿子亮亮失踪了。她找遍了整个村镇,都没发现儿子的踪迹。就在她准备报警时,突然有个小孩找上门来,告诉她村东头水井中有一个男孩落水,可能是她家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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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被杀

韩浪急忙赶到村东头,拨拉开围观的群众,定睛一看,果然是她的儿子亮亮。她瞬间感觉头晕目眩,天塌了一般。随后,韩浪便开始痛哭起来,哭得撕心裂肺。之后,当地派出所赶到了现场。经过一番调查,发现亮亮是因为与同学强强在玩的过程中起了争执,被强强掐死,扔到了水井中。

韩浪将强强的父母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处强强家赔偿韩浪15万元人民币。由于强强当时只有13岁,所以仅被判处收押教育3年。法院判决之后,强强的父母却拒绝支付这笔赔偿款,还嚣张地说:“一分钱都没有,反正我儿子3年后就出来了。”而事实上,强强家的条件并不差,家中小汽车都不止一辆。他们对于亮亮的死,也没有丝毫愧疚。

韩浪每天沉浸在痛苦之中,夜不能寐。最终,她决定报复强强一家人。当时强强已经进了少管所,她打听到强强有个姐姐,长得很漂亮,已经出来工作,是他们家的骄傲。心里已经发生扭曲的韩浪,决定毁掉强强家的这个骄傲。于是在2006年11月25日这天,她尾随强强姐姐和妈妈,带着事先买好的硫酸上了公交。之后便发生了前文提到的那一幕。

韩浪被捕后,冷静下来,感觉自己愧对强强的姐姐。因为强强的姐姐与儿子亮亮一样,都是无辜受害者。当时的她已经怀孕,按规定可以躲过牢狱之灾。但她却主动做了流产手术,接受法律的制裁。最终,韩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赔偿强强姐姐和妈妈36万元,赔偿其他受害人12万元。试问:“如果强强家当初主动承担责任,安抚受害者家属情绪,积极赔偿,又怎会发生这样的惨剧呢?”所以人一定要心存善意,否则必定会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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