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讨价10万500万!”6月14日,在广东深圳寻找被绑架儿子14年的孙海洋,终于父子团圆,他发布了网上拐卖儿子主要嫌疑人吴某龙的视频,检方建议判处5年监禁。
并用同样的手段绑架了另一个孩子符某,将他送到山东的哥哥罗杰家中。
这14年来,他们的家人或只有他们知道他们所遭受的苦难。
孙海某认为两人会受到严惩,吴某龙甚至判处了死刑的判决。
最终父子团聚的孙海洋在互联网上发布了一段视频,称他绑架和贩运其儿子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吴某龙已被检察官判处5年的刑罚。关于此量刑建议,孙海洋认为实施绑架和贩运两个孩子导致伤害了整个14年的两名家庭的罪犯。这种判决显然是轻微的。
事情要从14年前开始,吴某龙在孙海洋家开的包子铺附近的一家超市当保安.2007年10月9日晚,吴某龙绑架了孙海洋4岁的儿子后,吴某龙联系家人将孩子带走。
孩子被追回后,绑架儿童的吴某光和庇护吴某龙陆续发生此案.孙海某认为他们将受到严厉惩罚,甚至会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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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当他看到吴某光和吴某龙分别被判处五年零两年或六个月的刑罚时,孙海洋有点失落了。特别是在想起过去14年遭受的痛苦以及父母经历过的辛酸事件之后寻亲路上的人,他感到这种量刑建议显然是轻微的,甚至使人们觉得这笔犯罪成本有些低。
因此,孙海洋决定为让两人受到应有的惩罚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们赔偿精神损失500万元。
虽然他不确定对方能输多少,法院会支持多少,但他并不在乎,只想表达自己的心情,让两人付出应有的代价!
拐卖儿童罪是指拐骗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与家庭分离或监护人。
注意此罪为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拐骗行为就构成本罪,应当立案侦查并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禁。
也就是说,检方已经建议吴某龙按照刑法的规定判处顶格刑罚。
也许有人会问,拐卖儿童的死刑不是最多吗?
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死刑,没收财产。
否则,他的行为就是死刑。
目前,最大的“争议”是,无论行为人是否盈利,对父母来说,他们的行为都会产生同样的后果。
在本案中,吴某龙虽然没有目的是为了卖身,但他的行为对父亲孙海洋造成了难以想象的巨大伤害。
从民法的角度来看,由于吴某龙的犯罪行为造成了对孙海泮的精神损害,因此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民法典第1183规定,被侵权人对侵犯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他人精神严重损害的,可以要求侵权人并给予经济补偿。
注意,如果事先有预谋或共同协商,不构成本罪,但应以共同犯罪论处。
总之,检方的量刑建议和孙海洋对精神损失费索赔的主张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通过孙海洋提供的量刑建议,吴某龙涉嫌绑架儿童罪,即刑法第262条规定。
绑架儿童是指绑架未成年14岁以下的少年,脱离家庭或监护人的犯罪。
注意,此罪是犯罪分子。
有人可能会问,绑架儿童最多不能判处死刑吗?
如果肇事者贩运儿童和妇女的动机是牟利,那么性质就不一样了。
刑法240条规定,以卖淫为目的的妇女和儿童被判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那些因法律加重而受到惩罚的人将被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换句话说,本案吴某龙仅被建议判处五年徒刑,因为其动机没有以出卖为目的,否则他的行为确实可以判处死刑。
吴某光知道他应该知道吴某龙的犯罪行为,但仍为其提供帮助,逃脱法律制裁,构成窝藏和庇护罪,并且是累犯,因此需要受到严厉处罚。
根据《刑法》第310条规定,本罪的有期徒刑3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处以10至10年的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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