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楼市再出新政:严禁新增“商改住”行为_办公用房_东莞市_商业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文聪

4月3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发布《东莞市严控商业办公用房改公寓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东莞将进一步规范商业金融业用地、商住混合用地上的商业办公用房等非住宅类房地产项目的管理,严格新增商业办公用房的管控,坚决杜绝新的“商改住”行为。

“商改住”是指一些开发商将商业办公类商品房改成公寓出售给住户的情况。《方案》明确,对存量与新增商业办公用房实行分类管理。其中,存量方面,加强建筑安全监管;增量方面,严格新增商业办公用房的管控,强化属地镇街(园区)和部门相关行政审批的协同监管,加大惩处力度,多管齐下,坚决杜绝新的“商改住”行为。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此前“商改住”之所以受到部分购房者追捧,因为面积小、总价低,吸引了部分经济实力有限的购房人以及投资客。东莞四部门联合发文,遏制新的“商改住”行为,与目前东莞商办类项目违规销售现象不无关系。

根据《方案》,东莞将完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标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管,规范房地产销售管理,完善装修环节监管。在销售管理方面,督促开发企业在销售现场设立公示牌,向购房人明示房屋的规划用途、土地使用年限、契税、物业服务费、水电费标准及配套建设指标。加强开发企业和销售代理公司发布的销售广告、宣传活动、样板房的检查力度,在购房合同中与购房人明确项目的商业办公属性,告知购房人严格按规划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对虚假宣传的依法予以查处。

装修监管方面,建立健全既有建筑装修管理制度,加强对装修各方责任主体监管,从严查处开发企业、装修公司、业主等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商业办公用房擅自加层、增加面积或者改变使用用途、平面布局等涉嫌违反规划行为的,移交属地“两违办”查处;发现危及建筑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的,分别移交属地住建、消防部门查处。

《方案》强调,商办用房应按照规划许可载明的内容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凡发现结构、面积、布局与规划许可内容不一致的,不予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一经发现新增“商改住”行为,依法对项目开发商或业主(改建人)予以严厉惩处,并计入征信,情节严重的限制或禁止参与土地交易市场。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黄磊

校对 | 朱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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