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谢女士将自己的内衣晾在家门口,不料却被偷了好几套_女士_内衣_晾晒

广东东莞,谢女士将自己的内衣晾在家门口,不料却被偷了好几套。随后,谢女士在家门口装了摄像头,可偷内衣者一点也不怕,又连续偷了几次。谢女士十分委屈,自己穿的内衣很普通,并不值钱,却为何会频频被偷。最终,谢女士报警求助,可警方在拘留了一个人后,又出现了其他的偷内衣者。

32岁的谢女士来自农村,在东莞摆摊做早餐生意,为出行方便,她租住在一栋老式楼房的一楼。

由于房子空间太窄,没有阳台可以晾晒衣服,所以谢女士每天外出摆摊之前,都会将自己的衣服挂在家门口走廊的落地架上晾晒。谢女士能说会道,热情大方,附近邻居都喜欢和她交往,闲暇之余,大家会坐在一起喝茶聊天。男邻居小陈,比谢女士小两岁,每次看到谢女士进货回来,累得满头大汗,都会主动上前帮忙扛货,因此两人的关系相处的不错,谢女士偶尔也会教小陈做一些美食,传授技艺。这天中午,谢女士收摊回到家后,顺便将门口晾晒的衣服收起,不料却发现自己的内衣不见了,起初她以为是被大风刮跑了,就没在意。

哪知自此之后,谢女士的内衣频繁失踪,这让她很是疑惑:内衣一次两次丢失,尚且说得过去,但经常不见,难道是被人偷去?随后,谢女士请来师傅,在家门口上方安装摄像头,希望能震慑偷内衣者。不料,偷内衣者却一点也不害怕,又继续偷了好几次。谢女士忍无可忍,急忙打开监控视频查看,发现偷内衣者是一名男子,对方戴着鸭舌帽和口罩,但看不清相貌。丢失了多套内衣,估计都是这名男子所为,谢女士报警求助,并将监控视频交给了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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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警方就调查清楚,这名偷内衣的男子就是谢女士的邻居小陈。得知这一消息,谢女士非常气愤,当面痛斥小陈的偷盗行为,并表示要断绝往来。之后,小陈因多次实施盗窃行为,被警方处以10日行政拘留。而谢女士总算松了一口气,她认为自己再也不用担心内衣被偷。怎料几天之后,小陈还在拘留期间,又有人偷了谢女士的内衣。这让谢女士感到十分委屈,她表示自己是一个省吃俭用的女人,穿的内衣也很普通,价格都在100元以下,并不值钱,可为什么还总是有人来偷?但这一次,谢女士没有直接报警,而是在监控中找到另一名偷内衣者的作案过程,然后截图再制作成图片,贴在了自家门口的墙上,外加一个“光荣榜”的标题,意图通过这种方式震慑一下对方,不要再做偷窃行为。可没想到,另一名偷内衣者却丝毫不感到害怕,依然趁谢女士外出摆摊之际,偷走她的内衣,气焰十分嚣张。

无奈之下,谢女士含泪哭诉:我只想把衣服晒晒太阳,这有什么错?为什么你们要接二连三的偷我内衣?这一事件引起了热议,许多网友表示谢女士居住的环境存在安全隐患,需要赶紧搬家。谢女士居住的房子属于老旧楼房,周围没有物业和保安进行管理,因此附近的人员往来比较复杂,谢女士的个人财物,容易被不法之徒盯上。一些网友表示:偷内衣者要么是故意偷窃,要么是有特殊癖好,对这样的不法之徒,应当远离,要么就不要把衣服晾晒在家门口。也有一些网友表示:偷内衣者太猖狂了,今天敢偷衣物,以后就敢偷财物,谢女士应该赶紧搬离。的确,如果私人物品频频出现被盗,那么谢女士现在的居住环境,是存在很大安全隐患的。由于谢女士的内衣才几十元一件,不属于贵重物品,即使抓到偷内衣者,按照损失金额来计算,也很难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对偷内衣者也只能治安处罚。

因此,谢女士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另外寻找一个安全的地方居住,对人身安全以及财产也有一定保障。二、偷内衣者的偷窃行为,给谢女士的生活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内衣,是谢女士生活的必需品,被人偷走势必会影响正常生活秩序。另外,偷内衣者的行为,给谢女士也造成精神上的损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以下罚款。可在这起案件中,偷内衣者不止一次实施偷窃行为,犯案次数之多令人愤怒,按照法律规定:单人盗窃次数累计3次以上的,该行为就涉嫌盗窃罪。

根据《刑法》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趁谢女士外出摆摊之际,多次偷走其内衣,因此偷内衣者在主观上存在犯案的故意,也可被视为有预谋的实施犯罪,依照法律,将对偷内衣者从重处罚。谢女士向警方提供的监控视频,就是最有力的证据,而偷内衣者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三、最后,我们建议谢女士还是在安全区域,又或者人员不太密集的地方晾晒内衣,如果后续还发现有人偷盗,切莫忍气吞声,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报警,让警察叔叔帮我们抓到他,以绝后患。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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