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女子洗车场过道乱停车3天,暴躁老板直接堵车要求交500元停车费_小王_店家_母亲

河南,郑州。小王的母亲乱停车,小王去开车时发现母亲的车被一辆车堵住了,于是他联系车主,可没想到被索要给500元停车费,小王拒绝后并报了警。

由于限号,小王的母亲不敢乱开车,于是就找了一个位置把车停在那里,一停就停了三天。小王的母亲觉得应该可以把车开回来了,于是就让小王去开车。

可当他找到母亲的车时,他惊呆了,只看见母亲的车前面,有一辆车堵住了母亲的车,母亲的车根本动不了。

这时旁边的一个洗车店出来了一个男子,他自称是洗车店的店家。他说小王的车影响了他们的生意,所以才会开车堵住小王的车,如果小王要把车开走,就要赔偿500元的损失费。

小王一看,母亲的车停在车位里,不至于影响他的生意,索要500元的赔偿,小王觉得不合理,于是就拒绝了,然后叫他把车开走,可是店家也拒绝把车开走。

小王在和店家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于是就报了警。民警过来之后,便向店家了解情况。

原来小王的母亲一开始的时候并没有把车停在停车位上,她是停在过道上,非常影响了他们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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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是店家的店员发现的,他们看到小王母亲的车影响了他们的生意,于是就打电话给车主,可是一直都打不通。

于是店员被打电话给店家,店家认为,可能是车主有事离开了一下,因为店员告诉他,车主的车门是没有关的。可是店员等了一个上午,也没有等到车主等回来把车开走。

于是他们就一直打电话,可打了几十个都没人接。由于这辆车的车门没有关,于是他们就把车推到车位里面。

就这样过了一个晚上,他们还是没有联系上这位车主,打电话还是没人接。

店家就叫了一辆车停在小王母亲的车跟前,他觉得,这样的人乱停车,一定要找他讨个说法。

谁知道这辆车一停就停了三天,而店家找车也堵了两天,至于为何要索要500元停车费。

店家也做出了解释,他说他叫的这辆车是雇来的,200元一天,他雇这辆车来堵住小王母亲的车,所以这个费用应当由小王母亲来支付。

民警了解事情的经过之后,也做出了调解,他说雇车堵住他人的车,然后向他人索要雇车的费用,这是不合理的。

他说如果他人由于乱停车影响了他的生意,那么店家可以索要损失费,然而雇车堵住他人的车,这一行为就让整件事情变质了。

后来小王的母亲也赶了过来,她表示愿意按停车场的费用支付给店家。

而店家也没有了一开始的不满,他说他可以不要一分钱,他就是要告诉乱停车的人,乱停车是不对的,在调解下,双方也心平气和地解决了此事。

对于乱停车位的人,就应该让他们受到惩罚,长长记性。

此事能够在心平气和的情况下协商处理,这确实是很难得的,但这是在调解的情况下,才没有发生矛盾。

可是如果乱停车,碰到脾气不好的人,那么他的车子就没那么幸运了。

在本事件中乱停车的行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该如何认定,店家索要500元的行为又是否合理?

一、小王的母亲一开始的时候把车停在过道上,影响了店家的生意,此行为其实属于侵权行为。

《民法典》第1165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很显然店家是没有过错的,他的生意之所以受影响,是因为小王母亲的车停在过道上,别的车子进不来,所以影响了店家的收入,店家可以根据小王母亲的侵权行为,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

二、店家雇车堵住小王母亲的车,他限制了小王母亲的出行,这行为是违法的。

《宪法》 第37条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因此店家雇车堵住小王母亲的车,然后向小王母亲索要雇车的费用,这样的行为是不合理的。

虽然在这件事当中,处理的结果是店家并没有要小王母亲一分钱,小王母亲也是表示再也不会乱停车。

但这件事情还是提醒了广大的车主,一定不要乱停车,如果碰到脾气不好的人,那么车就会遭殃。

对于乱停车的行为,您有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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