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袁枚的《子不语》中有"还我血"篇,鲁迅的作品《药》中有“人血馒头”。那么,只有中国旧社会才有这样的野蛮事件吗?历史上的其他地方有没有类似的事件呢?
01
提到中世纪,人们想到的是黑暗,提到文艺复兴,人们想到的是黑暗后的曙光,但其实在文艺复兴时期,仍然存在着很多黑暗、野蛮、残忍!
对西方文学有所了解的人应该知道英国诗人约翰·邓恩把女人比作“干尸般华美瑰丽”、艾德蒙·斯宾塞在《仙后》中频频赞美尸体,就连莎士比亚也同样如此。越是了解那段时期的文学,越是有一种欧洲人当时流行“恋尸癖”的感觉。那么,这种特殊癖好到底是如何形成的呢?
纵观中外历史,不难发现一个现象——宗教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可怕作用。中国有本土教道教、外来教佛教,欧洲有天主教等,这些宗教的教义虽然各不相同,但是有一个观点却是完全一样的,那就是“精气神”,他们均认为每个人都是有自己的“精气神”的。这种精气神的存在直接和人的身体素质有关。欧洲的古人认为,只要将这种精气神据为己有,这种精气神就能美容养颜,延年益寿,长生不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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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中国历史上也有着类似的事情,比如最近的清朝,就有一段相关的记载:一个罪犯被凌迟处死之后,他的肉被围观的众人生生地吞掉了。
02
人们对于生命的追求总是惊人的。在基督教出现之前,古罗马的人盛行壮士决斗,并且是不论生死的决斗,一旦有壮士倒下,贵族们就会想法设法的去尸体那里弄一点血来吃,因为他们认为壮士的血含有充足的能量,能够治愈很多疾病。
最疯狂的当属掀起“猎杀女巫运动”的那位英诺森八世教皇,他在临死之前被疾病折磨的生不如死,一名犹太医生便建议他引用男童的血来缓解疼痛,英诺森八世信以为真,便隔三差五地抓几个男童放血给自己喝,结果不用猜,当然是毫无作用。
除了这位英诺森八世之外,在很多影视剧、小说中也有着饮血治病的戏码,由此可见,“死人治病”自古有之,但最为疯狂的时代当属16-17世纪。一些疯狂人提出了新的设想,他们认为人之所以活着,是因为体内有血液,人一旦被杀,血液流失必死无疑,因此得出结论,血液是人体运转的核心,是生命的精华所在。
理论有了,实践还会远么!脑袋是智慧的核心,《清夜录》记载:“近水楼台先得月”,所以欧洲古人认为头发的药用价值极高。类似的说法数不胜数,比如血液、骨肉……在这一时期的欧洲古人眼中均是价值连城,千金难求,尤其是健康的年轻人的头发、骨肉、血液。当时的社会上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每当有年轻的囚犯要被执行死刑的时候,刑场周围总是被围得水泄不通,整个场景说是万人空巷也不夸张。
03
当年轻的罪犯被处死之后,人们就会像洪水一样一拥而上,万人争夺只为抢到自己中意的部分(罪犯的身体组织),这些人中有老人孩子,有朴素善良的家庭主妇,但此时的他们犹如中毒之后濒临死亡的人一样,眼中毫无同情和怜悯,有的只是贪婪和迫切。
权势总是好用的东西,罪犯身上最好的手脚部位往往都是被贵族们分刮了,其他的以此类推,平民得到的一般都是当时人们认为最为普通的部分。
为了不浪费或者说是“物尽其用”,当时的医生们甚至将人体内看似没啥作用的人体脂肪都进行了开发。有的医生认为,人体脂肪可有效治疗痛风等疾病;而德国的医生则有不同的“研究结果”,他们认为人体脂肪可以有效的止血、防止感染,于是他们在给病人治病的时候,会将包扎用的绷带浸泡在脂肪中。
社会的整体疯狂,造成新鲜死者尸体供不应求,于是,一些人只得退而求其次——干尸,他们认为既然新鲜的尸体药用价值良好,那么死去多年却不腐烂的干尸应当更胜一筹才对。于是,挖墓、战场运尸的现象屡见不鲜,甚至还形成了专门的尸体运输产业链。
结语
这样的疯狂之事结束于自然科学,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尸体治病”的说法被逐渐打破、推翻,黑暗终于成为了历史。由此可见,自然科学的发展是伟大而珍贵的,虽然有人担心过度的笃信科学会将其变得和宗教一样,但就此事而言,自然科学的伟大和珍贵是必须承认的。
参考资料:《清夜录》《子不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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