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一研究生考上公务员,因伤害同胞遭举报,被拒录取_新昌县_公务员_何某

近日,看到这则资讯,浙江大学一大学生何某,经过数月的刻苦复习,笔试成绩上了绍兴市新昌县乡镇机关的公务员录取分数线,并顺利通过面试环节,成功入选公务员,并于2023年4月11日起进行公示。

何某曾就读于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与控制研究所,毕业后位未‬选择‬直接‬就业‬,而‬是‬选择了考公,浙‬大‬原本‬是985、211‬名‬校‬,能‬进入‬这‬所‬学校‬,而且‬还是‬研究‬生‬,证明‬其‬资质‬是‬相当‬可以‬的。

所以‬考‬公‬能‬成功上岸,对‬和何‬某‬开来‬说‬也‬并‬非‬难‬事‬。

而‬根据公示信息显示,何某已经考录绍兴市新昌县乡镇(街道)的公务员,公示‬期‬一‬过‬,马上‬就‬可以‬去‬新‬昌‬乡‬镇‬机关‬上‬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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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马上要过公示期的时候 ,正在开心的何某,遭到了“当头一棒”。

4月20日一位网友举报,直接反映给浙江绍兴市新昌县组织部,声明其何某在淅江大学期间,在浙江大学内部论坛里发表过辱华的言论,要求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调查考核。

可能考过公务员,或者了解的朋友都知道,公务员录取环节中有一个非常重要但非考试的环节,即政审,如果政审不过关,不管考生如何优秀,都是不可能被录取的。

其实这也很好理解,地方公务员地方的要求是相当严格的,地方与网民也不可能让这样“吃饭砸锅”的侮华分子、“”恨国党“”混进公务员队伍的,因为公务员的宗旨就是为网民服务,你都发表过这样侮华的言论了,怎么可能真正做到一心一意为网民服务呢。

所以此时的何某,应该在万分懊悔自己曾经大学期间犯下的过错了,伤害同胞这样的行为,如果一经查实,后续不管是哪的公务员,或国企单位,基本上没有可能了。

因此,在这名网友举报之后,不到几天,新昌县组织部即核查了情况,情况属实,考察组认为,何某政治素质不合格,不宜录用为公务员。

这真是大快人心啊!这样的人本来就适合混进公务员队伍了。

到这里,其实小编想说的是,言论自由是有度的,不是无限的自由,绝对的自由;言论自由在任何地方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特别是发表诽谤、中伤、猥亵、煽动仇恨或者侵犯版权的言论都会被禁止。

所以,作为一个成年人,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表达意见时也要注意时间,地点和利益。

希望这位何某能醒悟,生在中国,养在中国,吃着中国的饭长大的人,发表这样的言论,实属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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