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女子当街被小男孩袭胸,男孩疑五六年级学生,摸完转身就跑_女子_周岁_小男孩

商店外监控视频记录案发时刻

广州一名女子当街被小男孩袭胸,2月11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知情人士和警方处证实,警方已调取监控寻找这名男孩。知情人士透露,案发地属城中村,人员混杂。

>>>知情人士爆料

小男孩尾随女子袭胸并不是抢劫

2月11日,爆料人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介绍称,事发是在广州市天河区牛涌街一家商店附近。

“她是当街被小男孩袭胸。”爆料人表示,小男孩是摸了女子胸部,并不是抢女子的东西。

“她有20岁出头吧,她当时报了警,警方接警之后,都是附近派出所来处理的,去商店调了监控,现在还没找到这名男孩,可能是警方觉得小孩子太小吧。”

网传监控画面显示,2月10日18:40:13,一名女子外穿白衣、内穿粉色衣服,下身着黑色紧身裤,左手拿着手机边走边看,右手拎着一个水壶,一名戴口罩男孩尾随在其身后,突然快步上前将手伸向女子胸前,不等女子反应过来,男孩随即飞快跑开。”

>>>商店老板回应

女子猝不及防受惊吓一直在哭泣

11日,商店老板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案发地距离他的商店很近,刚开始他并不知道女子遭遇什么,“我先是看到她在哭泣,后来她和民警来调取店外监控,我才知道她遭遇袭胸。她是穿一般的V领衣服,稍微露出一点颈部,是贴身的运动装。”

商店老板表示,女子或许早已是小男孩的目标,“他已经跟她很久了,她可能以为是小孩就没有在意。”案发也就6秒,女子猝不及防被袭胸,受到惊吓,“她当时就喊着过来,她当时就在商店门口报的警,还一直在打电话,一直在哭,像是向人在哭诉。”

>>>民警调取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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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刷手机提水壶准备去广场锻炼

商店老板向记者证实,女子在商店外报警后,辖区派出所先后有两拨民警到店里调查,并拷贝了店外的监控视频。

“昨天(2月10日)警方也来找我核实了相关情况。事发是18:40,大约7:00多一点,民警就来现场,第一拨来了一个,到八九点钟第二波拨来了3个,派出所民警在街头拍照取证,来店里调取了店外监控,还到附近都调了监控。”

“她和民警来到店里调取了监控,我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商店老板表示,警方的两次登门,受辱女子都是和警察一起来的,“她说男孩摸了她,就是袭胸,她看样子不到30岁,案发时她左手刷手机,右手提了个水壶,我听她说她正准备去锻炼,因为旁边是个小广场。”

商店老板称,女子也没透露是哪里人,做什么职业,“不知道她是否结婚。”

>>>摸一把后就跑

男孩疑五六年级学生“长大真不得了”

监控画面显示,戴口罩男孩咸猪手后快速逃离

商店老板告诉记者,男孩摸了一下女子胸部就跑掉了,暂不知道现在是否找到这名男孩,“小男孩应该是五六年级左右(学生),小孩子这样子长大了真不得了。”

店外监控画面显示,案发前,有男士路过受辱女子。案发时,有人在附近疑似取车,还有一名女子骑电动车经过,如果受辱女子一边大喊,一边快速追赶,这名男孩未必能轻易脱逃,但附近路过者没有人出手相助。

对此,这位商店老板解释称事发突然,“而且她是个女孩子,受到了惊吓,哪里敢去追赶,她当时一直在哭。”

法律人士谭敏涛昨日也看到网传监控视频,他认为事发突然,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也很短,一些路人如果没看到袭胸瞬间,很可能还没反应过来,所以虽然有路人,但没人出手相助,“受害女子已经选择报警,就看警方能否抓住违法行为人。”

>>>城中村人员杂

曾有被尾随跟踪女孩跑进商店躲避

商店老板告诉记者,以前也有过类似情况,“我商店里之前就来过女孩躲避,就跑进我店里面躲避,说是有人跟踪。”

商店老板解释称:“不是同一个小孩,是比他大的男孩。有一次躲进来一个女孩,我走出店里,刚好和那个男子对视,那个男的一直从地铁站跟踪女孩到这里,她中途打电话,那个男的也站在那里不动,一直尾随,所以那个女孩才躲进我店里面来的。她当时很害怕,说有人跟踪她。”

监控画面显示,案发地处于繁华街道,人来人往,而且天色不黑。商店老板直言,没听说有性侵案发生,“当地的治安状况还行,但这里属于城中村,人员混杂,什么人都有。”

2月11日下午,记者联系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前进派出所,民警表示女子当天报了警,警方调查有一个过程,目前案件还在调查中,不便透露案情。

>>>律师以案说法

涉案男孩是否需要负刑责

应当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

知名律师谭敏涛受访指出,猥亵是指行为人为了追求性刺激,以满足其变态性欲,对他人的身体进行抠摸、搂抱等。在本案中,小男孩对女性袭胸,就属于猥亵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谭敏涛表示,目前,尚不清楚涉案小男孩的具体年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

“如果小男孩不满14周岁,不予处罚,但应该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如果男孩大于14周岁不满18周岁,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对于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或者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行行政拘留措施,那么,小男孩很可能就无法被处以行政拘留,但应该让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另外,如果能够查明小男孩不是初犯,还有其他多次对他人的袭胸行为,则其行为可能涉嫌强制猥亵、侮辱罪。所谓强制猥亵,是指除性交以外的违背他人性意愿或性感情的行为。要求行为人的行为与性有关且会引起被害人的性厌恶感或性羞耻感。谭敏涛表示:“小男孩对女性袭胸,显然属于猥亵行为的一种。而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谭敏涛指出,《刑法》的刑事责任年龄是16周岁,也就是说,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特殊情形下,12到16周岁的人犯罪,也应该负刑事责任,但本罪不属于特殊情形。但是,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该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谭敏涛建议,对于这位受害女性而言,第一时间选择报警是最佳方式,这不仅有助于抓住违法行为人,也有助于防止违法行为人再次违法或者涉嫌犯罪。如果抓住了违法行为人,警方认定是一般行政违法行为,受害女性可以要求小男孩道歉,还可以要求小男孩的监护人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教育专家支招

家长要强化与年龄相关的规矩教育

“今天这个案例中的熊孩子对女子袭胸逃跑,看完令人气愤。”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博士、中国矿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段鑫星接受记者采访指出,顽劣的熊孩子天性中具有不服管、不好管的天性,而在实际教养中家长也存在“不想管”的惰性与“管不了”的任性,使熊孩子的偏差行为从小没有获得矫正与调整的机会。

段鑫星表示,我国进入少子化家庭,孩子对任何家庭都显得金贵,捧在手心,过度溺爱、过度关注等情况非常普遍,如何教养孩子成为一个大的显性话题。家有熊孩子,家长要强化与年龄相关的规矩教育,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的红线意识一定要有;要强化不良行为的矫正,对熊孩子的顽劣行为有效抑制。

知名专家马丽受访时建议:“应该对这名男孩进行性心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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