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地通报!副校长、教师被处分!_机动车_驾驶证_执勤

为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遵纪守法、严格自律,切实遏制酒驾醉驾行为的发生,日前,上饶市广信区纪委区监委将查处的3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01

广信区兴园学校副校长郑志华酒驾问题

2021年12月22日19时20分许,郑志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途经320国道571公里100米处被执勤交警查获,被处以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5月,郑志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2

广信 区教师进修学校远程办公室主任陈渭酒驾问题

2022年3月19日23时51分许,陈渭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途经旭日大道处被执勤交警查获,被处以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5月,陈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3

煌固镇汪村学校教师陈爱琴酒驾问题

2021年12月24日23时4分许,陈爱琴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途经三清山大道被执勤交警查获,被处以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5月,陈爱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灵山清风

编辑:陶含 二审:黄青 终审 :李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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