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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 什么是土地流转农村土地流转对农民有何利弊
  • 土地流转,我就自己种我自己的地不流转行吗
  • 你的土地流转了吗土地流转是大趋势吗
  • 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土地确权书,三权分置中应确承包权还是流转经营权

什么是土地流转农村土地流转对农民有何利弊

农村土地是农业生产发展的主要资源,是农民生存的基本资料和劳动对象,是供农业、林业、牧业及农民生产生活所利用的自然资源。

农村土地根据用途可分为农业生产用地(农、林、牧、渔),农民居住用地(宅基地),公益设施用地(学校、活动娱乐场所、道路、水利设施等),多种经营用地(农业生产以外的经营性场所)。土地流转针对的是农业生产用地。

农业生产用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承包权(村集体组织成员)、经营权(土地使用者)三权分置为土地流转提供了法律的支撑。所谓土地流转就是农民将自己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有偿出让。

健康有序的土地流转:

一、有利于实现农业现代化,增加农业产值。

二、有利于农民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

三、有利于农村新型集体组织的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动力。

四、有利于城镇化的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土地健康有序流转:

一、设立县级官方农业土地流转服务站,为土地经营权出让和受让双方提供信息服务、权益保障服务。

二、建立土地流转的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土地健康有序流转。

三、设置土地流转基金,按土地经营权转让价格,一是出让和受让方按比例交纳土地流转费,二是政府按流转面积支付一定数额的资金,由农民、土地经营组织和政府三方共同筹储基金,从而建立农民的养老制度,让农民没有后顾之忧。

土地流转,我就自己种我自己的地不流转行吗

土地流转,我就自己种我自己的地,不流转行吗?

这个问题,从法律的层面上讲是完全可以的,农民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在农民手里,可以自愿流转,也可以自己经营,土地流转没有强制性。但如果大面积流转,只差一户农民的土地夹在中间,使流转的土地不能成片,在这种情况下,双方是否可以根据互惠互利原则,进行临时性调整一下,既不影响大面积机械作业,也方便农民个人耕种。

农民承包的土地,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3条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任何组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法律对土地流转有明确的规定,土地是否流转,农民不仅有自主权,而且还享有土地有偿使用权,农民对土地流转不要过于担心。

随着国家农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我国农业将会进一步加速发展。但目前农村这种小农经营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大农业的发展。从整体趋势看,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整合连片,只是个时间问题。但无论是否流转,都要尊重农民的意愿,还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不可能实行一刀切。

在农村土地流转当中,往往会出现有愿意流转的,也有不愿意流转的,这是农民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的。同意流转的有自己的原因,不同于流转的也有自己的原因,所以应当尊重农民自己的选择。如果非要土地连片流转的话,就应当考虑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将土地适当调整。相信在双方都有利的情况下,农民会支持这一做法的。什么事情都不要搞的绝对化,只要合情合理,就没有办不成的事情。

你的土地流转了吗土地流转是大趋势吗

名义上及真实的9亿农村人,望天祈祷多收个3、5斗,求爷爷告奶奶求粮价再高点、农补再多点、农资优惠点,如此等等在当今社会有何大用?不错这样日子暂时会好过点,借此就继续死守那几亩地、留着早已荒废的宅基,从而阻碍土地集中规模经营,影响农业现代化进程。过几年还是穷!还是怨天怨地!即然这样,何不转变思路,另辟蹊径呢?

再说说政府,大会讲,小会议,动用大批官员,浩浩荡荡,怀揣着不多的几张钞票,面对几亿人的期盼,这撒点、那补点,忙的晕头转向。结果是标不治,本难及,作用有限!既然如此何不集中财力,抓住根本,以小博大,顺势而为,以求长治久安呢?

这十几年折腾与上世纪70年代中国的农业何等相似?80年代初改革农村土地制度,便一下盘活了农业,使中国的农业快速发展了20年。如今为何不再次变革土地制度试点偿试?

1,改变宅基地、土地村集体所有为乡镇集体所有。改变种类繁杂的农业补贴办法,以乡镇政府为单位,集中农补资金以适当低价收回自愿放弃者农地宅地,集中农补资金以当地常规农业生产亩均纯利2倍价格流转自愿流转者土地。再由乡镇政府拍卖或低价发包,收入归乡镇统管。这样支农资金,拍卖资金,另发包资金都由乡镇统管统用,盘活农村农业资源,辟免因地理因素加剧贫富分化。就象城镇集体土地适当价收归国有(实际是所在地全民公有),再高价卖出,所得用于本地城镇发展,造福本地国民。不同的是乡镇用支农资金以适当高价收回耕地,再以低价零价甚至倒帖价另行发包。再者随城市化发展,许多村庄将消亡,消亡的村土地还怎样村集体所有?还有人己入城,还怎么监控远在千里、收益极低的几亩地?真是食之无味,扔之可惜!

2,农户想自种承包地只需变动一下地块的继续种植,鼓励其经营林果蔬菜等不易机械化适合小规模的农产品,有能力的可以低地租甚至无地租多分包点地。但此类种植农户不再补贴。

3,己进城或准备进城的放弃农地,得点补偿,有利于城里生活,同时留在农村的人就相应拥有更多土地资源。

4,立志农业者可通过乡镇政府快速低价低成本得到相当规模的土地。

5,大规模低成本低价经营土地者必须按国家种植结构种植,主要从事适合大规模机械化作业的大宗粮油作物,减少与小农户竞争,可调整供给,利于供需平衡。

6,享受政府地租补贴大规模经营者,必须按一定规模(比如50亩扶贫一户)附带扶贫帮困任务。

附:振兴农业歌

农村穷,农民苦,

人多地少是因素。

补贴多,粮价高,

几亩良田富不了。

要脱贪、想致富,

外出打工是条路。

忙耕种、闲外出,

两项难顾穷跑路。

弃良田,背水战,

创出天地一片片!

人入城、地抛荒`,

规模经营路宽广。

城域广,农村亡,

农家柴鸡变凤凰。

农业兴,农村旺,

国家强盛民富康!

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土地确权书,三权分置中应确承包权还是流转经营权

三权分制,是国家在农村体制改革中的一项政策,你的土地只要是已经发了土地确权证,就有了承包权,经营权,流转权这三种个人权利,承包权流转权不会分开。

根据你说的情况,你是非农业人口,我分析你是在第二轮分地时你是农业人口,所以,你就分得了土地,后来你又农转非,成了城市户口,因此,根据国家政策,是充许给你土地确权发证的,土地承包权,经营权,流转权,都有你自己去行施,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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