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干部,中央决定和中央批准有何区别?_中央_任命_干部

副部级以上领导属于中管干部,由中组部考察任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级领导的任命,有时会看到“中央决定”的表述,而有的只是“中央批准”的表述,二者之间的表述有哪些本质上的差异,他们有哪些联系和区别?

第一、“中央决定”和“中央批准”相同点介绍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副省级以上领导属于中央及中央组织部管理的干部,由中央组织部考察任命。

“中央决定”和“中央批准”任命的省部级干部,任命程序都是一样的,流程非常严谨细致,体现了党中央选人用人的权威性。

拟任命人选,在中组部多方听取意见后形成考察报告,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研究通过后才能下发任命文件,他们的共同点反映的都是中央选人用人的组织意图。

第二、“中央决定”和“中央批准”之间的区别介绍

中央决定,主要指由中央酝酿、中央决定任命的省部级干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一把手”;中央各部委部长、主任等正部级领导的任命,主要由中央单独酝酿、统筹研究,在干部任命时一般会用“中央决定”的表述。比如,某省委书记的任命,中组部在宣布中央人事任命通知时会表述为:经中央决定,任命某某同志为某省省委委员、常委、书记。

中央批准,主要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各部委党委(党组)向中央推荐的拟任部级干部人选被中央采纳,在宣布人事任命时,中组部一般会采用“中央批准”的表述。

根据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任免条例的有关规定,下级单位党委(党组)有向上级单位党委(党组)推荐干部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德才兼备的干部能得到提拔重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向中央推荐有关部级干部人选。比如,省委书记可以向中央推荐省直单位厅长、地级市委书记任副省长、省人大副主任、省政协副主席;中央部委部长可以向中央推荐厅局级正职任副部长等领导职务。下级党委(党组)向中央推荐的干部人选,如果得到中央的采纳同意,中组部在宣布人事任命通知时,一般会采用“中央批准”的表述,反映了中央在任命省部级干部时,给地方保留了一定的人事自主权,有利于地方灵活开展工作。

总之,“中央决定”和“中央批准”反映的都是党中央选人用人的组织意图。党中央为了确保干部人事工作能够灵活开展,赋予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一定的人事自主权,在相关副省级干部的任命上,党中央会充分考虑地方的人事建言,“中央批准”反映了中央已经采纳了地方的人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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