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鱼引发故意伤害案后……_松江区_和解_杨某

因在宿舍里放了一盆自己钓上来的鱼,陆某引发素有嫌隙的舍友杨某不满,最终升级为一起故意伤害案,通过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松江区司法局的检调对接,终于两人达成和解。

嫌疑人陆某与同宿舍工友杨某曾因琐事产生矛盾,2021年底,他在宿舍放了盆鱼,与杨某发生肢体冲突。被打伤的杨某报警后就医,经鉴定,杨某的伤情已构成轻伤。而被警方带回派出所的陆某则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

该案移送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办理后,承办检察官认为陆某犯罪行为较轻,主观恶性较小,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认罪认罚,也愿意赔偿被害人,拟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但是,双方同住期间素有嫌隙,彼此之间都有较大的负面情绪,且在赔偿金额上始终未达成一致,故而未能达成和解。如何让被害人得到合适的医疗、误工等经济赔偿,也让年轻的嫌疑人在未来的求职等过程中不受影响,检察官尝试促成双方和解,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在征询过双方意见,确定双方确有和解意向后,检察官于本月启动“检调对接”程序,将该案移交至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经过检察官和调解员的多次沟通,两人关系有所缓解,并初步约定赔偿金额。之后,松江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就对陆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及最终赔偿金额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听证会现场,人民监督员同意对陆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协助化解双方积怨,促成双方和解。最终,杨某接受赔偿金额,并同意与陆某达成和解。

近日,被害人杨某和嫌疑人陆某的诉讼代理人来到松江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检察院调解工作室签订和解协议。过程中,杨某又产生了“会不会我签了字之后他就不认账不赔偿了”“如果我的伤后续鉴定下来造成我伤残了怎么办”等疑惑,检察官和调解员耐心为其解答,消除了他最后的担忧。

检调对接是检察工作与社会矛盾大调节机制的对接,体现执法为民、以人为本的恢复性司法理念,是新形势下检察机关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手段。后续,松江区检察院将进一步深化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持续推动驻检察院调解工作室常态化运行,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作者:单颖文 蒋芸芬

编辑:周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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