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涉“胡某宇事件”谣言,山东莘县两名网友被行政拘留_莘县_大队_公安局

发布涉“胡某宇事件”谣言,山东莘县两名网友被行政拘留

莘县公安微信公众号3月15日消息,近日,山东莘县公安局网安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快侦快办,依法惩处了一批造谣传谣的涉网违法犯罪,坚决维护全县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

案例一

2023年2月21日,莘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接到上级推送线索,某网民在某视频平台发布“致远中学校长玷污女学生”“致远中学2021年曾有一名女教师失踪”等不实言论的短视频,播放量巨大,引发网友关注。网安大队联合河店派出所迅速展开调查。

经查,网民王某为博眼球、蹭热度,引流牟利,借“胡某宇事件”进行炒作,传播虚假信息,误导公众认知,扰乱社会秩序。

目前,莘县公安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王某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二

2023年2月25日,莘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网民武某在个人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多条涉“胡某宇事件”的不实信息,网安大队联合莘州派出所迅速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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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为博取大众眼球,达到蹭热点、引流量的目的,自2023年1月至2月6日期间,武某通过个人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胡某宇事件”的不实文章,且在2月2日官方发布通报事件调查情况后,仍继续传播虚假谣言信息,吸引大量粉丝关注,造成恶劣影响。

目前,莘县公安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武某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三

2023年3月9日,莘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某网民于3月8日在某公众平台发布“这个社会是怎么了,初中生把老师给杀了......”“县城某个私立学校,四五个初中生把老师给杀了......”等信息内容,引发大量关注,对部分网友造成误导。

经核查,该信息内容为虚假信息。网安大队迅速落地核查,并对信息发布者孙某依法予以处理。

孙某对自己轻信谣传,未加核实在网上传播的行为十分后悔,立即删除了不实信息,及时消除了社会影响。

(莘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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