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7日,知名企业家、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创办人王振华,一审被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当消息传回王振华的老家常州市时,更是引起了一片哗然。
对于常州市本地人而言,王振华的宣判是出人意料的。
事实上,在之前很长一段时间里,王振华在常州本地人眼中都是一个“正面形象”。
王振华早年是做纺织生意起家的,之后又转投房地产行业。
从6台织布机的小车间,再到3300亿的“商业帝国”,王振华只用了二十年。
事业有成之后,王振华从来没有忘记自己在常州的老乡们。
他开始对当地进行大笔投资,给当地人介绍工作,买房九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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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种好事,可以说是数都数不过来。
这些善举从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常州人民的生活,对于这位企业家,有一段时间,常州市几乎人人都竖大拇指。
可是,在2020年的这一天,王振华苦心经营数十年的正面形象,随着法院的宣判结果彻底崩塌了。
当地人怀着“复杂”的心情认清了这个现实:王振华的的确确是进去了。
王振华的“双面人生”
事发以后,王振华三十年的老朋友、曾经的同事赵刚曾经接受过记者的采访。
根据他的介绍,早年的王振华没有任何背景,其发家史完全称得上是励志。
王振华的母亲是武进第一棉纺厂的普通员工,父亲则是摆地摊的卖鱼线、鱼钩的小贩。
在王振华18岁的时候,原本是进不了厂的,还是顶替了母亲的班,才进入棉纺厂工作。
“他肯钻研,很快就成了熟练工,工作第一年就拿了厂先进。”
王振华的工作能力很强,从普通工人到机修车间主任,王振华只用了3年时间,就成为厂里独当一面的大将。
那个时候,他的工资已高达500元,这在九十年代是很多人梦寐以求而不得的。
而王振华并不满足,没过几年,便毅然决然地选择辞职经商。
他买了6台纺织机,专门为制衣厂做原料加工。
短短三年时间,就积累了200万元的财富。
之后的王振华又赶上了房地产行业的浪潮。
凭借着这股东风,他一跃而起,成为了赫赫有名的“首富”。
王振华发家以后,名下公司无数,但是几乎每家公司都会有籍贯常州武进区的员工。
只要是武进区本地人,打一声招呼,王振华就会毫不犹豫地介绍工作,待遇丰厚工作轻松。
甚至当地人都有这样的传言,谁要是傍上了王振华,谁的下半辈子就不用愁了。
这话并不是假的,对于自己名下的员工们,王振华可谓是十分够意思。
从发财以后,王振华在常州起码建了五十个楼盘。
只要有公司员工买房,他都一律打九折,甚至更大的折扣。
还有传言称,这些楼盘压根就不赚钱,只是为了回馈员工。
曾经有人说过:常州人口四百多万,吃过王振华的“大锅饭”的,没有十万也有八万。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王振华之于常州,就好比刘强东之于宿迁,两人都是“造福乡邻”的典范。
王振华在事业上固然是成功的,然而在个人生活上,却有着种种暧昧传说。
从2000年左右,有关王振华的传言就已经为常州本地人所知。
当地人大都听说过关于这位“首富”的桃色新闻:在常州市武进区有一家酒店澡堂,王振华常去那里搓澡。
正是在这里,他认识了当地一名年轻女子周艳芬,“一来二去,两人就搭上了线。”
王振华是有家庭的,而对方则是一名离异妇女。
在双方建立暧昧关系之后,王振华经常会拿钱给她。
这件事,包括王振华的老婆在内,几乎可以说是人尽皆知。
对于王振华的这些传闻,当地人大都一笑了之。
一方面,传言毕竟只是传言,谁也没办法说这就一定是真的。
另一方面,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就算真的有,那也是王振华和他老婆的问题,外人顶多也就看看热闹。
此时没人能想到,短短几年以后,王振华这位曾经风光无两的大企业家,会因为“猥亵儿童”锒铛入狱。
而和他二十年前就有婚外情的情人周艳芬,最终也因为给王振华“拉皮条”而入狱。
王振华“猥亵幼女案”始末
2019年7月1日,上海警方接到了一位母亲的报案。
对方声称,自己九岁的女儿,在上海市某五星级酒店遭到一位中年男子的猥亵。
通过警方的进一步调查证实,这名男子正是新城控股集团原董事长王振华。
为何一个九岁的女孩,会莫名其妙与王振华出现在五星级酒店当中呢?
这中间的介绍人,正是与王振华有着多年绯闻谣言的周艳芬。
周艳芬本是常州人,后来落户在了江苏省徐州市。
一次偶然的机会,她认识了女孩的母亲。
之后,她假借着带着女孩来到上海游玩的名义,将两个孩子(受害人年纪为九岁,另有一名十二岁女童)带到了上海。
从表面上来看,周燕芬是一个热心肠的阿姨。
但她的实际目的,是为了给如今已经五十八岁的王振华物色猎物。
来到上海的当天,九岁的女孩便被送往了王振华所在的五星级酒店。
根据警方事后查证,在这期间,周艳芬的账户上就在同一时间收到了来自王振华的1万元汇款。
之后,王振华在房间里对这位九岁的女童进行了猥亵。
该女童在被侵害后,情绪十分不稳定。
回到家中以后,她很快便哭着向母亲反映了这件事情,母亲这才进行报警。
经过医生鉴定,被侵害女童下体已经撕裂,处女膜也存在损伤,达到“二级轻伤”认定标准,足以认定王振华存在猥亵的犯罪事实。
7月1日该名母亲进行报案以后,在当天,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就因猥亵女童被上海市警方所控制。
在犯罪事实基本得以确认以后,7月12日,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王振华周艳芬二人批准逮捕。
案发之后,王振华曾经主动联系过受害者家属。
她希望一次性给对方转账10万元,取得对方的谅解,但是这一举动最终失败了。
从此案的两个发展:
一、周艳芬带了两个女童到上海,跟女孩母亲说是去迪士尼。
二、王振华对9岁女童实施猥亵,并付给周某现金1万元;
我们就可以看出,王振华和周艳芬之间绝对不是什么“无意而为”,这起事件是一起极其恶劣的有预谋的猥亵案。
就算受害者家属真的原谅了王振华,警方也不可能放任其逍遥法外。
由于情况及其严重,造成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事发以后,就连王振华名下的新城控股也不得不发表公开信,与王振华进行切割。
信中表示:“新城控股”对受害人深表歉意与不安,任何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都必须接受法律严惩。
虽然相关证据确凿,王振华猥亵儿童案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但是作为见惯大风大浪的人,王振华到了这个时候,仍然没有就此罢休。
从侦查阶段、检察阶段、法院阶段,王振华展现出了极其老练的手段。
他的供述始终稳定一致,坚持否定自己对幼女的猥亵行为,之后他又聘请知名律师陈有西为自己进行辩护。
2020年6月18日,在一审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后,王振华依然不死心。
他通过自己的律师明确表示,提起上诉,请求二审判决他无罪。
王振华及其辩护律师的理由近乎无赖。
他们先是从作案时间上进行辩解,王振华称自己进出五星级酒店房间的时间只有短短13分钟,有效作案时间不足5分钟。
这么短的时间,完全不足以进行犯罪。
几乎稍有常识的人都能看出其中问题,13分钟的进出时间可以理解,但为什么会平白无故的得出一个“五分钟的有效犯罪时间”?
况且,世界上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是裁定犯罪时间来决定事实的。
王振华造成的犯罪结果毋庸置疑,这种说辞无非是在偷换概念。
在法庭上,其律师为其辩护的措辞更是令人愤怒。
根据陈有西的原话所说:王振华一直以来都有着自己的底线,甚至就连嫖娼,也从来没有找过16岁以下的女孩。
陈有西的原意大概是想以此试图说明,王振华本人没有“恋童”的爱好。
但是无论是其表述方式还是表述逻辑,都令人作呕。
直到这个时候,王振华和其律师陈有西仍然在企图以“疑罪从无”蒙混过关。
对于这样近乎蛮不讲理的被告,法院和检查单位是不可能进行通过的。
最终2021年5月19日,上海二中院在二审过程当中,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王振华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周艳芬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背后争议,五年是否过少?
从我国法规上来看:如触犯猥亵儿童罪,依法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应依“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从重处罚。
放到王振华的案子上来看,王振华的行为造成了巨大的社会恶劣影响。
但是其并不符合“如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具体量罚应归于第一档“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而法院对于王振华宣判五年,也就是意味着采取了顶格处罚。
其判刑结果符合法律条文规定,合理合法。
虽然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份审判结果并没有太大问题,但是此案所造成的舆论关注,也是不可忽视的。
新东方创始人俞敏洪在评价此事时义愤填膺,他是这样说的:“这个判决现在被认为击破了人们的认知底线,在全国掀起了滔天的巨浪。王振华到底有没有犯猥亵儿童罪?现在的王振华居然还不承认他犯了,还假言声称自己只是搂搂抱抱,如果是单纯的搂搂抱抱,又怎么会造成二级轻伤呢?”
俞敏洪认为,对于王振华的惩罚实在是太轻了。
他认为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猥亵儿童性侵儿童等罪应该从重处罚,震慑潜在的犯罪者。
除此之外,更令人不满的是,作为身家上千亿且在《福布斯》榜上有名的富豪,王振华在被判处以后,由于该案没有民事诉讼,在事发之后,他从始至终都没有给受害者家属提供任何赔偿。
在王振华入狱后,其名下新城控股迅速将其独子王晓松进行补位,切割了与王振华的所有关系,继续赚钱继续做生意。
尽管切割及时,但是王振华入狱的事情仍然对公司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事发之后的三个交易日里,他所在的公司市值就蒸发了高达400亿元……
虽然王振华得到了法律的顶格处罚,但是他所造成的伤害却并没有就此抹平。
身为常州首富,王振华原本有着璀璨的人生,但是他却没有珍惜这段来之不易的生活,反而将财富看做成了自己挑战法律的底气。
法庭之上的王振华大喊冤屈,殊不知,真正造成今天的结果,正是源自于他自身的不忠诚、对家庭的不忠诚、对社会的不忠诚,落得如今下场,也只其是罪有应得罢了。
参考资料:
涉嫌猥亵9岁女童 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被批捕 .彭讯科技
2. 王振华及周某某涉嫌猥亵儿童罪被批准逮捕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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