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_股东大会_董事会_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3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777号杉杉大厦28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14日),公司股份总数为2,263,973,358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23,117,700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故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240,855,658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根据《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主持人为副董事长庄巍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5人,董事庄巍先生、董事沈云康先生、独立董事张纯义先生、独立董事仇斌先生、独立董事朱京涛先生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林飞波女士、洪志波女士、徐超女士以现场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陈莹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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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 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曹程钢律师、张扬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9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3月23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郑驹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董事郑驹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郑 驹:男,中国国籍,1991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金融EMBA在读,现任杉杉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杉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根据《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据此,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将同步变更为郑驹先生。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本版导读

202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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