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开车上班嫌拥堵,随后网购一块军车牌照悬挂于私家车上_军车_牌照_缓刑

事件回顾

上海闵行,一男子开车上班,经常遭遇高峰拥堵。在朋友的献计下,他网购了一块军车牌照,并将其悬挂于私家车上使用。结果因违法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男子单某的老家在安徽,早些年全家去上海务工,通过多年的努力打拼,攒钱买下了两辆车,作为自己和妻子上班的代步工具。因为上海市区租房太贵,单某一家在城郊结合部租住了一套老房子,夫妻俩去单位上班也很方便。后来由于工作变动,单某要去市区工作,每天下班倒还好,可上班经常遭遇的早高峰,让单某苦不堪言。

住所离公司远不说,单某和妻子两辆私家车都是安徽老家的牌照,会被限行,早高峰不能够上高架,导致单某上班经常会迟到,被老板责罚。

有一次周末,单某和几个好朋友吃饭,几人聊着聊着就聊到了工作上,单某抱怨自己开车上班所遭遇到的苦恼,一位朋友便向他献计:

“你不如搞一块军车牌照,那样比较方便,所过之处都畅通无阻,现在很多人都那样做,交警一般也不会去管……”

搞一块军用牌照挂车上?单某开始有些担心发怵,毕竟自己不是军人,这样做多少有些心虚。

可是之后又一次严重迟到,老板大发雷霆,向单某下了最后通牒:如果再迟到,就卷铺盖走人!

在诱惑和无奈面前,单某说干就干,在网上找了个专门做假车牌的人,与对方谈妥价格,以1000元制作一块假军用牌照。

几天后收到牌照后,单某趁着一个夜晚,将其悬挂在自己的一辆私家车上,第二天上班,堂而皇之地上了平时限行不能够上去的高架。

有了这一块车牌,单某觉得自己不仅能够上高架,而且高峰时期其他车辆看到是军用牌照后,都会主动选择避让,这让单某十分满意。

慢慢的,单某的胆子越来越大,他觉得这块假牌照就是一道护身符,有了它,自己就可以在路上行车毫无顾忌。于是他多次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不按机动车信号灯通行、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等。

七个月后,单某的行为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公安机关掌握他关于假冒军车号牌的线索后,在一个路口对他实行拦截,成功将其抓获。

到案后的单某,对自己冒用军车号牌的事实供认不讳,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什么是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呢?

刑法第375条规定,单位或行为人实施伪造、盗窃、买卖武装部队车辆号牌、军徽、军旗、军种符号或其他军用标志,情节严重的,构成该罪。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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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情节严重呢?一个是数量上,一个是使用时长上,还有一个是造成后果和影响上。

单某非法购买假军车牌照,将其悬挂在自家车辆上行驶长达七个月,并且多次违反交通规则,这已经属于情节严重。

2、单某的行为应该如何定性?

在本案中,单某非法使用伪造的军车牌照,情节严重,这是触犯刑法的刑事犯罪。

另外,单某开车违反禁令标志,不按信号灯通行,这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一个人既有犯罪行为,又有违法行为,具体怎么处理,要看两种行为之间有没有关联!

简单来说,如果两种行为关联性质相同的话,在处理犯罪行为时,就把违法行为作为量刑情节予以吸收。如果双方没有关联、性质各异,就由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分别予以处理。

单某用假冒的军车牌照违反交通规则,两种行为是有关联的,法院在审理时,也会将单某的违反交通行为作为情节严重的构成部分,对其进行量刑。

3、单某的犯罪行为适用于缓刑吗?

在刑法第72条中,对判缓刑的适用条件有明确规定:

首先是轻刑犯,即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其次是犯罪情节轻,有悔罪的表现;

最后判处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单某犯罪的情节并不是十分恶劣,被抓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经过教育后能够深刻认识到错误,对自己的荒唐行为感到十分后悔。

所以,他的犯罪行为适用于缓刑!

4、最终,法院判处单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3000元。

法律不可逾越,军威不容侵犯!单某因一时图便利,长期冒用军车车牌,并产生多次违法记录,如今刑罚在身,悔之晚矣!

军车车牌有专门的印刷字体和防伪标志,真假军车号牌在字形、字体、反光效果上有较大的差异,广大群众可擦亮眼睛进行监督,维护军队形象是我们每一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以案示理,以讼明法;刑一而正百,罪一而慎万。愿大家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以法律己行,以法卫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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