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考生、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度卫 生人才评价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2〕96号),2023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定于4月2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我省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考生报考条件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考生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由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该专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方式、专业、科目及时间安排
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继续采用人机对话考试(以下简称机考)方式,公共卫生管理(中级)和医院管理(中级)专业共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知识科目试卷。
三、报名管理
(一)网上预报名
2023年1月10-15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 (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交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地)审核盖章。
(二)现场确认
考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在2023年1月11-17日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审核盖章后的《2023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行政区域对应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资格审核
考点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2日。
展开全文
(四)网上缴费
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2023年2月17-28日期间开通网上缴费的功能,通过考区资格审核的考生务必在此期间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四、准考证打印
2023年4月6-4月22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五、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
六、考点咨询方式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当地考点,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中国卫生人才网()和“江西卫生人才”微信公众号。
来源:江西卫生人才
编辑/排版:罗皓
审核:曾毓霖
主编:钟玉平
市卫健委传达学习市委六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
市卫健委召开2022年度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述职会议
血库告急!赣州市卫健委向市民发出呼吁
特别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