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金鑫
手撕春联余音未了,当街没收书桌再把城管推上风口浪尖。2月11日,一段海南三亚城管人员执法的监控视频引发网友关注。视频中,一个小男孩正趴在店铺门前的桌子上写作业。这时,四五个身穿制服的执法人员向他走来,其中一人朝小男孩摆了摆手,示意他离开,并把桌子折叠起来收到了路边的执法车辆上。
说城管是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随意没收群众物品,可能有耸人听闻之嫌,但这样没有任何提醒警示,不出示任何凭证依据,就赶走正在学习的孩子并连桌带凳子一起没收的城管执法的确令人费解。孩子家长表示,“孩子今年九岁,上三年级了,当时就很害怕。他们(执法人员)都没有讲话就直接把孩子赶走”。从视频来看,被赶开并收走了桌子和凳子的男孩愣愣地站在一边,确实挺茫然。别说孩子,家长以及广大网民也属实搞不懂这样的城市管理到底是为哪般。
多年来,有关城管执法的问题往往都会引起社会和舆论关注,即便在事后城管部门有所回应也很难得到群众的认可。此次事件曝光后,当地城管部门也做出了解释。据当地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回应称,店主已经超出店外经营,门口不能摆放东西。“屋檐下也算超出店外,要干净整洁,执法队员看见了就会直接整治收走”。可惜一解释反倒让人更疑惑:搬个小桌子小板凳在自家门口写作业就是店外经营,还要被整治?这样的回应恐怕很难服众,难怪有网民编了顺口溜调侃:“城管当街来收桌,一身制服真是牛。执法理由全靠扯,写个作业损市容。”
如果从城管的角度来看,在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按照要求不折不扣地行使执法权本无可厚非。但正所谓“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奋斗的目标”,加强城市管理根本上也是为了给人民群众创设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也就必须要在开展城市管理的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而非“以管为本”。当地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说,店主后续可以带上身份证到固定地点进行处理。那么,为什么非要不分青红皂白先没收了再说,为什么不能先提示警告一下?试想,假如事件中的店家知道孩子在自家门口摆桌子写作业要跟超出店外经营画等号,一定不会明目张胆让孩子“顶风作案”。
事实上,即便群众真的存在出店经营和影响市容的行为,似乎也没必要如此简单粗暴进行执法。而且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对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该管的管,不该管的别瞎管,哪怕手伸长了、管宽了,正面回应认个错道个歉,何必“煮熟的鸭子——嘴硬”。据“三亚发布”微信公众号的最新消息,经调查核实,该起事件中“存在简单执法行为,造成不良影响”“上门向当事人诚恳道歉”。
古人云:“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城管虽是执法者,但更是服务者。没收书桌式城市管理当休矣,更新理念、摆正位置、依法管理、为民服务,才是城市管理的正道。(黄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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