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男子故意踢坏地下通道价值50余万LED大屏_财物_公私_毁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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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脚值千金”

近日,在青海西宁市,万达广场地下通道内,一男子故意踢坏价值五十多万的LED大屏。监控视频中,清晰可见屏幕被踢掉一片。

大屏所属公司表示,维修需数千元,人目前找不到,现已报警。

【虾姑君说社会】

该男子真的脚欠,现在摊上大事了,故意损坏价值五十多万的LED大屏后逃逸,已经涉嫌犯罪,属于故意破坏他人财物。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分为了四种,包括: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一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该男子故意脚踢显示屏导致价值五十多万的财产损失,维修价格需要几千元,属于金额较大,公安机关要介入处理。立案后,展开后续侦查,移送检察院起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该男子是涉嫌犯罪行为,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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