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守护行动 | 酒后驾车出行被查 驾驶员后悔莫及_驾驶员_民警_交警

春季守护行动开始以来,全省高速交警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查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违法停车、倒车逆行等易肇事易肈祸突出违法行为,不断强化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净化道路通行秩序,全力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

春季守护行动

3月15日22时30分许,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七支队按照总队部署,在连霍高速孟津收费站开展夜查行动。执勤民警对过往车辆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在对一辆灰色小轿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员黄某刚打开车窗,民警就闻到了一股酒刺鼻的酒精味。民警立刻对驾驶员进行呼气检测,根据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显示,黄某酒精含量为53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在询问中,驾驶员黄某告诉民警,“下午和朋友一块吃饭,喝了点酒,本来都打算在朋友家睡一晚上,第二天再回去,媳妇却说家中有点事情需要我回去,我没办法,想着晚上也不会碰到交警查车,就开车上路了,没想到正好被民警查到。”

民警对黄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处罚。

河南高速交警提示

开车不喝酒是每一位驾驶员所要遵守的法律及道德底线,不要心存侥幸。酒后驾车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家人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不负责任。高速交警持续对酒醉驾违法行为包车严管严处的高压态势,通过曝光典型案例警示广大驾驶员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珍惜生命,守法出行,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维护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供稿 | 高速总队七支队郑欣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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