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夫妻违建房被拆获赔68万遭判刑,盖章批地的不追责?_镇政府_村镇_赔偿

文| 徐媛

近日,媒体报道,河南一对夫妻,在基本农田上盖房,房子被判定为违建,后面被拆除。夫妻俩多次找镇政府索赔。双方签订协议,镇政府给予夫妻68万赔偿。没想到,拿到赔偿款后的第20天,夫妻两人被刑拘。

此事发生在河南省禹州市褚河镇南沈村,当事人叫曹丽霞。众所周知,在基本农田上盖宅基地是违法的,不可能通过审批。但曹丽霞手里两份盖公章的文件显示,2019年,村镇干部批了她的宅基地申请。在盖房之初,执法人员就多次制止,并要求拆除,但曹丽霞没有听。直到2020年12月,房屋已快完工,她的房屋被国土卫星拍摄到,被判定为违章建筑,才被执法部门夷为平地。

房子被拆后,曹丽霞多次找镇政府索赔,镇政府感觉“压力很大”。2021年6月,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镇政府赔偿曹丽霞68万。尽管协议中声明,该赔偿“有理、有据、合情”,但还是有人报了警。很快,曹丽霞夫妇被禹州警方刑拘。2021年11月20日,禹州法院一审判决,曹丽霞夫妇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追缴15万元。

这个案子看得很多人一头雾水。大家的疑问主要有两点。一,曹丽霞在基本农田上建房屋,是典型的违法违规行为,镇政府也好,执法人员也好,拆除违建是天经地义,合法合理,为何要给她68万元的赔偿呢?二,既然镇政府愿意给赔偿,协议为双方自愿签订,一方愿打,一方愿挨,为何司法部门却认定曹丽霞要挟镇政府,构成寻衅滋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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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翻看新闻,不难从中发现些许端倪。曹丽霞透露, 批宅基地时,她给村干部送了价值6000元的烟酒,请他们吃饭。当被问到,为何执法部门几次三番地制止,她还要固执地建房时,曹丽霞给出的答案是,“不把房子盖起来,钱白花了,损失很大”。在她与镇政府干部的聊天记录中,对方先后说到:“政府给你划到基本农田上?不可能吧,是你给某些人行贿了吧”“我们谁也不愿意扒,谁让你又补窟窿的,省里盯上了没办法”。

虽然曹丽霞的这些说法,都被涉事村镇干部否认,但很难阻止旁人展开以下的想象:曹丽霞给村镇干部送礼,拿到了盖有公章的宅基地审批文件。虽然明知建房的风险,但不甘心送礼的钱打了水漂,她抱着侥幸的心理,硬是砸钱把房子建起来。结果还是没有躲掉被拆的结局。曹丽霞找镇政府赔偿,镇政府因为有把柄在手,想要息事宁人,签订了协议。但被其他人报警,这才有了后面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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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这番猜测属实,曹丽霞真握有镇政府干部的把柄,向其索赔,这自然算不上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但这种行为算不算“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是不是构成寻衅滋事的犯罪要件呢?

在一般人看来,协议是双方自愿签署的,如果镇政府不是做贼心虚,也不会充当冤大头,答应无理的赔偿要求。如果不是有人报警,说不定这还是一桩双方都很满意的交易。这和人们理解的脱胎于流氓罪、逞强耍横、寻求刺激的“寻衅滋事”,似乎有很大的区别。再说,如果曹丽霞真的强拿硬要,采取非法手段逼迫签字,让镇政府不堪其扰,镇政府为何不一开始就报警呢?

当然,同以往那些夫妻合法房子被拆、获赔巨款却被开发商反咬一口的案例相比,曹丽霞并不是完全的无辜。从一开始,她就知道自己的建房行为不合法,在农田上建的房子无法得到法律的保障。无论是最初给村干部送礼,还是后面无理的索赔,她的行为都算不上正当,法律要制裁她,也不是完全没有依据。

但问题是,如果双方都有错,板子就不能只打到一方上。若真如曹丽霞所言,村镇干部收了她的大礼,通过问题宅基地的审批;如果按网友猜想的那样,收礼成了村镇干部的把柄,他们才答应不合常理的赔偿,让公共财产流失,那么此事的实质,就是一个行贿者和受贿者之间上不了台面的交易。如今行贿的人被判刑,收了好处违规办事的人却全身而退,怎么看都觉得别扭。

很多网友同情曹丽霞,为她鸣不平,不是认同她的行为,而是不满只有个体受罚。如果村镇干部从始至终坚持按规办事,曹丽霞也没有钻空子的空间,纵使个人再如何强势,向政府索赔的要求也不可能得逞。现在曹丽霞的案件还在申诉中,到底在法律上该如何定性,有待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但事件过程中的那些村镇干部,是不是也该给出调查结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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