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本才被公诉_最高人民检察院_厦门市_人民检察院

来源:新闻联播 长安街知事

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本才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资料图 | 张本才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本才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张本才,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张本才利用担任检察日报社党委书记、社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本才出生于1967年5月,山东临沂人,曾长期在检察系统工作,2022年6月1日官宣落马,9月29日被开除党籍、公职。

经查,张本才丧失理想信念,弃守职责使命,对本职工作不担当不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大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为多人安排工作,败坏任职单位选人用人风气;

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

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破坏司法公正;

执法犯法,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开发、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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