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时间的决定
关于召开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时间的决定
(2023年1月4日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主任会议通过)
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主任会议决定,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23年1月6日在昌吉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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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时间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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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4日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主任会议通过)
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主任会议决定,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23年1月6日在昌吉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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