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
广州商学院前身是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1999年招生第一批学生,2002年成为广东省第一所新机制二级学院,2004年成为全国第一批、广东省第一所独立学院。学校于2011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4年成为广东省第一所由独立学院转设的普通本科高校;2020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是2020年广东唯一一所,也是全国四所通过评估的民办高校之一;2021年成为广东省第一批民办高校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设13个学院,共有全日制在校学生超过2.8万人,教职员工1700多名,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博士学位教师近180人。
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1400多亩,总校舍建筑面积55万余平方米,其中近两年投资十多亿元建设了17万方的新教学楼和学生公寓。学校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286.1万册,电子图书113.1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超1.15亿元,校园网、无线网络已覆盖全校。学校现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校内实验、实训中心(室)174个,积极寻求和政府、行业企业合作,共建“现代信息产业学院”、校内社会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志愿服务基地、九龙法庭、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客空间、菜鸟驿站、校园E银行、网络创业孵化基地等多个协同育人平台,同时在校外建有276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能满足实践教学需要。
2016-2022年来,学校共获批省部级科研项目169项,其中在2022年,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3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4项。教学大楼、图书馆、多媒体课室等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教师公寓、学生公寓、食堂、银行、超市、校医院等为师生提供了良好的生活保障。校园环境优美,空气清新,绿树成荫,湖光山色,鸟语花香,是读书治学、成长成才的理想园地。
区位优势
学校位于粤港澳大湾区东北部,坐落在中国和新加坡合作项目“中新广州知识城”的南部核心地带,也是知识城现有的、唯一一所本科高校。周边已规划建设了四所大学研究院。一出校门即有两个地铁站。计划在2023年建成的新龙高铁站距离我校约几百米,未来乘坐高铁直达白云国际机场只需10分钟。良好的区位优势和便捷的交通,为学校人才培养和学生就业提供了条件,学校也将努力成为高端人才引育园、创新平台聚集区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推进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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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学校注重“新商科+泛ICT融合”特色学科专业群建设,形成了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文学、法学、艺术学、教育学等多学科相互支撑、交叉融合、协同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电子商务学科为省级特色重点学科,法学、电子商务和金融学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电子商务、会计学专业为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会计学、法学、互联网金融、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获批省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其中法学、会计学专业已通过结题验收。
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主动服务区域尤其是服务广州社会经济发展,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育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加强国际教育交流合作,努力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近年来学生参加全国“挑战杯”系列大赛、国际机器人竞赛、全国电子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跨境电子商务技能竞赛、全国校园财会大赛等学科竞赛活动,均获佳绩,每年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100多项,培养了一大批思想品德好、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强、国际视野宽阔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历届毕业生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广泛认可,最终就业率均在95%以上。
国际化办学
学校始终践行“国际化”办学理念,努力打造国际化办学品牌,国际交流与合作走在广东省同类院校前列。2002年,学校与澳大利亚南昆士兰大学合办国际会计专业,是广东首批本科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12年,学校与美国贝佛大学合办物流管理专业双学位项目,成为学校第2个获得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22年,我校与美国南新罕布什尔大学合办互联网金融专业双学位项目, 成为 广东中外合作办学领域项目最早和最多的学校。
学校现已同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德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15国及港澳地区96所知名高校建立合作关系,联合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双学位项目”“国际联合培养双学位项目”“中英双语创新班项目”“中外专本连读国际班项目”等多模式的国际化办学项目,形成“预、专、本、硕”一体化的国际教育格局,是广东国际化办学层次最多的本科高校之一。国际化办学20年来,学校培养了17届国际项目毕业生,近五届物流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双学位项目平均升硕率近四成。在新华网主办的第八届“大国教育之声”论坛活动中,学校荣获“2017年度•品牌竞争力中外合作院校”称号,2021年当选为“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中外合作办学研究分会副理事长单位”。
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
报考指南
NO.1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在广东省应征入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的人员;
2.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含保留学籍的学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NO.2
我校综合考查要求及
考核办法
综合考查要求
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的考生须在2月28日-3月2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选择填报拟参加综合考查的院校专业组。
每位考生最多可填报5个拟参加综合考查的院校专业组,不需填报具体专业。我校19个招生专业在同一个专业组,所有专业无前置专业要求。
报名系统会动态更新我校专业组报考人数,考生在截止时间前可不限次数调整院校专业组,调整截止时间与填报截止时间一致,考生最终填报的院校专业组以填报截止前最后一次提交的为准。填报截止后,省招生不再接受调整院校专业组申请。
填报拟参加综合考查的院校专业组截止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查看我校专业组我校院校专业组人数,并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广商校园服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右下角“校园缴费”,登录到“高校在线缴费系统”(账号: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号后6位),选择“学杂费缴费”进行缴费;缴费完成后,可在页面右下角“我的—我的票据”查看下载电子收据。
报考费40元/人,缴费时间:3月4日至3月10日。
考核方式
采取视频考核的方式。
视频考核
1.视频内容:考生根据要求拍摄一段应试视频,内容包括自我介绍、政治素养、专业能力等相关内容,具体内容另行公布。
2.视频时长:10分钟内。
3.视频要求:
(1)考生应该保持仪表整洁,着装整齐,建议穿着正装,不得穿戴首饰、口罩和帽子。
(2)考生在拍摄视频中应注意言行举止,视频语言仅限普通话,内容积极正面。不得出现反党反国家的内容,如有出现,取消该门成绩。
(3)视频应由考生本人独立完成,过程中不得邀请他人协助回答或进入画面。拍摄角度不宜过低或高,正面平视拍摄,确保光线明亮,画面清晰。声音与图像须同期录制,不得后期合成音频。
(4)视频格式:视频的格式须为MP4或AVI格式,视频总时长应控制在10分钟以内,超出10分钟以外的视频片段作废。
4.评分方式:报考各专业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按照相应科目的面试题目录制好应试视频,在指定的时间内发送到我校招生办邮箱(gcczsb@gcc.edu.cn),我校将组织考官集体观看打分,取众考官分数的平均分为最终成绩。
5.上交时间:视频须于2023年4月1日至4月12日前发送到我校招生办指定邮箱,并电话联系我校招生办工作人员确认,联系电话:020-82872773/82874639。
成绩公布时间
成绩拟于2023年4月下旬公布
NO.3
录取
我校将根据各考生视频面试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如出现同分点的考生,则申请增加计划录取。
NO.4
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
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退役证等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对学生人员身份、前置学历条件、身心健康情况等入学资格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学校对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学生可采取插班就读、独立编班等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并按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相关管理办法管理。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NO.5
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
毕业与就业
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NO.6
招生咨询方式
学校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九龙大道206号
咨询电话:020-82872773/82874639
招生办官微:广州商学院招生办
NO.7
招生专业目录
注:招生计划、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收费标准及专业要求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核定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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