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档案馆发布关于征集援青档案资料的公告_滨州市_青工_征集

滨州市档案馆发布关于征集援青档案资料的公告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学瑞 滨州报道

3月28日,为了进一步加大档案资源开发力度,丰富馆藏档案,全面展现滨州市对口援青(青海)工作的丰硕成果,留存援青干部奋斗足迹,宣传援青干部艰苦奋斗的奉献精神,滨州市档案馆面向全市援青工作相关单位、对口援青亲历者及相关人员,征集滨州对口援青档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内容

(一)征集对象

主要面向滨州市援青工作相关单位、历年来参与援青的干部及工作人员、祁连县相关单位及人员、与援青工作有关的单位及人员。

(二)征集内容:

1.文字资料

1.1援青期间的文件资料、项目资料、图书报刊资料等;

1.2援青期间的工作文件、总结、笔记、个人日记、手稿及口述回忆文章、援青干部个人家书等;

1.3援青期间获得的表彰荣誉及相关事迹材料;

1.4援青期间创作的关于援青工作生活的文学作品、新闻媒体对援青工作队和工作人员的报道、公众号推送的与援青工作有关的文章和图片。

2.影音资料

主要包括援青期间拍摄的工作照片、工作视频和创作、收藏的摄影作品。影音资料要集中反映:

1.1对口支援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等;

1.2参与援建项目的建设过程和成果;

1.3体现祁连县的风土民情、新旧对比等。

3.实物资料

1.1援青期间获得的奖杯、奖牌、证书等荣誉性实物;

1.2援青期间创作、收藏的书画作品等;

1.3援青期间收藏的纪念品、赠品等。

二、征集方法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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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方法

1.单位和个人向档案馆捐赠的档案材料,本馆颁发证书。捐赠档案材料归国家所有,捐赠人对捐赠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市档案馆维护其合法权益。

2.档案材料归个人所有但又不愿意捐赠的,在征得所有人同意下,对原件进行复制,复制件保存市档案馆。

(二)征集要求

1.文字资料注明提供者姓名、援建时间、援建地点、援建时所在单位及职务,现任职单位及职务,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

2.图片要有简短的内容说明,并请注明拍摄时间、地点、人物、背景、内容、摄影者。

3.实物要有简短的内容说明,荣誉性实物请注明荣誉名称、颁发机关和颁发时间,书画作品请注明作品名称、创作时间和创作者,纪念品、赠品请注明实物名称、获得时间及赠与人。

4.信息资料有电子版的请提供电子版,没有电子版的提供纸质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征集工作正式启动,有意者请积极提供有价值的档案材料或有关线索。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滨州市档案馆接收征集科

联系地址:滨州市府后街235号

联系电话:3165779

电子邮箱:bzsdajzdk@126.com

邮政编码:256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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