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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例“人脸解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一审宣判

QQ、微信等社交账号如果用来发布虚假广告、进行电信诈骗等违法违规操作,很容易被软件公司冻结。然而,这些被冻结的账号却可以通过非正常手段“死而复生”。

今天(3月24日),记者从常州经济开发区检察院获悉,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并提出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江苏省首例“人脸解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彭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同时承担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损害赔偿金人民币20060元。

“解封QQ号不要本人的身份信息,我看到群里有人也需要解封,就用自己的信息帮一个网友解封了他的号码,赚了20元钱。”2021年9月,彭某被拉入一个兼职群,群里发布了大量需要解封QQ号的信息,并提供相应的佣金。缺乏法律意识的彭某觉得这钱来得容易。为了能解封更多QQ号,在群内“熟手”的指导下,彭某通过境外聊天软件以每份10-50元的价格大量购买居民身份证号码、人像照片以及人脸动态图像,随后在QQ、微信群联系客户接单,为涉嫌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被封的QQ号提供解封服务。在利益的驱使之下,彭某转让了炸鸡店,全身心投入解封“事业”,在短短半年多时间内解封千余个QQ号,获利7万余元。

彭某的表弟、老乡及炸鸡店合伙人发现,彭某不开店生活也过得不错,便向他打听生财之道。在彭某的指导下,3人也都做起了QQ号解封业务。半年内4人共解封QQ号近万个,总获利超10万元。去年2月,公安民警在彭某家中将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当场查获涉案公民个人信息1万余套,涉案手机、电脑21部(台)。去年8月,该案被移送至常州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彭某等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复活被限制的QQ账号,情节严重,已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造成社会公共利益损害。最终,经法院审理,4名被告人均被依法判刑。

(《零距离》记者/刘舒 通讯员/杨剑 编辑/徐玮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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